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衡山道(北站路-规划创业路)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衡山道(北站路-规划创业路)配套建设项目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工程建设地点为: 任丘市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建设规模:衡山道位于任丘市,是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衡山道北起北站路,南至规划创业路,规划横断面为四幅路形式,道路全长约373m。道路横断面为:两侧机非分隔带均宽5m,两侧非机动车道均宽3.5,两侧人行道均宽3m,道路两侧生态修复均宽15m。设计雨水主管道分别位于道路中心线两侧25米处。设计污水主管道分别位于道路中心线两侧29米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照明、通信、电力、生态修复、交通等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6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 招标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由招标人支付。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50万(m≠0),收费金额 300元/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苗木认质认量、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监理工作涵盖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养护期、最终结清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在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4年2月-2024年4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要求具备足够的人员、经验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业绩和信誉
良好。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2 09:00至2024-04-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丘市渤海东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振一街商务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史军 |
联系人: | 杜利娟 |
电话: |
0317-3330822 |
电话: | 0311-68070722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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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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