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便携式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3-JQ55-W1022)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55-w1022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便携式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便携式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Q55-W102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七)报价方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承诺书,承担在本项目中供货及售后服务法律责任。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未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项目概况
拟购置便携式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2台,预算总金额为180万元。
四、技术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1。
五、预算总金额:180万。
六、公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工作日(8:30-17:30 )( 以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七、材料递交方式及要求: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按下面序号顺序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gglk_jq55@163.com。
1.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模板见附件2)。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最近1年内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对参数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参数意见或建议需另附电子版)
如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池助理、李助理
电 话:027-50771050、027-50771057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便携式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Q55-W102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七)报价方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承诺书,承担在本项目中供货及售后服务法律责任。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未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项目概况
拟购置便携式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2台,预算总金额为180万元。
四、技术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1。
五、预算总金额:180万。
六、公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工作日(8:30-17:30 )( 以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七、材料递交方式及要求: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按下面序号顺序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gglk_jq55@163.com。
1.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模板见附件2)。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最近1年内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对参数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参数意见或建议需另附电子版)
如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池助理、李助理
电 话:027-50771050、027-5077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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