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250
预算金额45.6万元
招标公司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190404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250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湖路18号
联系方式:1822790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联系方式:1819040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18190404591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250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湖路18号
联系方式:1822790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联系方式:1819040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18190404591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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