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8,966.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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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展览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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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6.00 | 1(件) | ¥158,966.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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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0-21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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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0-21 10: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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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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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模板: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的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不得擅自修 改,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需上传2份文件:1.将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要求文件内容务必清晰,并按照采购人要求 命名 (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单位全称);2.投标人投标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要求文件格式为Word或WPS格 式,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命名(文件命 名 为:投标人单位全称); 投标文件电子档与PDF扫描件内容应当一 致,当两者不一致时,以PDF扫描件内容为 准;若因PDF扫描件不清 晰而导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上传文件内存较 大时,可将文件进行压缩并按采购人要求命名后上传。若投标人 未按照采购人要求 制作、命名或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特 别提醒:供应商上传文件中遇到的任何技术问题,请自行咨询行采家平台客服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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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和内容审定;实施方案签字确认后20天内完成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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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幼儿师专万州区小湾校区(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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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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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磋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总价,磋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设计费、运输费(含人工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措施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因统计误差,在标书原有数量基础上后期追加同类产品(限于采购范围内),产生费用在合同金额5%内的,不额外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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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服务,并经过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
(二)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方在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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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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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各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日(9:00-17:00)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无论是否现场踏勘,均视为已详细了解现场情况。踏勘前做入校备案,到访单位:基建后勤处,被访人姓名:贾剑媚。
踏勘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歇凤路166号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老师 187 2355 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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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中涉及的产品提供3年质量保证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护维修,免收人工费、工时费及差旅费。在免费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方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包安装、包调试、包正常运行,并且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方负责,成交供应商更换和维修服务仅收取最基本的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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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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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列入我校招投标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的自然人及其关 联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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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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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邓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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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0065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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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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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剑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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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72355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