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c(hb)2024-004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招标联系人王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志强0427-28753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LHZC(HB)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
法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车辆定点加油。主要包括:为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在盘
锦地区提供便捷优质加油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业务范围
包括成品油或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汽油、柴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
油、柴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荭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骘间:9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 5#601);方式:现场领取:售价:
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诅,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
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
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
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
融城小区5#6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
融城小区5#601)。
七、其他
预算金额:人民币190000.00元
最高限价:折扣100%
采购需求车辆定点加油。主要包括:为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在盘
锦地区提供便捷优质加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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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满后,在
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
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合同需一年一签,
如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王帅
电 话: 159427774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 5#601
联系人: 郑志强
电 话: 0427-2875330
电子邮件: 5322072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爪乙邦弘(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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