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7005093000859001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闪烁0313-68500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泽宇创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米剑宝181313253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7005093000859001003
招标内容:

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二次)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怀行审规字2024103号、怀行审规字202417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来县瑞云观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帮扶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长城抗战纪念馆:修缮原横岭公 社礼堂旧址,建设800平方米长城抗战纪念馆,包含陈列、布展和 数字体验馆等。(2)昌宛怀联合县旧址:修缮东、西房共160平方米,恢复重建 南、北房共100平方米,重建展厅130平方米,包含陈列、布展和 数字展厅等。(3)长城步道及长城文化墙:沿镇边城村北侧修建长城步道,连 接笔架山,总长2.5千米,宽1.5米,建设游客观景平台;沿横岭村 北侧修建长城步道,总长2千米,宽1.5米,顶部建设观景平台。 在大营盘、坊口、横岭村建设三段长城文化墙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09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0:002024-09-28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9-24 00:002024-09-30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规定,本项目实施“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单位名称:怀来县瑞云观乡人民政府,负责人:闪烁,联系方式:0313-6850088,邮箱:rygxrmzf@163.com。2.代理单位名称:中泽宇创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负责人:米剑宝,联系方式:18131325325,邮箱:924538387@qq.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怀来县瑞云观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15230361688

电子邮箱:15230361688@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二次)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来县瑞云观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泽宇创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 怀来县瑞云观乡大山口村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80号上善颐园沁芳苑商业4号楼1单元106室二层
邮编:

0754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闪烁

联系人: 米剑宝
电话:

0313-6850088

电话: 181313253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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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813346463@qq.com

电子邮件: 5017048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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