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07-07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比选公告
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软件详细设计标准化产品二次开发产品大数据中心平台隧道信息化系统信息化分析管理隧道地质方面的咨询服务软件平台详细设计主要功能开发外层封套技术方案设计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软件开发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模块间接口设计竣工档案可进行数据封装移交试运行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服务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系统应急策略技术支持与服务软件运行维护软件升级专项技术培训改造新功能模块技术指导新技术成果工作条件上述软件技术开发围岩只能分级模型云端计算辅助围岩分级级别基础资料动态施工辅助决策建设管理平台的拓展子系统恢复策略WEB服务器物理网络网络架构二次开发的接口工具质检用表数据安全的应急方案应用系统数据库的可用性解决方案集群(cluster)消息队列解耦方案统一API方案数据交互与其他应用统一认证概要设计测试报告自测第三方)技术文档业务信息数据各种技术问题各类装备提供运输拆卸拼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07-07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比选公告
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比选公告.pdf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比选公告.pdf
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比选文件.doc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比选文件.doc
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隧道信息化管理项目将于近期实施,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四川智慧高速
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上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相关政策,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数字交通试点工作,集团公司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战略与高速公路
数字化工作紧密结合,从集团层级进行顶层设计架构,搭建集团级的大数据中心
平台及各类业务子系统。
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和《大小凉山地区2016-2018
年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推进方案》乐西高速项目正式启动。乐西高速穿越青藏高
原横断山脉,桥隧比高达82%,要修建超过40座隧道。
沿江高速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
交通走廊规划》的重要组成路段,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沿江高速穿
越了三个世界级水电站和撒那条强地震带,全线桥隧比高达87%,特长隧道33
座。
德会高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中G5线北京至昆
明和G4216线成都至丽江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联络线。其桥隧比达到了61%,个
别标段桥隧比超过95%。
针对以上在建项目的隧道占比高、特长隧道多的特殊情况,川高建设部和项
目公司都提出需要一套针对隧道围岩地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此,网络信息部
经调研分析,拟山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搭建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请
川高建设部指导工作,同时聘请外协单位提供隧道地质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完成
项目上落地应用和科研成果收集。
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建设管理平台的拓展子系统,不仅解决了在建项目
对隧道围岩地质数据的信息化分析管理的痛点,也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竞争范围。
网络信息部经调研分析后拟新增此系统,以满足项目公司的使用需求,同时亦提
升了我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信息化业务持续发展。
2.2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为隧道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对围岩辅助判别模块进行升级及维
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SDGL-1 |
序号名称
功能要求
a将原系统内采集生成的数据,汇总成报表格式,且表
格支持打印导出
b表格内行高需支持根据内容自适应调整
表内需支持CA电子签章,在流程审核过程中,自动签
字审批。
围岩辅助判
d.签章需支持一键签字、添加批注等功能SDGL-1
别模块升级
e.表格签认完成后,需与建管系统内C类变更数据对接
在发起变更时,变更来源能够选择隧道类型。变更资料
能够选择不同变更段落,以及该段落对应的所有附件及
表格(包含图片、视频、表格)。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
桩号部位需根据隧道系统推送内容自动填写。
2.3工期
取得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软件详细设计,2个月内完成系统主要
功能开发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本系统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缺陷
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或存款信息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总金额超50万的
软件类项目(比选申请人自主产权的标准化产品或者二次开发产品)。
(3)财务要求: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
(4)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及技术能力。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
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
行赔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中请。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标段比选申请。否则,该标段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
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
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7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cglxx.com/)比选信
息的其它比选栏自名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比选申请保证金
5.1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
5.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转账形式
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比选人的指定
帐户。申请人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不含截止之日)到账。汇
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三、比选申请保证
金中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
比选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郊支行
账号:51001875136050365892
联系电话:028-85525410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比选申
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当日09:30-10:00将比选申请文件当面递交至以下地址:四川
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
大厦A座10楼)。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举行公开开标,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
布。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
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智慧色
科
行萃华路U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去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周先生、杨女士
电话:028-61107713
传真:028-85527031
2022年7月7日
第一章比选公告4目录2022月7月比选人: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比选文件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前言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73第五章技术规范6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三章评审办法43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1
3、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9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7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2、比选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注:1、比选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反映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文件的要求和内容。二、项目专用本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完善和修改,比选申请人应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须知、评审办法和合同通用条款及招标技术要求是标准化的条款和规范,针对项目特点对其所作的具体规定、修改和补充分别编在本项目专用本的“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评审办法前附表”、“合同专用条款(包括数据表)”、“招标技术要求专用条款”及其他表格、格式中,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改了“比选申请人须知”和“评审办法”部分正文内容。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对同一规定、要求、数据或注解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凡项目专用本中未编入的内容均以标准文件为准。一、本项目比选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
比选条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一章比选公告二〇二二年七月本比选文件解释权归比选人。4、比选文件所提到的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和制造商单位章均为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和制造商单位鲜章,否则视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沿江高速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的重要组成路段,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沿江高速穿越了三个世界级水电站和撒那条强地震带,全线桥隧比高达87%,特长隧道33座。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和《大小凉山地区2016-2018年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推进方案》,乐西高速项目正式启动。乐西高速穿越青藏高原横断山脉,桥隧比高达82%,要修建超过40座隧道。为贯彻《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相关政策,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数字交通试点工作,集团公司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战略与高速公路数字化工作紧密结合,从集团层级进行顶层设计架构,搭建集团级的大数据中心平台及各类业务子系统。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隧道信息化管理项目将于近期实施,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上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本次比选为隧道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对围岩辅助判别模块进行升级及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下表:2.2比选范围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建设管理平台的拓展子系统,不仅解决了在建项目对隧道围岩地质数据的信息化分析管理的痛点,也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竞争范围。网络信息部经调研分析后拟新增此系统,以满足项目公司的使用需求,同时亦提升了我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信息化业务持续发展。针对以上在建项目的隧道占比高、特长隧道多的特殊情况,川高建设部和项目公司都提出需要一套针对隧道围岩地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此,网络信息部经调研分析,拟由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搭建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请川高建设部指导工作,同时聘请外协单位提供隧道地质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完成项目上落地应用和科研成果收集。德会高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中G5线北京至昆明和G4216线成都至丽江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联络线。其桥隧比达到了61%,个别标段桥隧比超过95%。
