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电塔三道街6号房产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r2020tj100008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河东区中津汇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鹏186225829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电塔三道街6号房产
项目编号:TR2020TJ1000084
挂牌价: ¥8,100.00万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6-30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7-27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天津河东区中津汇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文
联系电话:1862258295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鹏
联系电话:022-58922173
部门负责人:白海涛
联系电话:58922170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电塔三道街6号房产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的范围为位于电塔三道街的4项房屋建筑物和1宗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2项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合计10819.42平方米,1项仓库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及1项围墙370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027.10平方米。其中3项房屋建筑物,分为九厂房、九厂房新跨及仓库,其中九厂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哈房权证动字第00001795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哈尔滨锅炉厂工业锅炉公司;九厂房跨新及仓库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企业承诺各项房屋建筑均为企业所有,各项资产无抵押、租赁事项,产权事项无异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还指出:1、本次评估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已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对于该资产,其面积等参数是企业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2、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哈国用(2002)字第30056号),待估宗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次评估测算待估宗地在出让条件下市场价格,为委托人核定资产价值提供参考,故本次评估不考虑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对低价的影响。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锅炉厂工业锅炉公司
    注册地 哈尔滨市三大动力路303号 注册资本 8000.000000
    法人代表 王振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10127370965K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及标的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挂牌公示期内将交易保证金800万元,汇入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该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余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3.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本次所转让土地为划拨用地,交易完成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都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受让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5.本项目设立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或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后,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②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③最终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同时提交《委托付款通知书》的; ④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的; ⑤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所有相关费用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0000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 *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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