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街东乡村22队4号农田招租公告
【前言】
1.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15时0分在洛浦街道办事处对洛浦街东乡村 22队4号农田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22队4号农田 ;
(二)资产类型:耕地 ;
(三)资产地址:22队4号农田 ;
(四)交易面积:3.925亩 ;(占地面积)
(五)项目经营用途:农业种养(禽畜除外),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无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合同年限:2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八)免租期:无 ;
(九)交易底价:3800元/亩/年 ;(不含税)
(十)递增方式:无 ;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元 (大写:贰仟元);
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需缴纳¥2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贰仟元)。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解除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收回上述租赁地;如甲方违约,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二)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耕地租赁合同》
二、竞价资质要求: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投标个人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第一次举牌是底价,往后每次举牌价格不低于 100元/亩/年 ;不高于最低拦标价的20%。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资料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东乡村委会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再凭有效身份证明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收据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2.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 至17:00 ,凭有效身份证明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六、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15点0分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洛浦街办事处参与竞投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七、交易说明
1、竞投人应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物业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
2、只有1名竞价人参加的,以底价成交;
3、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加的,应当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方式交易进行,价高者为中标。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果竞价人全部不竞投(举牌),采取现场摇珠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者,该项目的价格以底价成交。
4、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2023年2月22日下午17:30前向洛浦街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竞投现场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最高价竞投人,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备 注
拖欠我社租金的个人或单位不能参加竞投。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合同转名的,必须向村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方可。
3.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竞投公告和合同文本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4.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
5.在报名截止期结束前,竞投人在洛浦街辖区内有拖欠村集体租金的(无论在履约期间还是履约期满)取消竞投资格。
6.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洛浦街诚信黑名单,列入洛浦街或番禺区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7.禁止进入交易场所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在竞投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录音。
8.“本公告同步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站对外公布,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十、投诉和咨询联系方式
投诉地址:洛浦街三资交易中心;联系人:陈绚、郭楚君(34708776)
咨询地址:洛浦街东乡村委会;联系人:梁宁(34700198)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年 月 日
附件 1
GF-2021-2606
合同编号: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示范文本)
农 业 农 村 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二一 年 九 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 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联合制定, 供农村土地(耕地) 经营权出租(含转包) 的当 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 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特 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对合同 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 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 管理部门咨询。
三、合同签订前,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出租取得土地经 营权的, 应当依法履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相关程 序。
四、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 供双方自行约定 或者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 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 双方同意内容。
五、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 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 ,不同意的打 ×。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七、当事人订立合同的, 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 指印。
八、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 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 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 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
(一) 经自愿协商, 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 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序 号 |
村 (组)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代码 |
坐落(四至) |
面积 (亩) |
质量 等级 |
土地 类型 |
承包合 同代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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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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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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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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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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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
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出租土地用途
出租土地用途为 。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租金标准。
1.现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
2.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 公斤(大写: ) 小麦 玉米 稻谷 其他: 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市场价 国家最低收购价 为标准折合成货币。
3.其他: 。
租金变动: 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 每 年调整一次租金。 具体调整方式: 。
(二)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 (大写: )。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 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 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5. 其他: 。
(二)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 合同生效后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 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
取得收益;
3. 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
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 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 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
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
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
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
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
塘养鱼;
4.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乙方向 ¨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 元(大
写: ),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
(四)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
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五)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
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
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
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
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
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
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
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
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
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
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焙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屆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
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
作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決,也可以请求村民委
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
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
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宇、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
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
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签宇:
签订时问: 年 月 日 签订时问: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是否具备 |
页数 |
备注 |
1 |
甲方、乙方的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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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租土地的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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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租土地四至范围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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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例如:附属建筑及设 施清单、村民会议决议书及 公示材料、代办授权委托书 和证件复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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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份,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