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服务网格化管理全息信息系统全息地理信息系统社区E通APP领导驾驶舱可视化开发支撑平台雪亮工程五级GIS地图应用地图工具电子地图服务网格化管理系统数据清洗设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子系统护路护线管理子系统部门数据导入导出数据主题库电子台账管理基础应用模块基础信息全面采集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民生服务信访维稳办公平台研判分析工作考核部门数据系统管理综治专项事件管理模块智能预警数据迁移领导通网格通人口信息采集重点场所信息采集能够智能采集人口信息我的工作台基础信息采集核查任务待办事项工作日志重点关注人群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管理心理服务异常行为事件上报查询统计建立重点关注人群基础数据动态维护更新机制事件处置视频通话网格考核网格员考勤打卡考勤请假考勤审批个人中心基础态势分析智慧治理底板展示五级可视化大屏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华容区基层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社会治理数据库社会治理云图指挥调度平台配套硬件支撑环境服务配套基本服务问题处理服务云资源租用安全服务云堡垒机中间件服务器前置机服务器负载均衡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关配置服务器GIS应用服务器存储资源云下一代防火墙驻场运维服务网格化信息系统网格化系统数据对接服务新生儿数据死亡人口数据社会治理业务数据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数据可视化过程多维度数据整合数据视图交换联动智慧底板数据展示网格员移动工作平台移动化办公管理移动端社会治理网格员信息采集首页展示网格任务指派管理信息查询信息采集录入事件处理待办管理社会治理大数据库机构管理实有人口管理重点青少年两新组织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任务管理模块数字地图智能划分网格web端地理信息子系统移动端地理信息子系统社会治理一张图基础电子地图配图展示区域网格划分图层管理法人企业社会事件处置力量视频设备综合查询网格管理人房企采集空间查询视频点位浏览驻场人员管理方案优化升级团队服务硬件服务硬件设施云平台部署网络结构安全网络设备防护网络安全保护机制数据保护线上业务信息安全数据流转运用运行维护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GIS地理信息可视化平台视频智能分析大数据分析研判综合指挥调度
金额
21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zszfcgzx-gz-221010-005
预算金额239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华027-60358277
中标公司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ZSZFCGZX-GZ-221010-00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700-2022-00363
三、项目名称
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小区江夏大道武大科技园
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
货物类 |
名称: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定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 单价:210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伟(包1)、肖剑(包1)、王子荣(包1)、万志猛(包1组长)、叶凌(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03
2、评审地点: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特一号
联系方式:1894295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市辖区 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7-60358277、60358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
电话:027-60358277、60358312
相关下载
- 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3).pdf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3).pdf
- 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docx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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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1/notice_748319740438290432.html
鄂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EZSZFCGZX-GZ-221010-005
采购人: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
标前,应当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
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
三、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文
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和型号,但这
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同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七、供应商应按照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
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八、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
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九、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六、中标与合同
七、采购信息公告
八、质疑及提交
九、相关条文解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适用法律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内容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五、商务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投标书
投标货物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资格条件承诺函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技术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总公司授权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
联系电话:027-60358312、6035827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SZFCGZX-GZ-221010-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2-00363
