招标
安平县泰泽星月园建设项目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平县泰泽星月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平县泰泽星月园建设项目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核[2021]19号、安审批招标[202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平县泰泽星月园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衡水市安平县红旗街与圣姑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480.94平方米(约合8.22亩),新建1栋18F/-1F住宅楼(其中局部1F为商业网点)、1栋17+1F/-1F住宅楼(其中局部2F商业网点及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1栋1F商业及地下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2210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68.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36.16平方米。项目建筑采用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
2.4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0:00至2023年3月21日24: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平县泰泽星月园建设项目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核[2021]19号、安审批招标[202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平县泰泽星月园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衡水市安平县红旗街与圣姑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480.94平方米(约合8.22亩),新建1栋18F/-1F住宅楼(其中局部1F为商业网点)、1栋17+1F/-1F住宅楼(其中局部2F商业网点及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1栋1F商业及地下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2210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68.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36.16平方米。项目建筑采用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
2.4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0:00至2023年3月21日24: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平县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乾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安平县新盈街212号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468号 |
邮编: | 0536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刘旭阳 | 联系人: | 张颖 |
电话: | 0318-7886801 | 电话: | 0318-2358858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