序号 | 名称 | 功能要求 | 标段号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a.将原系统内采集生成的数据,汇总成报表格式,且表格支持打印导出。 b.表格内行高需支持根据文字内容自适应调整。 c.表内需支持CA电子签章,在流程审核过程中,自动签字审批。 d.签章需支持一键签字、添加批注等功能。 e.表格签认完成后,需与建管系统内C类变更数据对接,在发起变更时,变更来源能够选择隧道类型。变更资料能够选择不同变更段落,以及该段落对应的所有附件及表格(包含图片、视频、表格)。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桩号部位需根据隧道系统推送内容自动填写。 | SDGL-1 |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总金额超50万的软件类项目(比选申请人自主产权的标准化产品或者二次开发产品)。(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或存款信息表;3.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取得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软件详细设计,2个月内完成系统主要功能开发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本系统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3工期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4)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及技术能力。(3)财务要求: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
5.1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5.比选申请保证金4.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7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cglxx.com/)比选信息的其它比选栏目匿名下载比选文件。4.比选文件的获取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该标段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28-85525410账户名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郊支行账号:51001875136050365892比选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比选人的指定帐户。申请人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不含截止之日)到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三、比选申请保证金中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5.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转帐形式人民币叁万元整。
8.评审办法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布。7.发布公告的媒介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当日09:30-10:00将比选申请文件当面递交至以下地址: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联系人:周先生、杨女士邮政编码:61004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比选人: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9.联系方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2022年7月7日传真:028-85527031电话:028-61107713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比选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和填写,与《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无抵触且与比选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比选人 | 名 称: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周先生、杨女士 电 话:028-61107713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1.3 | 项目名称 | 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SDGL-1标段 |
1.1.4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比选人自筹资金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见比选公告 |
1.3.2 | 工期 | 取得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软件平台详细设计,2个月内完成主要功能开发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本期项目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 | 零事故 |
1.4.1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4 信誉要求:见附录5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 不接受 |
1.4.3 |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见第二章总则1.4.3 |
1.4.4 |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 见第二章总则1.4.4 |
1.11.1 | 分包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如果有) |
2.2.1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 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日2天前 |
2.2.1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 形式:书面提出 |
2.2.2 |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比选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布,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
2.2.3 |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 | 无时间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人指定的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
2.3.1 | 比选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比选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发布,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
2.3.2 |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 | 无时间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人指定的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
3.1. |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 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比选申请保证金 4、项目建设方案 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1.1 |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形式 | 单信封 |
3.1.1 |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格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2.8 |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1870000 元 |
3.2.9 | 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3.2 | 授权委托书期限 |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4.1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1)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 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提交如下金额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 (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转帐形式 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比选人的指定帐户,并注明所申请标段号。申请人的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不含截止之日)前到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八、比选申请保证金中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 比选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南郊支行 户名: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5100 1875 1360 5036 5892 联系电话:028-85525410 |
3.4.3 |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 | 退还时间: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 退还方式: 1、提供银行保函的,申请人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比选人处退还: (1)比选申请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银行保函收条; (3)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选人适用)。 2、提供现金转帐的,申请人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比选人处退还: (1)写明比选申请单位(公司)银行账户、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汇款凭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4)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选人适用); (5)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收据(注:收据须会计、出纳、经办人签字,签字须姓名完整)。 |
3.4.4 | 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申请人在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交了虚假资料。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1、比选文件中所指的盖单位章均为盖单位鲜章,除此以外的其它形式均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强制要求。 2、凡未按比选文件要求附资料的按照不满足比选文件强制要求进行评审。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2020或2021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 | 不允许 |
3.7.4 | 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份数:1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编码。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或装订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由于比选申请文件页码编制和装订造成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概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附原件的,应一律附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内; |
4.1.1 |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形式 | (1)外层封套:将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总外层封套中。外层封套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比选申请人的识别标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一、外层封套 项目全称 第 标段比选申请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 当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3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
5.2.1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随机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依照比选人比选管理办法从比选人评审委员会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 | 小于等于3 |
7.1 |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http://www.scglxx.com/)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 |
7.4.3 | 签约合同价的 确定原则 | 本项修改为: 签约合同价为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函上的比选申请报价大写金额。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如需对工程量清单子项报价进行相应修正的,修正原则如下: (1)比选申请报价函中比选申请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及单价(或总额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比选申请报价函中比选申请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单价:首先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对于比选申请人不符合相关条款规定报价要求的对其相应内容报价予以修正;然后再对其他单价(或总额价)按比例进行修正。 |
