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02qf-24020157
预算金额5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延杰1514236708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经理180104934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02QF-2402015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550万元,招标人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550万元(不含税)。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服务地点:招标人作业区域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低于50人,须具备其对应岗位工作资质要求,且满足招标人安全生产需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至开标日期止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 .gov.cn)(查询省份为“全部”,即全国范围),提供网站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 17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的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 途、所购招标文件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 和下述响应报名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送到我公司邮箱中(guox inzhaobiaobq@163.com),并在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 ister.jsp中“外部单位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所有邮件后 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连市中山区民主广场8号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六楼三号会议厅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民主广场8号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六楼三号会议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 服务(招标编号/包号:GK-FW01-
202401)招标人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大船长兴2025年度三供服务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为确保招标人船舶动能供应及现场保障正常运行提供优质服务。2.2 项目预算:550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作业区域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光海路299号
联 系 人:李延杰
电 话:151423670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宋经理生经理
电 话: 18010493408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bq@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报名表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3110730022208817077
(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代理项目编号、汇款用途;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 的招标代理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项目联系人和有效联系方式,若由于联系方式填写错 误导致无法联系到的,由投标人自负后果。
项目名称 | ||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 ||
包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邮箱 | ||
开票信息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名称 | ||
账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