3.项目名称: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247
6.最高限价(万元):239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或采购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1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0358312、60358277。
3.方式:登录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zfcg.ezggzy.cn:10001/#/index)直接获取。
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
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
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
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
下载《标信通APP操作手册(鄂州)》)。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
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
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鄂州市民中心三楼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
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请原系统CA锁的老用户及时到鄂州市民中心三楼进行CA签章
的更新。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2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0358312。
本项目共分1包(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七、合同融资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银
〔2020〕43号);
融资产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特一号
联系方式:1894295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27-60358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
电话:027-60358277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10-12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称,内容
1项目编号EZSZFCGZX-GZ-221010-005
2项目名称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
3项目属性服务
4采购人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6投标文件份数统电子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
登录“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
7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鄂州市政
密及时间
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
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
8投标文件编制文件,并通过上传。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
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多包投标规定无
1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日
12资格预审不进行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4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5备选方案不允许
16实物样品不提交
17现场考察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
18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综合评分法
19评标办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0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
21中小企业定义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标准所属行业
22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3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
24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
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实质性内容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质疑及提交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特一号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8942953669
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流程、程序提出的质疑。
25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27-60358277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公告媒介鄂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s://www.ezggzy.cn/CPRTS/)
26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s://zfcg.ezggzy.cn:10001/#/index)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招标结果通知书
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下载”版块领取
27领取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
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
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中小微企业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合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主页面地图中
融资服务双击“鄂州市”,跳转至“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119.96.95.173:9999),注册成功后,登录到系统,可以
查看本公司在鄂州市中标信息及合同备案信息,确认后跳转到人
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平台,选择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
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由金融机构核定预授信额度,企业凭中标
28(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发放融资贷
