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2)招标公告(SZYX2023-G-004)(SZYX2023-G-004)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地区 | 苏州 | 类别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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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2)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代理机构 |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预算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 | 公示时间 | 2023-10-20 17:46:05 |
项目概况: 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用CA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对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X2023-G-004
项目名称: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2)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第一标段: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具体协审费用按照本招标书内确定的协审费用标准(详见附表)结合《造价协审工作考核规范》考核成绩按实计取。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2014〕79号)文件规定,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追踪问效,并合理地审定投资项目支出。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算、预算评审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3.拟中标服务供应商:6家。
4.项目考核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后附造价协审工作考核规范要求考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至第二标段、第六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第三至第五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第三至第五标段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采购项目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7481工程管理服务,对应的行业门类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 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为保证采购的服务质量,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最高不得超过3家;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中标服务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审服务合同。
(4)本次采购包含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机电安装、装饰等多方面协审内容,项目工艺复杂、专业性强,为确保评审质量,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2022年类似项目土建类、机电安装类、装饰类咨询项目成果各2个(包含造价咨询合同、咨询成果报告(符合造价执业规范)及委托方证明(能够反映项目规模、委托单位和完成时间;如造价咨询合同、咨询成果报告已能明确反映项目规模和完成时间并由委托单位认可的,可不另行提供委托方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内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条件。
土建类包括:车站(地上或地下)、区间(盾构或明挖或高架)、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停车场、铺轨工程、主变电所外部电源引入等工程;机电安装类包括:轨道交通信号、通信、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自动防灾报警、气体灭火、门禁、供电系统、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风水电、主变电所安装等工程;装饰类包括车站公共区、设备区、附属建筑装修等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2.地点:CA网上报名。
3.方式: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3064437102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资料。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人民路315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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