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1521-04-01-27550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第八期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海丰县县城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模:第七期建设内容主要是县城黑臭水体(包括科技园排渠、小路坡袁排渠、向阳路排渠、龙赤排渠、龙富苑排渠、龙津河及海渡排洪渠等流域)治理。第八期建设内容主要是县城内涝系统化治理,对城区南二环-西华路、金园工业区、东排洪渠、红城大道-供电局路口剩余内涝点进行整治,同时对三环以南排洪渠道进行清淤清障、局部渠道拓宽及卡口改造。 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排水管线探测(含排水单元范围及接驳口调查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同时要求将成果移交给业主并配套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工作,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排水管线探测(含排水单元范围及接驳口调查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同时要求将成果移交给业主并配套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工作,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勘察 30 日历天,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以上工期于业主正式下达开工通知书后起算,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3851.3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1936.29万元、工程设计费1915.09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取,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1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1.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4、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黑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只接受最多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ggzy.shanwei.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0日16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招标人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66989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壬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海城镇保利海德公馆三期9栋A座504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马工 | 联系电话 | 15876750844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662212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不是联合体的,不用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