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公安局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1-11 11:15:42 |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公安局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公安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AZ0000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和要求:以创建“智慧交通”、构建“智慧庐江”为目标,以整合现有资源为基础,密切联系庐江县发展应用需求,通过运用先进的安防技术,最大程度地实现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对于大货车及非机动车管控的技术升级、应用升级和功能升级。详见“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重点车辆管控建设项目方案”。
2.7 合同估算价:256万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2.10 工期:60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 月1 日(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三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7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2月 7 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洪静静
电 话:1386526434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庐江县鸿悦公馆写字楼1201室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87313937 1537527258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信息填写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20,下午14:30-17:2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网页链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_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 (hefei.gov.cn))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收款人名称及账号: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34001777309052502004-27309
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0小时56分29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原项目编号:2023ANNAZ00002
原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2日 00:00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项目编号:2023ANNAZ00002)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有变更,以变更后的如下内容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25分 (2)技术部分:45分 (3)报价部分:30分 |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体系认证 |
0-6分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以上认证需在国家认证委员会官网能够查询到,原件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都需附在投标文件内,未提供的不得分。 |
人员资信认证 |
0-6分 |
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下具有机电一级建造师的,得 2 分; 2.投标人拟派人员中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的高级的得2分; 3.投标人拟派人员中具有安防系统工程师高级的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上述人员自2022 年 1月 1 日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2.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
||
免费质保期 |
0-4分 |
投标人在报价投标函中承诺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2分,本项满分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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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0-9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信号控制系统或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9分。 说明: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无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合同,不予认可。 3、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4、资审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算。 |
||
2.2.3(2) |
技术评分标准 |
大货车管控系统方案 |
0-7分 |
1、系统结构及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案详细、设计合理,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优秀的,得 2.5<F≤3.5 分;良好的,得2<F≤2.5 分; 一般的,得1.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硬件设备选型、配置、其它要求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优秀的,得 2.5<F≤3.5分;良好的,得2<F≤2.5 分; 一般的,得1.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非机动车可视化系统方案 |
0-7分 |
1、系统结构及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详细、设计合理,是否考虑到与附近区域信号系统、中心现有信号控制平台兼容,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优秀的,得 2.5<F≤3.5 分;良好的,得2<F≤2.5 分; 一般的,得1.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硬件设备选型、配置及其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设备兼容性,主要技术指标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优秀的,得 2.5<F≤3.5 分;良好的,得2<F≤2.5 分; 一般的,得1.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非机动车管控系统方案 |
0-7分 |
1、系统及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方案详细、设计合理,功能全面,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优秀的,得 2.5<F≤3.5 分;良好的,得2<F≤2.5 分; 一般的,得1.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硬件设备选型、配置及其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设备兼容性,主要技术指标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优秀的,得 2.5<F≤3.5 分;良好的,得2<F≤2.5 分; 一般的,得1.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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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
0-7分 |
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 3.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靠度;工期保证措施。 4.提供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工程进度计划中应详细列出每阶段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以及配备劳动力数量,主要工程材料采购计划及保障措施完整可靠。 评委根据以上内容酌情评审,本项满分 7分。 优秀的,得 5<F≤7分;良好的,得3<F≤5分; 一般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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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 |
0-9分 |
针对使用单位交警部门应急需求制订应急保障方案,有针对性,建设内容有具体保障办法的,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注: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优秀的,得 7<F≤9 分;良好的,得4<F≤6分; 一般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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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方案 |
0-8分 |
针对本项目需求组织运维队伍提供专业运维服务,制订运维管理方案。需求理解透彻,针对建设内容及各子系统有具体的运维内容、措施和管理制度的,满足项目使用单位交警部门的各项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7<F≤8分; 良好的,得5<F≤6分; 一般的,得2<F≤4分。 注: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庐江县公安局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0天1小时1分47秒
01.17.pdf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项目编号: 2023ANNAZ0000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2月07日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捌佰贰拾万零叁拾玖元整(¥ 2246750.00元)
工期:60天
项目负责人:王浦军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文明路与泥河路交口西北侧
联系人:洪主任
联系方式:198565261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鸿悦公馆写字楼1201室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15375272586
公示期: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0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8日
0天0小时59分10秒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公示附件2.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2023ANNAZ00002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3.docx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庐江县公安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其他〔2022〕1035号
四、合同估算价:256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六、主要招标内容:智能交通系统技术采购安装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年1月
八、联系人:洪静静 联系电话:13865264343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配套设施 | 招标项目简号: | 2023ANNAZ00002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256.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其他工程建设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12400327148XC | 监督部门名称: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2023-01-11 11:15:42 |
0天17小时32分2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