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2〕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内容: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场工程,属于凉山州风电基地规划项目之一,地处会东县东南部老君滩乡金沙江左岸山脊顶部,西北距会东县城直线距离约29km。项目场址主要为一条长约11km呈西北~东南走向的山脊,山顶海拔高程在2800m~3300m之间。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40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规模120MW,估算的年上网电量3406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838h。项目主要由一座220kV升压站、30台单机容量4000kW的风机、30台箱式变压器、35kV地埋式集电线路、场内施工道路组成。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或工程开工后24个月,以后到的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场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勘察部分:完成工程场区内的地质勘察,了解自然条件和工作环境,编制地质勘察大纲;按照《陆上和海上风电场地质勘察规范》(NB/T31030-2012)中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阶段和岩土试验和测试规定的地质勘察的全部要求,完成场区内的全部地质勘察。
设计部分:完成招标阶段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备及施工技术规格书编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其他验收,服务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2.4质量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有关技术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必须至少完成2个已投产陆上风电场勘察设计业绩(单个风电场容量不低于49.5MW,单机容量不低于1.5MW)。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22年7月5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5.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6.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会东县金叶街63号
邮编: 615200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28-67177562
传真:0834-542631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5楼502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8-86958918
传真:/
2022年7月4日
相关资料下载:
- 附件1-1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v4 7。1.docx附件1-1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v4 7。1.docx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凉山州会东县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28-6717756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5楼502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8-8695891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凉山州会东县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40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规模120MW,估算的年上网电量3406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838h。项目主要由一座220kV升压站、30台单机容量4000kW的风机、30台箱式变压器、35kV地埋式集电线路、场内施工道路组成。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82251.59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20%/8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场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勘察部分:完成工程场区内的地质勘察,了解自然条件和工作环境,编制地质勘察大纲;按照《陆上和海上风电场地质勘察规范》(NB/T31030-2012)中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阶段和岩土试验和测试规定的地质勘察的全部要求,完成场区内的全部地质勘察。 设计部分:完成招标阶段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备及施工技术规格书编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其他验收,服务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1.3.2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或工程开工后24个月,以后到的日期为准。 |
1.3.3 | 质量标准 | 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有关技术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年~2021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 2017年至开标截止日期必须至少完成2个(单个风电场容量不低于49.5MW,单机容量不低于1.5MW)及以上已投产陆上风电场的勘察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风电场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 (4)信誉要求:不存在1.4.3限制性投标的情形。 (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7)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现场设计代表组组长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10)其他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正文中(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作出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一地受罚,处处受限,不受取消或禁止的地域限制;但在投标截止日前,市场禁入期满可参加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下载(不需确认)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答疑纪要和补遗文件等内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问题。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电子招标系统里面发出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电子招标系统里面发出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2019年1月至今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税率6% |
3.2.3 | 报价方式 | 自主报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9.68万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人民币)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各标段均为¥40000.00(小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大写)。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现金提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前交纳至虚拟账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1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 1、要求以“U”盘形式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U盘应由已签字、盖章、编页码的正本扫描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2、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盖章、编页码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的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5、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6、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7、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8、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一个。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原件应单独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密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 |
3.7.3(A)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 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5.2(4)(A)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和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不分先后依次开启有效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并加以记录。开标情况由各投标人、监督人员、招标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 [2021]54 号文等文件规定执行。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至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在《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示后,招标人不再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公示期限:3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1)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支行 账户:2320 6334 0910 0003 328 (2)银行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履约担保。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编页码 |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 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幅度(6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付款申请给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人转交中标人,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10.3 | 报价唯一 |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0.4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10.5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
