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玻璃钢防腐工程第二批(钢衬四氟)
金额
304.6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24060271
预算金额304.64万元
招标联系人芮明明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强0472-26696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G24060271 项目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玻璃钢防腐工程第二批(钢衬四氟)
发布日期 2024/06/2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6/26 -- 18:3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6/22 -- 07: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6/28-- 08:30
项目类别 工程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G24060271
2.项目概况
     ZG2406027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玻璃钢防腐工程第二批(钢衬四氟)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玻璃钢防腐工程第二批(钢衬四氟) 办理开工手续后90日历天内 详见附件 3,046,418.00 30,000.00 付款条件: 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且承包人开具相应发票后,发包人于次月根据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前,累计付款不超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付清剩余3% 质保金。 注:付款形式为银行转账。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萃取C区域14.28立方米 钢衬四氟-玻璃钢萃取槽(4级.5级.9级)聚四氟乙烯板衬里防腐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玻璃钢防腐工程第二批(钢衬四氟)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2. 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防腐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部分发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6/26 18:3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6/28 08:3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芮明明 联系电话:13913380655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刘强 0472-2669627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2669670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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