款。合同履约完成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到供应商在融资银
行开设的指定账户中,供应商归还贷款,融资结束。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5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
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3月1日至2021
29
容年3月1日。
2)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
“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注:如有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1.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
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请填写:是/不
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名称)/(产地)提供(填写此次投标核
心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适用联合体投标项目)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适用联合体投标项目)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
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从事本行业,个人专业资
时间,工作年限,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从事本行业在本项目中承个人专业资质
序号姓名专业年龄
工作年限担的工作及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项目概述及简介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以“★”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采购需求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单位 | 要求/备注 | 货物/服务/工程 | 所属行业 |
(一)网格化管理全息信息系统 | |||||||
1.1 | 全息地理信息系统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1.2 | 全面升级网格化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1.3 | 社区E通APP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1.4 | 领导驾驶舱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1.5 | 系统对接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1.6 | 社会治理数据库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1.7 | 指挥调度平台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项 | 服务 | ||
(二)租用配套硬件支撑环境服务 | |||||||
2.1 | 云资源租用及安全服务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3 | 年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三)驻场运维服务 | |||||||
3.1 | 驻场运维服务 | 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 3 | 年 | 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
(四)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四、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2、采购预算:人民币247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239万元整。1、服务地点: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国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北路特一号)。
序号 | 名称 | 标号或文号 |
1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和接入规范V1.0 | GB/T33100-2015 |
2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 GB/T33200-2016 |
3 |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 | |
4 |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2部分:基本要求》 | |
5 |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3部分:标准体系》 | |
6 |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4部分:标准编写》 | |
7 |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5部分:体系评价》 | |
8 |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座谈会精神 | |
9 | 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以网格化平台为支撑的情报信息“1+4”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
10 | 湖北省综治网格化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 |
11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GB/T 22239-2008 |
12 | 《湖北省综治网格化中心数据规范V1.0,接入技术规范V1.0》 | |
13 |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IS09000:2000 |
14 | 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 |
15 | GB/T18391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 | |
16 |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 | GB/T21062.1-2007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编码》 | GB/T2260 |
18 |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 GB/T8567 - 1988 |
9 |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 CJJ/T100-2017 |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五、商务要求(一)技术服务要求2)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评分内容。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系统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评审点△ | ||||||||||||||||||||||||||||||||||||||||||||||||||||||||||||||||||||
一、网格化管理全息信息系统 | |||||||||||||||||||||||||||||||||||||||||||||||||||||||||||||||||||||||
