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光明街与通达路路面及排水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嫩江市光明街与通达路路面及排水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7月9日09时00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SG1105G20010
二、建设规模:改建道路全长1312米,改造面积9039㎡,原路面由水泥砼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建排水管线全长1739米;建矩形检查口10座及通达路、光明街两侧步道板。
三、建设地点:东起桥东加油站,西至铁路货厂,南至实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工期:79天
七、评标情况:七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规定,黑河市公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及黑龙江郡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递交工程量清单,视为未提供。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黑龙江汇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投标报价:3260359.97元;项目经理:贾友权;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51530651;
第二名:黑龙江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3389163.07元;项目经理:王丽丽;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920103641;
第三名:黑龙江省程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3288152.4元;项目经理:李天龙;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71755436;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黑龙江汇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应请求及主张;
(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6-7502320
招 标 人:嫩江市城市建设保障中心
地 址:嫩江市军民路356号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456-7535140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6-8267345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