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三公局津武项目电子汽车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建筑公司2023-1-津武-电子汽车衡询价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武项目经理部
(电子汽车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3-1-津武-电子汽车衡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电子汽车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津武(挂)2016-55号地块商业项目一期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海宁路东侧。本项目新建3栋酒店式公寓。即地上1#、2#、10#楼和地下车库,用地面积:1698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99.25平方米。其中,1#、2#主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分别为38.2m和46m,10#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0.8m。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为以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蓝图(含技术变更)为准,除土石方工程、电梯、空调机组、外墙保温及装饰面层、门窗工程、消防工程、人防设备及人防水电通风工程、后期需要出专业图纸的强弱电、园林等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全部预留预埋工程。合同总价为1.3亿元。
2.2招标内容:电子汽车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证明文件的酌情扣分或做废标处理。
4.结算方式付款条件: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结算手续:电子汽车衡进场安装完毕后,依据签收单当办理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物资结算审批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 ,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97% ;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终结算三个月后无息返还乙方,结算款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询价公告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年 11月 25 日 11:30 时至 2023年 11月27日 11:30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
6.投标报价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报价表(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12 月01 日 16:3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01 日16:30 时止。
5.2本次询价不分包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8.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中交三公局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联系人:关 婵 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雪柱 联系电话:18610088323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023 年 11 月 25 日
物资信息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1
个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武项目经理部
(电子汽车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3-1-津武-电子汽车衡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电子汽车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津武(挂)2016-55号地块商业项目一期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海宁路东侧。本项目新建3栋酒店式公寓。即地上1#、2#、10#楼和地下车库,用地面积:1698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99.25平方米。其中,1#、2#主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分别为38.2m和46m,10#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0.8m。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为以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蓝图(含技术变更)为准,除土石方工程、电梯、空调机组、外墙保温及装饰面层、门窗工程、消防工程、人防设备及人防水电通风工程、后期需要出专业图纸的强弱电、园林等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全部预留预埋工程。合同总价为1.3亿元。
2.2招标内容:电子汽车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证明文件的酌情扣分或做废标处理。
4.结算方式付款条件: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结算手续:电子汽车衡进场安装完毕后,依据签收单当办理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物资结算审批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 ,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97% ;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终结算三个月后无息返还乙方,结算款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询价公告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年 11月 25 日 11:30 时至 2023年 11月27日 11:30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
6.投标报价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报价表(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12 月01 日 16:3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01 日16:30 时止。
5.2本次询价不分包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8.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中交三公局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联系人:关 婵 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雪柱 联系电话:18610088323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023 年 11 月 25 日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子汽车衡 | SCS-100T/3M*16M | 1 | 套 | 报价价格含运费,含安装调试费,增值税费,u型梁结构秤体,数字式称重传感器,物联网打印仪表,接线盒,电脑,打印机,软件 |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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