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瓯市多式联运产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水泥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oxm-sn-002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瓯市多式联运产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水泥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JOXM-SN-002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瓯多式联运产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国道G237线建瓯柳坑支北津湖段公路工程因施工需要,拟询价采购水泥,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2024121612:00至2023年122112: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122112: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

3000

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瑶坪新村中铁二十五局工地

2024.12.31-2025.12.31


报价说明:

1.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需求数量为准。

2.乙方在标的物所有权转交甲方前造成污染或其他环境污染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生产的产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确保产品绑扎牢固,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自行负责;产品的装卸及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施工工地后的卸车费及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将所供产品运送到甲方施工工地指定料场,并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签字验收。如乙方因故未到甲方现场核实数量,以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3.材料供应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和进度安排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将产品送至甲方施工工地。如果因供货不及时而造成的误工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另选厂商

.有关要求

1.投标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加线上投标。

2)投标报价需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4)在铁建云平台报价时,报价单位需上传报价函及(1)、(2)、(3)项列的资料做成一整套PDF投标报价文件上传。

 (5)请将以上附件扫描件邮寄至:QQ邮箱393540594@qq.com

2.物资报价及结算: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各报价单位在填报报价单前必须对项目物资需求情况了解清楚,报价采用一票制综合报价,运费不单独列项报价,不含第三方试验检测费,请各单位慎重报价,如果出现不能正常履约供货,贵单位将会被我公司列入《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不良行为供商名册》,后期将不能参与我公司任何项目的材料供应事宜。

2.1投标报价到站单价(M)

投标报价到站单价(M)=报价基准价(P)+综合单价(N)

报价中综合单价N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到站单价(M)为每吨材料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投标到站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1.1报价基准价(P)

水泥投标报价的基准价见下表。

投标报价基准价不做为结算用,仅用于合同额计算。

 

本次采购水泥报价基准价(P)如下表

序号

物资品种

规格型号

投报价基准价

(含税,元/吨)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散装

450


 

2.1.2综合单价(N)

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综合单价N可正可负,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2.2水泥结算单价

水泥定价模式:结算单价(A)=结算基准价(Q)+综合单价(N)。

2.2.1供应周期:上月的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月的20日至23日,卖方携带买方当期开具的工地收料单到买方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卖方在取得每期结算单后5日内,应按买方要求出具与当期结算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结算付款。

2.2.2综合单价(N):由中标人投标报价时报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2.2.3结算基准价(Q):水泥以供应期内(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逢5日期(上月25日,当月5日,15日)“中国水泥网”(www.ccement.com)发布的“南平市场水泥价格行情”中对应品牌对应标号水泥网价的算术平均值为结算基准价(42.5散装参照散装参考价)。

3.本项目拟采购的物资的技术要求如下:

3.1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须满足国标GB175-2023及其引用标准要求。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比表面积

300m2/Kg 400m2/Kg  

GB/T8074检验

2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终凝≤600min

GB/T1346检验

3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GB/T1346检验

4

强度

详见下表

GB/T17671检验

5

烧失量

≤5.0%(P.O)

GB/T176检验

6

游离CaO含量

≤1.0%

GB/T176检验

7

MgO含量

≤5.0%

GB/T176检验

8

SO3含量

≤3.5%

GB/T176检验

9

CL- 含量

≤0.06%

GB/T176检验

10

碱含量

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

GB/T176检验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检查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

12

石膏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13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8%

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注:1)当买方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3.2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强度要求(单位:MPa)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d

28d

3d

28d

硅酸盐水泥

32.5

12.0

32.5

3

5.5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4.0

≥6.5

4.生产工艺要求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生产商具备单厂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5.包装

水泥散装

6.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

比表面积、烧失量、游离CaO含量、MgO含量、SO3含量、Cl-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碱含量、助磨剂名称及掺量、石膏名称及掺量、混合材名称及掺量、熟料C3A含量等项目。

7.需求数量:物资需求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会有调整但不影响本报价的执行。

8.货物验收方式:

8.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告知并经买方认可后在发货单上注明“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

8.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GB175 —2023方法按GB/T1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 24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 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40d 内,买方经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要求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水泥安定性检验,应在取样之日起 10d以内完成。

8.3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买方保存 90d。取样方法按 GB/T1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 12kg。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 90d 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90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磅差若不超过±3‰范围则以卖方送货磅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9.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后,卖方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入账并办理结算,无预付款,材料验收合格当月对账结算,三个支付该批物资80%的价款,余款在结算之后六个月内支付15%,余下5%作为质保金,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责任。待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款项支付将根据建设单位资金情况进行支付,如因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我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对方应给与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卖方须接受除上述付款方式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简单汇、信用证、铁建银信、浙商行应收款链、云信、中行融易达、平安好链等票据支付方式。

10.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在投标人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不含税报价低者)

11.报价保证金要求:

12.报价有效期:60天

13.履约保证金:合同额1%-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大新      电话:18607228437

2.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瑶坪新村91号中铁二十五局

 

                                                                      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瓯市多式联运产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经理部

                                     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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