1.全息地理信息系统 | |||||||||||||||||||||||||||||||||||||||||||||||||||||||||||||||||||||||
1.1 | 数字地图 | 支持加载“人、地、事、物、情”,整合社会治理要素,实现电子地图在大屏端、桌面端、移动端的配图展示和图层管理。 | △ | ||||||||||||||||||||||||||||||||||||||||||||||||||||||||||||||||||||
1.2 | 智能划分网格 | 数字地图基于鄂州市全域电子地图进行,按照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的层级划分,网格划分参照湖北省和市网格化管理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智能化画图工具为各个村、社区进行网格地图绘制,并支持确认管理边界。 | △ | ||||||||||||||||||||||||||||||||||||||||||||||||||||||||||||||||||||
1.3 | 地图功能 | 一是支持数据关联,对社会治理要素数据以地图形式与业务数据进行关联,通过地理地图信息化展示,实现对“人、地、事、物、情”全面展示。二是支持地图查询,按照管理权限,对 “人口、楼栋、房屋、视频”等社会治理要素数据以地图形式提供空间查询、浏览功能。三是支持分层管理,支持自主选择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层级查看。四是支持区域数据统计,对区域点位数据进行统计,以柱状图和聚合图的方式,将统计的结果在地图上进行展现。 | △ | ||||||||||||||||||||||||||||||||||||||||||||||||||||||||||||||||||||
1.4 | 网格化管理一张图 | 实现对空间地图的总体展示,查看空间地图的详细信息和底数情况。统计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楼栋总数。支持展示重点关注人群、重点青少年、两新组织等统计信息。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应采用可视化开发支撑平台帮助快速搭建分析决策场景。 | △ | ||||||||||||||||||||||||||||||||||||||||||||||||||||||||||||||||||||
1.5 | 雪亮工程一张图 | 支持“雪亮工程”视频探头在数字地图上标记,在桌面端进行展示。包括视频资源对接同步、监控点位管理、监控地图绑定、监控查看授权、视频播放。可对单路或者多路视频进行远程播放和监控。 | △ | ||||||||||||||||||||||||||||||||||||||||||||||||||||||||||||||||||||
1.6 | 五级GIS地图应用 | 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地理编码技术、嵌入式地理信息引擎技术,实现对空间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实现对区域内“人、地、事、物、情”的直观显示。按照“市-区-乡-村—网格”五级展示地理地图,根据账号权限配置能够自动匹配辖区地图,能够对网格员工作轨迹进行回放。 | △ | ||||||||||||||||||||||||||||||||||||||||||||||||||||||||||||||||||||
1.7 | 地图工具 | 可对底图进行切换、缩放,支持通过层级选择,定位到当前所选择的地图区域;可对地图两点之间测试距离、绘制多边形并对其进行测面操作。 | △ | ||||||||||||||||||||||||||||||||||||||||||||||||||||||||||||||||||||
1.8 | 提供电子地图服务 | 提供鄂州市二维数字地图底图,并定期更新电子地图底图。 | |||||||||||||||||||||||||||||||||||||||||||||||||||||||||||||||||||||
2.全面升级网格化管理系统 | |||||||||||||||||||||||||||||||||||||||||||||||||||||||||||||||||||||||
2.1 | 数据清洗设计 | 按照国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2015》要求和省委政法委下发“9+9”标准对标改造,导出现有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量数据,对数据统一进行清洗治理,对45张基础数据表进行改造,升级改造综治业务9大模块,包括机构队伍管理子系统、实有人口管理子系统、特殊人群管理子系统、重点青少年子系统、两新组织管理子系统、社会治安管理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子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子系统、护路护线管理子系统。保证数据的质量(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 △ | ||||||||||||||||||||||||||||||||||||||||||||||||||||||||||||||||||||
2.2 | 数据导入导出 | 分配账号权限,能够提供基础信息及各种采集录入的数据模板下载、数据的导入导出等功能。 | △ | ||||||||||||||||||||||||||||||||||||||||||||||||||||||||||||||||||||
2.3 | 数据主题库 | 建设“人、地、事、物、情、组织、单位”数据主题库,实现数据新增、删除、查询、修改等数据管理功能,并能以列表方式展示所有数据,支持自定义显示数据属性。 | △ | ||||||||||||||||||||||||||||||||||||||||||||||||||||||||||||||||||||
2.4 | 电子台账 | 基础信息基于原鄂州市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楼栋、房屋、人口、重点关注人群、重点场所等信息进行电子台账管理。支持基础情况总览和基础数据管理动态;支持“以房管人”工作理念,具有网格、小区、楼栋、房屋的新增、删除、查询、修改等操作;支持房屋、住户、租户、楼栋长人房关联;支持房屋分类管理,分为自住房、出租房、店面房、闲置房、办公房;支持人口的分类管理,分为市内户籍人口、市外流入人口、未落户人口、境外人员;支持分类人群、重点关注人群、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场所等管理。 | △ | ||||||||||||||||||||||||||||||||||||||||||||||||||||||||||||||||||||
2.5 | 基础应用 | 建设基础应用模块,主要包括:基础信息、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民生服务、信访维稳、办公平台、研判分析、工作考核、部门数据、系统管理、综治专项等应用模块。 | △ | ||||||||||||||||||||||||||||||||||||||||||||||||||||||||||||||||||||
2.6 | 信息采集 | 采集楼栋信息、房屋信息、实有人口、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标准地址、重点场所等基础数据,可对数据进行新增、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 | △ | ||||||||||||||||||||||||||||||||||||||||||||||||||||||||||||||||||||
2.7 | 事件管理 | 社会治理事件涉及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信访维稳等。设置事件管理模块,以支撑网格员进行事件处理,实现事件层级流转,并基于“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设置吹哨报到模块,联动部门处理事件,打造“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问题诉求全收集,处理过程全跟踪、完成时效全评价、多方力量全参与的能力。事件管理模块包括事件上报、事件处置、事件反馈、事件评价、吹哨报到。 | △ | ||||||||||||||||||||||||||||||||||||||||||||||||||||||||||||||||||||