10.6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不调整 |
10.7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
10.10 | 信用担保人诚信担保、勤勉尽责 | 担保人承诺: (1)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的信用担保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金融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人民银行批准的征信机构。 (2)保证人与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当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没有依法承担的,不能再为投标人提供保证,否则属于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所担保的投标人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再向投标人追偿。 不得担任担保人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本项目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担保人: (1)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还有其他担保责任没有依法承担的。 (2)担保人没有尽到诚信担保、勤勉尽责,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3次发生所担保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严重违约的。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不计)。 |
10.11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必须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函出具方应承诺见索即付,不得以任何条款(包括格式条款)、任何理由限制招标人的索赔权利。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合格的履约保函,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保函进行审核,有权拒收不能实质上满足要求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无条件改换担保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交的保函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拒绝以现金银行转账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投标人。 |
10.12 | 特别注意: (1)投标人投标时应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外的内容结合阅读理解,该两部分内容互为补充和解释,投标时在不重复的情况下按两部分都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如果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约定和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外的内容约定相矛盾时,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约定为准。 (2)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在投标有效期内应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2)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 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3)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勘察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26分 设计方案部分:24分 投标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则取所有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26分) | 类似项目业绩(14分) |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产3个陆上风电场的勘察设计业绩(单个风电场容量不低于49.5MW,单机容量不低于1.5MW,全部机位已投产并网发电)得3分,超过3个时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8分;上述风电场业绩中,每具备1个海拔2000m及以上风电场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分,最高加6分。(业绩、海拔高度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
2.2.4 (1) | 资信、业绩(26分) |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配备(7分) | 设计项目负责人:每具备1个海拔2000米及以上风电场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海拔高度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勘察项目负责人:每具备1个风电场勘察负责人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结构\电气\造价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最高得3分。 |
2.2.4 (1) | 资信、业绩(26分) | 现场设计代表组(5分) | 现场设计代表组组长:每具备1个海拔2000米及以上风电场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海拔高度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现场设计代表组人员:至少包括地质、结构、电气等专业,其中地质工程师相关工作年限不得低于6年、其他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专业结构配置和人员工作经历满足要求的得3分;不完全满足要求的得0-2分。(出具证明材料) |
2.2.4 (2)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24分) | 勘察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8分) | 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科学合理、可行得8~6分,较好得5~3分,一般得0~2分。 |
2.2.4 (2)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24分) |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安全等保证措施(8分) | 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科学合理、可行得8~6分,较好得5~3分,一般得0~2分。 |
2.2.4 (2)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24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8分) | 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科学合理、可行得8~6分,较好得5~3分,一般得0~2分。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偏差率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则取所有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不足1%按直线插入法计,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扣完为止。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备注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1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若发包人提交 |
2 | 1:2000地形图(全风电场)1:500地形图 | 1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若发包人提交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备 注 |
1 |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 | 12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
2 | 微观选址报告 | 12 |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 | |
3 | 地勘报告 | 12 | 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 | |
4 | 道路招标设计资料 | 12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 | 碴场的总平面布置图、拟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土石方平衡表、土石方及砼运距)、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材料清单等。 |
5 | 吊装平台、升压站、集电线路招标设计 | 12 | 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 | 碴场的总平面布置图、拟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土石方平衡表、土石方及砼运距)、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材料清单等。 |
6 | 除道路、吊装平台之外的其它招标设计 | 12 | 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供 | 碴场的总平面布置图、拟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土石方平衡表、土石方及砼运距)、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材料清单等。 |
7 | 施工图设计成果 | 16 |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 道路部分:碴场的总平面布置图、道路施工图等 土建部分: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电气预埋部分、接地系统、升压站、建筑工程等。 电气部分: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电缆清册等。 |
8 | 场内保护定值 | 12 | 在风电场试运行60日前 | |
9 | 运行说明书 | 12 | 在风电场试运行60日前 | |
说明 | 以上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同时报送与纸质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图纸以CAD形式提供、其他文件以word或excel提供)。施工图提交时间为暂定时间,最终以发包人与建安工程承包人、设备供货商签订的三方供图计划为准。 |
付费次序 | 付款比例 | 支付条件及付费时间 | 备注 |
第一次付费 | 10% | 合同生效并按规定出具履约保函后 | |
第二次付费 | 20% | 设计概算成果通过审批、提供满足要求的勘察成果后10日内 | |
第三次付费 | 30% | 土建部分、电气部分施工图纸提供完后10日内 | |
第四次付费 | 40% | 工程240h试运行合格后、承包人须提交全部合格设计文件(并通过发包人审查)后10日内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勘察费 | ||
2 | 设计费 | ||
3 | 现场设计代表费用 | ||
4 | 其他 | ||
5 | … | ……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设计服务期限 | |
设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设计服务期限 | |
设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勘察或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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