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夏银行鞍山分行关于保安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的申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鞍山分行保安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保安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简介(以最终邀标文件为准)
根据鞍山分行的实际需求,现对华夏银行鞍山分行保安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通过本项目满足我行日常安保管理水平和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服务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条件优越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服务人员须具备高中(含)以上文化,队长须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
4.服务人员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队长同时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保安技师职业资格证》。
5.消防值班、监控中心值班服务人员须持有公安部或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队长和带班长须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6.服务人员在本岗位须有2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消防值班、监控中心值班服务人员以《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发证日期为准,保安人员以《保安员证》发证日期为准。
7.服务人员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8.服务人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须无不良征信记录。
9.服务人员须有近3个月内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
10.投标人能开据安全服务类全额增值税发票。
11.服务地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各支行。
(二)人员数量
普通保安服务人员14人,保安兼职消防员6人,共计20人。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批准备案《保安服务许可证》;
5.具有相应资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6.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7.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得非法分包、转包。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如有),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翀 0412-5572009
张扬 0412-557208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1994275@qq.com
征集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鞍山分行
2024年3月25日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保安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简介(以最终邀标文件为准)
根据鞍山分行的实际需求,现对华夏银行鞍山分行保安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通过本项目满足我行日常安保管理水平和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服务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条件优越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服务人员须具备高中(含)以上文化,队长须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
4.服务人员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队长同时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保安技师职业资格证》。
5.消防值班、监控中心值班服务人员须持有公安部或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队长和带班长须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6.服务人员在本岗位须有2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消防值班、监控中心值班服务人员以《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发证日期为准,保安人员以《保安员证》发证日期为准。
7.服务人员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8.服务人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须无不良征信记录。
9.服务人员须有近3个月内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
10.投标人能开据安全服务类全额增值税发票。
11.服务地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各支行。
(二)人员数量
普通保安服务人员14人,保安兼职消防员6人,共计20人。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批准备案《保安服务许可证》;
5.具有相应资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6.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7.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得非法分包、转包。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如有),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翀 0412-5572009
张扬 0412-557208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1994275@qq.com
征集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鞍山分行
2024年3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