2.8 | 办公平台 | 支持公文管理与发布,具有公文信息的上传、下发、审核、撤回、查看功能;支持公告管理,公告、政策宣传信息的查询、查看、编辑、审核、删除。 | △ | ||||||||||||||||||||||||||||||||||||||||||||||||||||||||||||||||||||
2.9 | 研判分析 | 对系统内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各维度的对比趋势图,提供同比图和环比图,提供基层治理数据统计,支持系统数据的研判分析,提供可视化数据研判分析报告,支撑工作人员高效工作。 | △ | ||||||||||||||||||||||||||||||||||||||||||||||||||||||||||||||||||||
2.10 | 工作考核 | 信息采集完整度考核、事件处理情况考核、网格员工作情况考核。 | △ | ||||||||||||||||||||||||||||||||||||||||||||||||||||||||||||||||||||
2.11 | 系统管理 | 建立组织架构配置与管理;实现部门、工作岗位、人员的新增、删除与修改;实现用户账号启用/停用、密码管理、用户个人信息管理、账号新增与删除;支持平台用户权限配置;支持平台运行日志的采集、存储、检索、分析、转发以及平台运行统计;支持网格的动态调整,具备新增、删除、修改、查询等功能。网页端支持页面账号水印。 | △ | ||||||||||||||||||||||||||||||||||||||||||||||||||||||||||||||||||||
2.12 | 智能预警 | 实现重点关注人群智能预警管理,实现精细化治理。 | △ | ||||||||||||||||||||||||||||||||||||||||||||||||||||||||||||||||||||
2.13 | 数据迁移服务 | 原网格化平台所有数据迁移至云资源。 | △ | ||||||||||||||||||||||||||||||||||||||||||||||||||||||||||||||||||||
3.社区E通APP | |||||||||||||||||||||||||||||||||||||||||||||||||||||||||||||||||||||||
3.1 | 领导通 | 借助数据统计和分析手段,使基层治理数据可视化、态势分析智能化、工作任务可量化,辅助各级领导运用大数据全面掌握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 △ | ||||||||||||||||||||||||||||||||||||||||||||||||||||||||||||||||||||
3.2 | 网格通 | 网格通是面向网格员打造的便捷工作APP。包括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查询、事件处理、待办管理、工作日志。网格员可以在移动端查看待办任务、已办任务、撰写工作日志等。网格通显示房屋楼层、人口信息等。 | △ | ||||||||||||||||||||||||||||||||||||||||||||||||||||||||||||||||||||
3.3 | 智能采集信息 | 包括建筑物(楼栋、房间)信息采集、人口信息采集、重点场所信息采集等内容,更新数据能自动上传到后台,无需再用电脑重复录入,方便网格员开展入户采集信息,实现基础信息全面采集。能够智能采集人口信息,通过扫描身份证OCR自动提取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关键信息。 | △ | ||||||||||||||||||||||||||||||||||||||||||||||||||||||||||||||||||||
3.4 | 我的工作台 | 根据每个用户自身情况自定义配置个人工作区,包括基础信息采集任务、核查任务、待办事项、工作日志等。 | △ | ||||||||||||||||||||||||||||||||||||||||||||||||||||||||||||||||||||
3.5 | 重点关注人群管理 | 实现重点关注人群的精细化服务和精准化管理,包括心理服务、异常行为事件上报、信息采集及核查、查询统计等。建立重点关注人群基础数据的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在网格员的日常巡查工作中进行实时的更新维护。支持对重点关注人员走访巡查提供智能预警。 | △ | ||||||||||||||||||||||||||||||||||||||||||||||||||||||||||||||||||||
3.6 | 事件处置 | 支持网格员在移动端对事件进行新增、处置、上报、流转、办结等功能。 | △ | ||||||||||||||||||||||||||||||||||||||||||||||||||||||||||||||||||||
3.7 | 视频通话 | 实现网格员与指挥调度平台进行视频通话。 | △ | ||||||||||||||||||||||||||||||||||||||||||||||||||||||||||||||||||||
3.8 | 网格考核 | 包括网格员考勤打卡、考勤请假、考勤审批等功能。 | △ | ||||||||||||||||||||||||||||||||||||||||||||||||||||||||||||||||||||
3.9 | 个人中心 | 提供账号设置(查询账号、修改账号名称、联系方式、工作电话、联系邮件等)、清理缓存以及查询APP版本号、APP使用插件信息、APP自动更新等功能应用。APP端支持账号水印。 | △ | ||||||||||||||||||||||||||||||||||||||||||||||||||||||||||||||||||||
3.10 | 通信录 | 树状结构展示各层级网格人员的通讯录,网格工作人员可随时查询各层级间的网格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便与日常工作交流。 | △ | ||||||||||||||||||||||||||||||||||||||||||||||||||||||||||||||||||||
4.领导驾驶舱 | |||||||||||||||||||||||||||||||||||||||||||||||||||||||||||||||||||||||
4.1 | 基础态势分析驾驶舱 | 展示区域基础数据信息、楼栋房屋人口信息、场所及学校周边信息、事件处理分析、特殊人群分析、事件区域分布、事件实时动态等信息。 | △ | ||||||||||||||||||||||||||||||||||||||||||||||||||||||||||||||||||||
4.2 | 智慧治理底板展示 | 智慧治理底板展示包括智慧底板数据展示、信息查询检索、关联要素数据跳转模块。依托数字地图,对鄂州市全市的“人口、楼栋、房屋”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分别按照“市—区—街道—社区—网格—楼栋”六级社会治理单元实现分级展示和逐级下钻。能对空间地图进行总体展示,展示人口、房屋、事件等社会治理数据,支持在地图上查看网格、楼栋等信息并能查看关联的人、房、企、事等详细基础信息。 | △ | ||||||||||||||||||||||||||||||||||||||||||||||||||||||||||||||||||||
4.3 | 五级可视化大屏 | 按照“市-区-乡-村—网格”五级展示全市社会治理大数据,直观反映网格化管理平台的运行情况和数据可视化,用于对全市社会治理状态进行监控。系统对辖区内人、地、房、事、物、情、组织等基础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基于地理信息子系统进行综合可视化的大屏展现,以实现对人、地、房、事、物、情、组织等一体化管理,支撑鄂州智慧治理,市级可视化大屏画面不少于10个;区级可视化大屏画面不少于8个;乡镇(街道)可视化大屏不少于5个;社区可视化大屏画面不少于3个;网格可视化大屏不少于1个。 | △ | ||||||||||||||||||||||||||||||||||||||||||||||||||||||||||||||||||||
5.系统对接(注:以下需对接的平台本身不收取费用,相关开发接入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费用中) | |||||||||||||||||||||||||||||||||||||||||||||||||||||||||||||||||||||||
5.1 | 对接鄂州市大数据中心 | 对接鄂州市大数据中心,一是通过开发数据接口,获取市大数据中心新生儿和已死亡人口数据;二是将网格化管理系统的数据全量推送到市大数据中心前置机上。 | △ | ||||||||||||||||||||||||||||||||||||||||||||||||||||||||||||||||||||
5.2 | 对接省网格化信息系统 | 与省综治网格化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推送全量数据。 | △ | ||||||||||||||||||||||||||||||||||||||||||||||||||||||||||||||||||||
