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金紫仙镇红岩村300KW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安仁县金紫仙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安仁县金紫仙镇红岩村300KW屋顶光伏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安仁县金紫仙镇红岩村300KW屋顶光伏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ZP-ARZFCG-202310
3、政府采购编号:安财采计【2023】173号
4、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888667.88元(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捌仟陆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不超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01 | 安仁县金紫仙镇红岩村300KW屋顶光伏建设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一项 | ¥1888667.88 | ¥1888667.88 | ¥1622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http://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施工能力;
2.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2.4本项目配备人员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月 3 日起至2024年1月 9 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东方北路1栋二楼)领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和磋商邀请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中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东方北路与万福东路交界处三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安仁县金紫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仁县金紫仙镇
联系人:陈特良
电 话:185735572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17674166516
地 址:安仁县永乐江镇东方北路
附件1:磋商邀请通知
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月日
说明:不回复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