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自助售卖机投放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后勤公司商贸服务部关于自助售卖机投放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QZB2023019
二、项目概况:
1.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多元化需求,营造师生健康消费理念和氛围,提升项目服务质量,需在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场所投放自助售卖机,提供饮料、食品自助售卖。
2.以公开招标方式每标段各引进1家服务供应商,合同期限:3年。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标段1及标段2中的饮料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拥有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厂家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标段2中的食品可以是自有产品厂家生产或授权许可经营品牌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招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
电子邮件报名:加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QQ号:3440774358(注明**项目报名),电子邮箱发放。联系人:陈老师,0579-82292010。
4.标书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1:10000元,标段2:1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19日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如投多个标段的,需按所投的各标段足额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响应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响应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0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20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方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后勤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商贸部,金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99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一、项目编号:HQZB2023019
二、项目概况:
1.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多元化需求,营造师生健康消费理念和氛围,提升项目服务质量,需在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场所投放自助售卖机,提供饮料、食品自助售卖。
2.以公开招标方式每标段各引进1家服务供应商,合同期限:3年。
标段 | 名称 | 数量 (台) | 最低限价 (元/台/年) | 备注 |
1 | 自助饮料机 | 31 | 7520 | 仅限售卖饮料 |
2 | 综合售卖机 | 31 | 5520 | 售卖饮料占比不得高于50% |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标段1及标段2中的饮料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拥有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厂家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标段2中的食品可以是自有产品厂家生产或授权许可经营品牌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招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
电子邮件报名:加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QQ号:3440774358(注明**项目报名),电子邮箱发放。联系人:陈老师,0579-82292010。
4.标书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1:10000元,标段2:1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19日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如投多个标段的,需按所投的各标段足额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响应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响应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0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20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方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后勤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商贸部,金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99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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