5.3 | 对接市级“雪亮工程”共享交换平台 | 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市级“雪亮工程”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雪亮工程探头全量上图。 | △ | ||||||||||||||||||||||||||||||||||||||||||||||||||||||||||||||||||||
5.4 | 对接华容区基层数字乡村治理平台 | 全面对接华容区基层数字乡村治理平台,开发数据接口,获取华容区平台的全量数据。 | △ | ||||||||||||||||||||||||||||||||||||||||||||||||||||||||||||||||||||
6.社会治理数据库 | |||||||||||||||||||||||||||||||||||||||||||||||||||||||||||||||||||||||
6.1 | 社会治理数据库 | 联通市大数据中心,开发数据接口,提取社会治理有关数据,推送到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后台的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形成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 | △ | ||||||||||||||||||||||||||||||||||||||||||||||||||||||||||||||||||||
6.2 | 社会治理云图 | 建设社会治理云图,通过数据整合、清洗、比对、时空关联等功能,动态配置生成各类不同主题社会治理数据库,利用商业智能BI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升数据的价值,实现数据向信息的转变,总体体现鄂州社会治理的建设水平和功能态势。 | △ | ||||||||||||||||||||||||||||||||||||||||||||||||||||||||||||||||||||
7.指挥调度平台 | |||||||||||||||||||||||||||||||||||||||||||||||||||||||||||||||||||||||
7.1 | 指挥调度平台 | 建设指挥调度平台,领导可通过任务模式查看区域视频点位、事件、辖区组织及事件分析详情,各级指挥中心通过视频通话功能,可以与网格员进行视频通话,实现指挥中心远程调度网格员的业务场景。 | △ | ||||||||||||||||||||||||||||||||||||||||||||||||||||||||||||||||||||
二、配套硬件支撑环境服务 | |||||||||||||||||||||||||||||||||||||||||||||||||||||||||||||||||||||||
8.1 | 配套基本服务 | 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云资源需提供7*24小时实时监测、问题及时预警反馈、问题处理服务。 | △ | ||||||||||||||||||||||||||||||||||||||||||||||||||||||||||||||||||||
8.2 | 云资源租用及安全服务 | 租用云资源需求,CPU≥240核,内存≥480G,存储≥11.5T,云专线≥50M,云堡垒机需能管理不少于18个资源、开通不少于8个账号。资源名称CPU(核)内存(G)磁盘(G) 中间件服务器81680前置机服务器163280负载均衡服务器163280数据库服务器1326480数据库服务器2326480网关配置服务器81680GIS应用服务器326480应用服务器1163280应用服务器2163280应用服务器3163280应用服务器4163280应用服务器5163280应用服务器6163280存储资源11000云堡垒机2440云下一代防火墙2440 | 资源名称 | CPU(核) | 内存(G) | 磁盘(G) | 中间件服务器 | 8 | 16 | 80 | 前置机服务器 | 16 | 32 | 80 | 负载均衡服务器 | 16 | 32 | 80 | 数据库服务器1 | 32 | 64 | 80 | 数据库服务器2 | 32 | 64 | 80 | 网关配置服务器 | 8 | 16 | 80 | GIS应用服务器 | 32 | 64 | 80 | 应用服务器1 | 16 | 32 | 80 | 应用服务器2 | 16 | 32 | 80 | 应用服务器3 | 16 | 32 | 80 | 应用服务器4 | 16 | 32 | 80 | 应用服务器5 | 16 | 32 | 80 | 应用服务器6 | 16 | 32 | 80 | 存储资源 | 11000 | 云堡垒机 | 2 | 4 | 40 | 云下一代防火墙 | 2 | 4 | 40 | △ | ||
资源名称 | CPU(核) | 内存(G) | 磁盘(G) | ||||||||||||||||||||||||||||||||||||||||||||||||||||||||||||||||||||
中间件服务器 | 8 | 16 | 80 | ||||||||||||||||||||||||||||||||||||||||||||||||||||||||||||||||||||
前置机服务器 | 16 | 32 | 80 | ||||||||||||||||||||||||||||||||||||||||||||||||||||||||||||||||||||
负载均衡服务器 | 16 | 32 | 80 | ||||||||||||||||||||||||||||||||||||||||||||||||||||||||||||||||||||
数据库服务器1 | 32 | 64 | 80 | ||||||||||||||||||||||||||||||||||||||||||||||||||||||||||||||||||||
数据库服务器2 | 32 | 64 | 80 | ||||||||||||||||||||||||||||||||||||||||||||||||||||||||||||||||||||
网关配置服务器 | 8 | 16 | 80 | ||||||||||||||||||||||||||||||||||||||||||||||||||||||||||||||||||||
GIS应用服务器 | 32 | 64 | 80 | ||||||||||||||||||||||||||||||||||||||||||||||||||||||||||||||||||||
应用服务器1 | 16 | 32 | 80 | ||||||||||||||||||||||||||||||||||||||||||||||||||||||||||||||||||||
应用服务器2 | 16 | 32 | 80 | ||||||||||||||||||||||||||||||||||||||||||||||||||||||||||||||||||||
应用服务器3 | 16 | 32 | 80 | ||||||||||||||||||||||||||||||||||||||||||||||||||||||||||||||||||||
应用服务器4 | 16 | 32 | 80 | ||||||||||||||||||||||||||||||||||||||||||||||||||||||||||||||||||||
应用服务器5 | 16 | 32 | 80 | ||||||||||||||||||||||||||||||||||||||||||||||||||||||||||||||||||||
应用服务器6 | 16 | 32 | 80 | ||||||||||||||||||||||||||||||||||||||||||||||||||||||||||||||||||||
存储资源 | 11000 | ||||||||||||||||||||||||||||||||||||||||||||||||||||||||||||||||||||||
云堡垒机 | 2 | 4 | 40 | ||||||||||||||||||||||||||||||||||||||||||||||||||||||||||||||||||||
云下一代防火墙 | 2 | 4 | 40 | ||||||||||||||||||||||||||||||||||||||||||||||||||||||||||||||||||||
三、驻场运维服务 | |||||||||||||||||||||||||||||||||||||||||||||||||||||||||||||||||||||||
