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42017000311
预算金额21.0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4510079
中标公司四川瑞生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廖青松
中标公司成都警星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陈显良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4201700031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28-84510079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6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6406139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4510079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12 11:30 | ||
项目包个数 | 3 | ||
开标时间 | 2017-10-10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7-10-11 11: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0-12 12: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68933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技术室设备;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4369600.00元;服务要求:无.标的名称:尸体解剖室设备;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929700.00元;服务要求:无.标的名称:物证保管室系统及设备;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594000.00元;服务要求: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警星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方式:陈显良;中标金额:4369600.00.供应商名称:四川瑞生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方式:廖青松;中标金额:929700.00.供应商名称:四川瑞生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方式:廖青松;中标金额:15940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谢碧俊,杨元,李建勤,张世和,高霞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谢碧俊,杨元,李建勤,张世和,高霞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A包: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交货地址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1年。 4、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以实际情况为准。 5、售后服务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款45%,安装调试完成测试使用6个月无问题后付款50%,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7、验收办法: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B包: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交货地址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1年。 4、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以实际情况为准。 5、售后服务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款45%,安装调试完成测试使用6个月无问题后付款50%,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7、验收办法: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C包:一、总体要求: 1、系统设计符合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管理流程; 2、公安刑事技术规范化综合管理平台包括:物证保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验鉴定等几个方几个方面纵深,全面实现刑事技术工作信息化管理; 3、平台各系统间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减少数据录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 4、系统须提供与相关业务系统接口服务,实现跨系统间的数据共享; 5、系统搭建成都市区县2级管理基础框架,后期实现区县2级独立对接管理; 6、系统设计符合“省厅、市局、区县”三级管理模式,产品满足拓展“四级应用”的原则,能够满足省、市、县、派出所的一体化构建; 7、软硬件系统设计符合公安部物证保全的相关规定; 8、充分利旧现有设备,避免浪费; 9、软硬件产品设计成熟,在公安行业有广泛、成熟的应用案例; 10、平台设计符合公安部“十三五”《刑事技术信息化装备项目建设任务书》及《市级装备目录(刑事技术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规划要求; 11、物证保全管理中心设计符合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机关物证保管保全室建设规范》各项要求; 12、物证保全管理中心设计符合公安部“十三五”《全国公安刑事技术物证保全装备配备目录》各项要求; 13、应对本室现有物证库完成新系统数据信息导入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交货地址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1年。 4、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以实际情况为准。 5、售后服务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款45%,安装调试完成测试使用6个月无问题后付款50%,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7、验收办法: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5e08c029015e603d18d56c02.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E503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采购编号为:5101862017000389;计划表编号:(2017)0157,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700.00元。监督电话:61889702。该项目A包共3家投标人投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该项目B包共3家投标人投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该项目C包共3家投标人投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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