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宣传网2020年度运维经费合同公告
金额
1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010300089-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辰在线新媒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宣传网2020年度运维经费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030008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10 —— 2021-12-0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付款人: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95%,成交供应商正常履行合同、系统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尾款5%。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湖南星辰在线新媒体有限公司:740171018260002309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对长沙宣传网进行维护,包含系统维护,功能升级,栏目、专题、采编维护等及硬件维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清单:
2、项目系统要求 2.1 长沙宣传网运维要求 2.1.1系统维护
2.1.2功能升级
2.1.3栏目维护
2.1.4 专题维护
2.1.5 采编维护
2.1.6 运营推广
2.2 硬件维护要求
3. 项目人员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长沙宣传网的定位、设计思路、整体风格要求,并对更新频率、重点策划的协调等进行把关。 2.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网站的全面设计和运营维护。 3.甲方负责指定专门人员与乙方对接,及时处理在网站维护中遇到的各类事项,并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并联同乙方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制度规范等。 4.甲方负责合作内容的建设、运维所需经费的筹集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5.对于乙方提请甲方审核的内容,甲方应及时(不超过12小时)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推送的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甲方审核未通过。 6.甲方作为网站的权利人,应对外承担平台的所有责任。对依据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指令完成的建设运维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发布、宣传推广、报道的所有内容均应由甲方审核之后再进行推送、宣传推广、报道。乙方发布、宣传推广、报道的内容未经甲方审核通过自行发布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置专业团队负责长沙宣传网的内容更新及维护管理,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思路,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日常发布和内容更新服务。 2.乙方负责长沙宣传网的安全无故障运营,在网站出现网络故障时,须立即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3.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对长沙宣传网提出的合法合理修改意见。 4.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流程、制度和规范。 7.违约责任 在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做出损害双方合作利益之事,受害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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