9.1 | 驻场运维服务 | 提供三年驻场运维服务,提供1名以上驻场工作人员(需遵守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日常考勤制度);提供工作日全时段的驻场运维服务,对日常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提供技术支持、随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负责对系统进行日结、月结、年结护航。驻场工作人员应掌握主流数据库的安装使用,熟练掌握运用SQL语句,具有软件项目实施服务2年以上从业经验。驻场工作人员应能提供学历、技能、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并且按照公司和中心要求进行考核。提供驻场运维服务方案。(1)驻场运维服务机构(2)服务内容(3)服务方式(4)驻场人员管理方案(5)承诺运维期间提供现有系统版本优化升级服务(6)。 | △ | ||||||||||||||||||||||||||||||||||||||||||||||||||||||||||||||||||||
四、其他要求 | |||||||||||||||||||||||||||||||||||||||||||||||||||||||||||||||||||||||
10.1 | 其他 | 投标单位能够合理提供报价方案(应包含三个部分的总报价和每个小项的报价清单)。 | |||||||||||||||||||||||||||||||||||||||||||||||||||||||||||||||||||||
10.2 | 其他 | 全面深刻理解项目实施的背景、目标、范围和建设原则,整体方案对实施背景、建设目标、建设范围、建设原则 | △ | ||||||||||||||||||||||||||||||||||||||||||||||||||||||||||||||||||||
10.3 | 其他 | 为了确保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高效性和先进性,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原则、总体架构设计、技术架构设计、网络部署内容,保证项目建设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指南。 | △ | ||||||||||||||||||||||||||||||||||||||||||||||||||||||||||||||||||||
10.4 | 其他 | 主要需求是建设全息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数字地图,加载“人、地、事、物、情”,整合社会治理要素,实现智慧治理,要求投标单位对采购人社会治理业务有深刻的了解以及地理信息应用的创新能力,需要参照技术、服务要求对总体需求、性能需求、配套硬件支撑环境服务环境需求、本项目与外系统对接等进行详细阐述。 | △ | ||||||||||||||||||||||||||||||||||||||||||||||||||||||||||||||||||||
10.5 | 其他 | 投标单位能够结合本项目特点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保障计划、项目质量保证等) | △ | ||||||||||||||||||||||||||||||||||||||||||||||||||||||||||||||||||||
10.6 | 培训 | 投标人须拟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准确的了解系统维护相关知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培训方式(4)培训时间。 | △ |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评审点△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服务工作 | ||
服务地点(对象) | 中共鄂州市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国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北路特一号)。 | ||
★报价要求 | 3.1、本项目最高限价239万元。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 ||
★报价要求 | 3.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
付款方式 | 4.1、合同签订进入项目实施阶段,15 个工作日内支付“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 40% 。4.2项目建设完成终验后 15 个工作内,支付“鄂州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50%;质保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4.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
验收要求 | 5.1、验收标准需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中标人完成后告知采购人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组织验收。 | ||
合同条款 | 6.1、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 ||
合同条款 | 6.2、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完成项目建设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总价款用的百分之0.1 计收,直至项目完成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 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且仍无法按期完工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质量要求 | 7.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产品)必须完全满足网格化管理系统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采购人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 ||
★质量要求 | 7.2、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 ||
8 | 实施要求 | 8.1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 | △ |
8 | 实施要求 | 8.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8 | 实施要求 | 8.3投标人具备由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证书。 | △ |
8 | 实施要求 | 8.4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8 | 实施要求 | 8.5质量保障体系投标人需要有公司级的质量保障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有效正常运作。投标人需要在公司级保障体系之下,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获得公司的资源支持。 | |
8 | 实施要求 | 8.6保密要求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 |
9 | 业绩要求 | 9.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类似信息化项目业绩,并具有有空间地理地图应用开发内容的项目。 | △ |
10 | 团队人员素质及维护能力要求 | 10.1项目经理应具有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级别为高级项目经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具有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 | △ |
10 | 团队人员素质及维护能力要求 | 10.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系统分析师等证书。 | △ |
10 | 团队人员素质及维护能力要求 | 10.3项目成员团队具有中级或高级职称 | △ |
