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专项资金核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hh2021126(jt07)
预算金额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晟薇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健秋0513-801006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专项资金核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至10时(北京时间,下同。)间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2021年度社会组织的年度财务审计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专项资金核查评估的服务项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1126(JT07);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专项资金核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总计人民币10.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2万元;
6.采购需求: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拟对2021年度的50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中的5万元以上的11个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核查评估,并就此项工作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具体的检查、审计,并以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服务供应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计,2个月(即60日历天)完成并出具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果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专项资金核查评估报告成果。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竞争性谈判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项目开启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至1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时。
2.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2楼崇川区民政局218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时整。
2.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2楼崇川区民政局218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2楼;
联系人:张晟薇;
电话:0513-55082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2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1 2021-12-14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第九届公益助力计划专项资核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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