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4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邢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婷婷133652859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徐州市公安局警史、党建、荣誉布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7 20:25:00 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徐州市公安局警史、党建、荣誉布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公安局警史、党建、荣誉布展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徐审批复(2023)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公安局警史、党建、荣誉布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明新路西侧、太行路北侧,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西二层。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1228.5平方米,对现有业务技术用房西二层进行基础装修改造、布展,包括配套安全监控、多媒体系统、智能化应用等辅助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914 万元。

2.1.3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11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4.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及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1.4.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如下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区域装修及布展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展馆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软件)采购和安装、展项装置(含特效模型(如有)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装饰布展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设计任务书全部内容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

3)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试运营、各类手册编制及相关操作维修技术服务等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展馆有效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施工资质和(3)展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展览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上的时间和金额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金额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设计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或陈列或展陈)工程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上的时间和金额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金额、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名字及担任职务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展览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装修资质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

3.6.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装修资质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设计单位和装修资质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6.10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华磊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瑞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中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丰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誉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立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金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万融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金工空间结构有限公司等,以上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07日至202309070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9070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徐州市公安局

址: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

人:邢工  

话:0516-839787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8层

人:史婷婷

话:13365285979

2023年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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