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
三、询价内容:具体详见询价需求表
四、最高限价:2.2万元
五、报价资质单位要求:无
六、报价要求:
1.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清单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在2023年10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送至信息科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
3.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快递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材料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响应参数及报价单(盖公司章)。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上面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投入正常使用。
2.供货地点:南宁市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九、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采购将根据需要确定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价格及合格供应商,一旦采购价格确定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我院从询价供应商处采购。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71-3335230
附件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doc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7日
一、询价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
三、询价内容:具体详见询价需求表
四、最高限价:2.2万元
五、报价资质单位要求:无
六、报价要求:
1.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清单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在2023年10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送至信息科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
3.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快递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材料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响应参数及报价单(盖公司章)。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上面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投入正常使用。
2.供货地点:南宁市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九、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采购将根据需要确定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价格及合格供应商,一旦采购价格确定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我院从询价供应商处采购。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71-3335230
附件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平安医院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doc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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