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恩艳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伊犁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戴玉平
标书截止时间2017/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17/02/15
公告正文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一期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一期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北临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A区,南临63团和莫乎尔乡边界,西侧与62团、63团接壤边界,东临六十三团一库。规划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基本确定霍尔果斯开发区南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一期工程占地面积5.95平方公里,新建基础设施包括新建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公共工程、顶管穿越工程等。

本项目已经霍特发改【2016139号文批准建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成立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管委会,其作为政府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等工作,并与中选社会投资人签订PPP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共同运营南部工业园。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特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一期工程PPP项目

1.2 项目实施机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管委会

1.3 项目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

1.4 项目建设内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给水管网、排水管网、路灯照明工程、道路红线内景观工程、供热管网、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及热源建设。建设期2年。

1.5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静态投资7.8亿元,其中项目前期费用3000万元由政府方出资,其余7.5亿元由社会资本方筹集(实际投资额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审定的决算金额为准)

2 竞争性磋商目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管委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3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4 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 实缴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015年末净资产不少于18亿元人民币;

4.4 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7.5亿元人民币,申请人自有资金不得低于社会资本投资额的30%(由金融机构出具同一时点的资金存款证明);剩余的70%投资额,申请人须具有200% 的融资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信贷意向书);

4.5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013、2014、2015年经营利润均为正值,并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所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7 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5 磋商保证金

申请人应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名称: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伊犁招标代理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银行账号:655655101018800002105 行 号:301898001011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17 1 19 日至2017 1 25 日(节假日不休息)在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国税、地税)、银行资信证明、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信贷意向书、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不低于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额的30%)、申请人201320142015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为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霍尔果斯市政府五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信息网、新疆伊犁州政府采购网、霍尔果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管委会

联系人:于恩艳

话:13309999083

咨询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址: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层

联系人:戴玉平 王赟

话:18909996772 1869991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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