10 | 团队人员素质及维护能力要求 | 10.4运维驻点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11 | 知识产权 | 11.1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投标人提供类似信息化项目软件著作权、测评报告等。 | △ |
(一)建设网格化管理全息信息系统七、项目建设内容鄂州市网格化信息系统于早年建设部署,已成功运行至今,为鄂州市社会治理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了集约化建设,更大程度的节约资源,现规划将鄂州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参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3100-20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标准和湖北省委政法委综治网格化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省平台”)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鄂州市网格化系统向上与省平台的对接,向下与自建网格化系统的数据融合。最后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运用“雪亮工程”共享平台及全息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等技术手段实现视频联网管理和应用,更好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构筑一个资源共享、拓展性更强、融合性更强的鄂州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由于在信息技术建设方面的理念、定位不同,在模块设置、项目功能、技术标准、数据格式等方面尚存在差异,政府各职能部门间信息建设资源在整合、共享方面还有待提升,打通“信息孤岛”、“数字鸿沟”,已迫在眉睫。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人口流动急剧上升、网络社会日益形成和发展,社会矛盾越发凸显、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社会交往渠道和人际关系网络化、社会组织快速增长等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难题。六、项目背景
六是建设社会治理数据库。联通市大数据中心,开发数据接口,提取社会治理有关数据,推送到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后台的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形成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五是提供数据对接服务。在服务期内,能够完成和鄂州市大数据中心、湖北省网格化信息系统、“雪亮工程”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和对接运维,加快数据共享。一是对接鄂州市大数据中心,获取新生儿数据和死亡人口数据;同时通过自身的业务库向大数据中心平台提供社会治理业务数据。二是联通市大数据中心,开发数据接口,提取社会治理有关层面的数据,推送到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形成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三是对接湖北省网格化信息系统,参照省平台要求,实现业务数据和鄂州市组织架构信息的上报,系统设置需要上报的表格模板和导出数据,帮助工作人员上报数据。四是对接“雪亮工程”共享平台,实现雪亮工程探头上图。四是建设领导驾驶舱,基于社会治理大数据,构建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不同管理层级社会治理一屏统览能力,解决领导层缺少充足的数据信息开展社会治理决策管理工作的难题和困境。包括数据可视化过程、多维度数据整合、数据视图交换联动、智慧底板数据展示和“市区乡村网格”五级可视化大屏。三是打造社区E通APP作为网格员移动工作平台,在全市社区网格进行实施和授权使用。移动工作平台主要支撑网格中心、街道、社区的社会治理工作移动化办公管理、移动端社会治理、网格员信息采集的需要。包括首页展示、网格任务指派管理、信息查询、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查询、事件处理、待办管理、工作日志、重点关注人群管理等。二是全面升级网格化管理系统。一是按照省委政法委下发的9+9标准对标建设社会治理大数据库。包括对机构管理、实有人口管理、重点青少年、两新组织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护路护线管理子系统的数据进行清洗设计,建设“人”主题数据库、“地”主题数据库、“事”主题数据库、“物”主题数据库、“情”主题数据库、“组织”主题数据库、“单位”主题数据库。二是基于原鄂州市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对房屋、人口、重点关注人群、场所等信息等进行电子台账管理。三是需要理解社会治理业务需求,建设基础应用模块、部门数据导入导出、任务管理模块、事件管理模块和办公平台。一是建设全息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数字地图、智能划分网格、web端地理信息子系统、移动端地理信息子系统、社会治理一张图和雪亮工程一张图,加载“人、地、事、物、情”,整合社会治理要素,实现智慧治理。包括基础电子地图、配图展示、区域网格划分、图层管理、法人企业、社会事件、处置力量、视频设备、综合查询、网格管理、综合查询、人房企采集、空间查询、视频点位浏览等功能。
(三)提供三年项目驻场运维服务。提供运维服务方案。(1)运维服务机构(2)服务内容(3)服务方式(4)驻场人员管理方案(5)承诺运维期间提供现有系统版本优化升级服务。需要租用“云服务”的方式,获得专业化的团队服务和硬件服务,减少人力成本投入、硬件设施及运维资金投入;利用云平台部署的先进性及优秀服务能力,提供标准化的技术服务。投标人能够按照信息安全技术要求规范,建立网络结构安全、网络设备防护等网络安全保护机制,具备完善的数据保护能力,能够确保线上业务和信息安全,提高数据流转运用的效能。需要按照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组织结构和组织人员,选择适合的运行维护管理方式。设置运行维护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维护工作。运行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有运行维护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建立日常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签字。建立常规巡检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系统运行情况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建立运行维护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工作流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持续改进。建立运行维护监控系统,辅助运行维护管理,编制运行维护手册,明确运行维护工作事项和内容,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7×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并自动告警。持续改进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运行维护手册。(二)配套硬件支撑环境服务。七是建设指挥调度平台。基于GIS地理信息可视化平台的扩展应用,系统综合运用各项基础数据、视频智能分析、大数据分析研判等能力,满足综治部门快速发现并协助处置各类可疑和突发情况的综合指挥调度需求,系统提供给指挥中心/综治中心指挥人员使用,可实现在线远程指挥重点事件及任务远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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