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肃北县新增水源地建设及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监理)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肃北县新增水源地建设及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肃北县新增水源地建设及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经肃发改批字【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供排水站
2、建设地点:肃北县党城湾镇
3、建设内容:
新建净化水厂,占地面积约20亩。净化水厂水处理车间(包括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及配套设备),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排泥水调节池,排泥水处理间,排泥水浓缩池,深度处理车间,配电间及热泵机房,综合办公楼,输水管线等。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计划总工期:24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解决。
7、招标范围: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有施工内容和保修阶段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上岗证;
3、所有拟派本项目专业人员须具备该企业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四、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递交:
1、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8时00分前,逾期不予接收)将《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和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号)。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联系人:马瑞红,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941584636@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24日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发布。
八、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供排水站
联 系 人:阿力腾宝力德
联系电 话:18893640071
地 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夏尔郭勒金路4号
代理机构:甘肃仕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荣
联系电话:13893704222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
监督部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937-8128378
2023年3月22日
项目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潜在投标人填写。 2、此表由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各存一份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装入一份。3、本表为机打原件加盖行政公章,手填、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均为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招标公告
肃北县新增水源地建设及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经肃发改批字【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供排水站
2、建设地点:肃北县党城湾镇
3、建设内容:
新建净化水厂,占地面积约20亩。净化水厂水处理车间(包括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及配套设备),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排泥水调节池,排泥水处理间,排泥水浓缩池,深度处理车间,配电间及热泵机房,综合办公楼,输水管线等。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计划总工期:24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解决。
7、招标范围: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有施工内容和保修阶段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上岗证;
3、所有拟派本项目专业人员须具备该企业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四、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递交:
1、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8时00分前,逾期不予接收)将《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和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号)。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联系人:马瑞红,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941584636@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24日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发布。
八、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供排水站
联 系 人:阿力腾宝力德
联系电 话:18893640071
地 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夏尔郭勒金路4号
代理机构:甘肃仕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荣
联系电话:13893704222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一号楼C口805
监督部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937-8128378
2023年3月22日
项目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地址 | | 电子邮箱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年检结果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 务 | | 职 称 | | |||||||||
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 职 务 | | 职 称 | | |||||||||
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 工程师 | 人 | ||||||||||
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
近年业绩 | | |||||||||||||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本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工作年限 | |||||||||
| | | | | ||||||||||
本项目的监理 人员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 | ||||||||||||||
主要检测设备 | | |||||||||||||
建设 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潜在投标人填写。 2、此表由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各存一份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装入一份。3、本表为机打原件加盖行政公章,手填、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均为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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