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周边水文地质钻探及相关业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周边水文地质钻探 及相关业务”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 人”)拟通过询价方式对“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周边水文 地质钻探及相关业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提交 响应文件。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周边水文地质钻探 及相关业务
2.服务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3.采购方式:询价
4.最高限价:32.00 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二、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 害鉴定评估项目”要求,需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菱角塘 镇等地(具体位置由采购人确定)开展水文地质钻探等工 作,查明含水层岩性、厚度、特征及富水性,观测钻孔地—1—
下水水位,采集钻孔中的土壤样、地下水样,建设地下水 环境监测井,为工作区水文地质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2.主要工作量
1)水文地质钻探 64 孔,平均孔深 15m,合计进尺 960m;(最终孔数和单孔深度由采购方现场确定)
2)岩芯采取 960m(含砂、土);
3)简易抽水试验 7 次;
4)钻孔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 128 次(根据最终钻孔数 量确定,每孔 2 次);
5)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 7 井;
6)协助土壤取样 320 样,地下水取样 64 样(根据最 终钻孔数量确定,土样每孔 5 样,地下水样每孔 1 样)。
3.工作周期
30 个日历天完成外业钻探、取样、试验等工作(中间 成果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按时提供),完成外业工作后 15 个日历天提交送审稿,经采购方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 分局评审后 20 个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
4.技术要求
1)地质钻探
水文地质钻孔施工前要求编制钻孔设计书,应满足水 文地质孔的基本要求。钻孔开孔口径不大于 φ201 mm,孔 深 15m,终孔口径不小于 φ110 mm。
岩芯采取率:全孔取芯钻进,要求完整基岩岩芯采取 率 70%以上、破碎带 40%以上、溶洞充填物 50%以上。井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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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孔斜不得超过 1。井口管进完整岩层 50 cm 以上,止 水采用水泥和套管隔离地表污水及浅层潜水。
施工时做好简易水文观测、孔深校正、孔斜测量以及 岩芯保留等工作。
钻孔竣工后,应及时收集、完善各种资料,包括钻孔 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观测、岩芯记录表、采样等原始资 料在内的地质成果及钻孔质量验收书,并编制钻孔综合成 果图及钻孔施工小结。
岩芯保留至项目通过采购方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 分局评审。
2)简易水文观测
起钻后、下钻前各测水位一次(间隔时间不小于 5 分 钟);长时间停钻 24h 以内每 4h 观测一次水位,停钻超过 24h 每 8h 观测一次水位。
记录冲洗介质明显漏失的位置。
记录钻孔涌水位置,测量涌水量和初见涌水的水头高 度。
记录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钻孔漏失、涌水、涌砂、掉块、坍塌、缩径、进尺快慢变化、掉钻、充填物 及水色变化等。
3)抽水试验
抽水实验技术要求按《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执行。
宜采用单孔稳定流抽水试验,进行 2~3 次。其中最大 降深值可接近孔内设计动水位,其余 2 次降深值分别为最 大降深值的 1/3 和 2/3。当揭露地下河时,采用试验性开采 抽水,出水量按开采量控制,延续时间不小于 72 小时。 抽水试验稳定延续时不小于 24 小时。
抽水试验的稳定标准应使涌水量和水位稳定,或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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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小范围内波动,不能有持续下降或上升的趋势。水位 波动范围的误差不超过降深值的 1%,涌水量波动值要小于 平均流量的 3%。
抽水试验时,动水位和出水量观测时间,宜在抽水开 始后的第 5、10、15、20、25、30 min 各测一次,以后每 隔 30 min 或 60 min 测一次。水温、气温每隔 2-4h 同步测 量一次。
4)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过程应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HJ164-2020)的要求进行。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过程包括钻探施工、下管、填 砾,止水、封孔、成井洗井、井台构筑等步骤,并按规范 要求进行记录和验收。
5)取样
参照《水质采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执行。
6)主要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
①《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2019-03);
②《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 ③《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 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⑤《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⑥《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DZ/T0288-2015);
⑦《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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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水质采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⑩《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 函〔2019〕770 号)。
5.预期成果
1)文字报告
a.水文地质钻探工作总结报告 1 份。
2)附图
a.钻孔孔位分布图;
b.钻孔柱状图;
3)水文地质钻探原始记录表
a.钻孔班报表(纸质原始记录);
b.钻孔水文地质编录(纸质原始记录);
c.钻孔静止水位观测记录表(纸质原始记录); d. 钻孔孔位测量结果(含 2000 坐标及经纬度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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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业务范围应涉及工程勘查、水文、地质调 查等,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设置的项目负 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中外合 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次独资)或者有外商、港澳台投 资背景企业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 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询价期间相关查询 记录截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全天。
2.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请自行选择以下网站,在 本公告附件处下载询价文件电子版。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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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响应文件及提交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 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差旅费、进出场费用、现场青苗赔 偿费、税费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材料(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报价函(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2);
(3)报价单(附件 3);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5)资质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附 件 4);
(6)信用证明/查询文件;
(7)服务承诺(附件 5);
(8)实施方案(附件 6);
(9)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 必须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 封。
3.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1 日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以邮戳为准)
4.提交方式: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见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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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办法
1.本次询价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附件 7)。
2.响应文件提交 3 个工作日内评估。
七、公告发布
1.公告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岩溶地质研究所办 公楼公告栏和岩溶地质研究所网站上公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踏勘 了,结合项目工区条件和技术要求,认真分析,谨慎报价。
2.本次询价只接收一个方案,一个报价。供应商的报 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3.投标文件装订必须胶装或线装。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不按要求提交材料;不按要求装订、密封、签 署、盖骑缝章;资质证明无效或不合法;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法规规定的行为。
4.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严 禁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如发现围标、串标、恶性竞 标等情况,将取消投标当事人的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 关法律责任。
5.本采购为“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的工作内容,“永州市零陵三湘 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的付款方 式为分期付款,首期付款 60%,验收合格后付款 40%。本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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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也为分期付款,首期付款 60%,验收合格后付款 40%。60% 的首付款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及中标人提供发 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 40%尾款的支付条件为:项目成果经采购方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验收合格,且在采购人收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支付《永州市 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全部项目经费的条件下,支付合同款的 40%。投标人需在响 应文件中做出相关承诺,接受“如未达成第二期 40%尾款的 付款条件,投标人放弃向采购方要求支付第二期 40%尾款的 权利”。
6.钻机进场、出场、青苗补偿等施工工程中与当地百 姓、企业的关系问题,由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7.如中标候选人弃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 者被核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 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从合格投标人中按评分由高到低顺 序筛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 50 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8807731287
lijingrui@mail.cgs.gov.cn 2.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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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程先生 13978305758
chengyang@mail.cgs.gov.cn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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