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柏社村土地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z-1910045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5
公告正文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原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柏社村土地规划编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柏社村土地规划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1910045

三、采购人名称: 三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政府街

联系人:三原县国土资源局经办

电话:158776197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89612880转613

传真:029-8625210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柏社村土地规划编制1项

项目概况: 三原县新兴镇柏社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主要任务是:统筹各类土地、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落实乡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地块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项目用途: 土地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证明:法人提供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2019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等相关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14 09:00:00至2019-11-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25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1-25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612880转613

2、开户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明宫支行

4、账 号:10326618482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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