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中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 (项目名称)已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行审招标核【202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财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碑店市京白公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9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975.25 平方米,其中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9883.01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医疗区和病房区,其中门诊医疗康复区建筑面积6580.41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楼、医技楼。病房区建筑面积23302.6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88张,包括病房楼、办公楼、医废暂存间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主要包括供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燃气工程。购置医疗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2.1.3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1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3日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1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1.7 项目估算价:45万元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清单预算的审核,工程计量与工程款的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的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造价控制、合同期中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的审核、提供有关造价信息资料、列席相关会议等内容和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说明: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祖小宇0312-2812292、闫杰0312-3065553。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3 09:00:00 至 2023-10-2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说明: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祖小宇0312-2812292、闫杰0312-306555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