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峨眉山社区农业核心区排灌渠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6-jsgb-c2023-0003
预算金额309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兵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59516910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峨眉山社区农业核心区排灌渠道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2栋1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JSGB-C2023-0003
项目名称:峨眉山社区农业核心区排灌渠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万元
最高限价:28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峨眉山社区农业核心区排灌渠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建设总长约2930m,配套建设分水闸、过路涵及放水口,破损渠道修复长约25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承诺书):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③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2年10月-2023年09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⑥根据省、市环境整治相关规定,必须提供大气污染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标。
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个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
⑧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⑩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2栋1409室
方式: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一年(2022年10月-2023年09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壹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金牛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兵
联系方式:13851645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2栋1409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9516910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JSGB-C2023-0003
项目名称:峨眉山社区农业核心区排灌渠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万元
最高限价:28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峨眉山社区农业核心区排灌渠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建设总长约2930m,配套建设分水闸、过路涵及放水口,破损渠道修复长约25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承诺书):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③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2年10月-2023年09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⑥根据省、市环境整治相关规定,必须提供大气污染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标。
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个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
⑧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⑩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2栋1409室
方式: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一年(2022年10月-2023年09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壹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金牛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兵
联系方式:13851645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2栋1409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95169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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