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东门步道美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qyey-20231101号
预算金额15.92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招标联系人秦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雨薇0514-821295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东门步道美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QYEY-20231101号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东门步道美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15.92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5.9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需现场自行考察。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上,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现金方式),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100元/套,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金雨薇
联系电话:0514-8212959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雨薇
电话:0514-82129596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振兴路2期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QYEY-20231101号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东门步道美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15.92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5.9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需现场自行考察。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上,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现金方式),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100元/套,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金雨薇
联系电话:0514-8212959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雨薇
电话:0514-82129596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振兴路2期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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