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经营权转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01-43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北京迪岸天空广告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经营权转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N2024-01-432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7月2日9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经营权转让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4-01-4323
3、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迪岸天空广告有限公司
首年度经营权转让费:13017000元/年
4、其他情况说明: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节其他说明的规定,招标人同意本项目采取转谈判形式进行采购。
公示期: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2024年7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