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721271573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项目名称:灵璧县2023年度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灵璧县2023年度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数量:1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严把粮食安全质量关,从源头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县实际,灵璧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有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购买服务。2023年度灵璧县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服务,监测样本数量不低于1500批次,抽样与检验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监测范围包含:①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监测;②夏粮收获质量调查;③秋粮收获质量调查;④政策性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抽检;⑤应急保供企业成品粮质量监测;⑥其他粮食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国粮标规【2022】30号)和《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晥粮仓函【2022】9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各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资源和优质粮食工程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发挥好已建成项目作用,压实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质量检验监测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粮油质检任务”。灵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计划的通知》(灵食安办【2023】2号)文件也要求“如本地有检验(检测)能力,尽量在本地进行检验(检测)”。
灵璧县慧衡粮油食品检验检测站有限公司为国家粮油质检体系的县级质检单位,国家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成单位,是省级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安徽省内专门从事粮油检验与研究的专业性的粮食检验机构,是“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安徽粮食经济技师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具有人才、仪器设备、场地环境、质量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等独特的优势。
公司拥有各类粮食专业检测设备120多台(套),设备原值1000余万元,不仅有气质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通用仪器设备,还有粉质仪、拉伸仪、三皮三心实验磨粉机、面筋仪、降落数值仪、硬度指数仪、大米(面粉)加工精度检测仪、全自动定氮仪等粮油专业检测设备,全部用于粮油食品检测领域。不仅能够满足检测粮油的质量、品质、储存指标以及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安全卫生指标,还能够对小麦粉、大米等用途进行综合判断,具备了在更广泛的领域开拓检测范围的基础条件。工作人员熟悉检测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熟悉检测品种、检验项目,尤其是对检测结果的评价总结具有较高的粮油专业水准。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可以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一致性和质量要求。
灵璧县慧衡粮油食品检验检测站有限公司是我县专业的粮油质检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本年度抽检所涉及政策性粮油库存多,品种项目多,监测时限较长,检验参数对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稳定性、技术人员的能力等方面要求高,完成的时间要求紧,检测时间的紧迫性和检测项目的不确定性要求检验机构必须要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为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2023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保障粮食质量可控、责任可查,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灵璧县慧衡粮油食品检验检测站有限公司作为“灵璧县2023年度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的供应商。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灵璧县慧衡粮油食品检验检测站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解放中路17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赵璧
        联系电话:15255742777
        联系地址:灵璧县灵城建设中路5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灵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557-6022038
        联系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8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21271573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凯旋门小区南门西100米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pdf
1.4 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