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北科技创业园区续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30529FJSZ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新北科技创业园区续建项目”已由吉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吉高经项字[2023]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占总投资 26.97%,专项债券占总投资73.0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市新北科技创业园区续建项目监理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698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046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4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020平方米。主要对已建建筑物进行外墙装饰,对室内强电、弱电线缆敷设,室内给水排水工程、室内采暖工程、室内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续建。同时建设光伏发电、场区工程及配套设施。续建后主要建筑功能分区为: 办公科研区、培训功能区、实验室功能区、孵化器功能区、后勤服务功能区。
2.3 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发出中标通知书起至2024年10月30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 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以施工图预算为基数,按国家收费标准50%计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9日上午8:30至2023年06月19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0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7层
联系人:高琰峰
电 话:0432-64798292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7号
联系人:崔嘉琪
电 话:0432-62280271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 11 楼
邮 编:132001
联系电话:0432-64798875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