7.7.1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选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2)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保证时间不低于12个月;现金、支票等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公司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帐户中转出或开具。 (3)如中选候选人因比选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足以开具银行保函,以现金、支票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可以以银行保函替换以现金、支票等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南郊支行 户名: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5100 1875 1360 5036 5892 联系电话:028-85525410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0楼 电话:028-62679861 传真:028-85527031 邮政编码:610041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比选申请 | 否 |
企业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或存款信息表。 |
财务要求 |
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个总金额超过50万的软件类项目(比选申请人自主产权的标准化产品或者二次开发产品) 注: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合同文件中不能明确显示相关人员的任职或任命情况,则比选申请人还必须出具本单位针对相关人员在上述项目业绩中的任职证明文件或任命书等证明材料。 |
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交通行业或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经理职务。 注: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合同文件中不能明确显示相关人员的任职或任命情况,则比选申请人还必须出具本单位针对相关人员在上述项目业绩中的任职证明文件或任命书等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 2019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 |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比选。1.1项目概况总则
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3.3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5)主要人员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标段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标段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比选申请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比选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4.4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6保密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7)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比选申请。(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踏勘现场人民币:元1.8货币单位招标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1.11.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1.11分包1.10.1比选人不组织。1.10比选申请预备会1.9.1比选人不组织。
(2)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在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比选申请报价未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错误;1.12.3比选申请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比选申请文件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比选申请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2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比选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将被否决。1.12.1比选申请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5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设计等内容以对比选文件作出响应。(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比选申请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比选申请价法评审,应要求比选申请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比选申请人的澄清文件被评审委员会接受,比选申请人才能参加评审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审,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澄清;1.12.4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3)比选申请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比选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3)评审办法;(2)比选申请人须知;(1)比选公告;本比选文件包括:2.1比选文件的组成比选文件
2.2比选文件的澄清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5)项目建设方案;(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1比选人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比选人根据情况可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3比选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比选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回复比选申请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比选文件的澄清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比选人根据情况可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比选申请活动。2.4比选文件的异议2.3.2比选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4)、项目建设方案(3)、比选申请保证金回执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比选申请函
比选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比选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比选申请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比选申请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1)本项目比选采用工程量清单,比选人在出售比选文件的同时向比选申请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比选申请报价,并打印出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编入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比选人将不予支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已报价工程量清单。3.2.1比选申请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比选申请人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比选申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3.2比选申请报价比选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6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比选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比选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比选申请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3.2.4比选申请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修改比选申请函中的比选申请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比选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素。(2)本项目比选由比选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比选申请工程量清单中的比选申请报价和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比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比选申请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比选申请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4)若比选人接受调价函,比选申请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若比选申请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首页,与比选申请文件一起密封提交。(2)工程量清单中比选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1)调价函必须采用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比选申请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3.2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有效期为90日。3.3比选申请有效期3.2.9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8比选人设有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比选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比选申请有效期,则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比选人。(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比选申请保证金无效。比选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比选申请保证金: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撤销比选申请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利息计算原则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3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比选人应同时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申请。
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申请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6备选比选申请方案:不允许3.5资格审查资料: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发生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情形。
3.7.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比选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比选人对由于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如果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比选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7.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比选申请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比选申请函、调价函及对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4.1.2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1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比选申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比选申请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比选申请文件当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比选公告”。4.2.1比选申请人应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比选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比选申请人撤回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自收到比选申请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数量;(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比选申请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比选申请人默认开标结果。
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7)开标结束。(6)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3)为比选申请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2)与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6.1评审委员会评审
6.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6.2评审原则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比选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在与比选申请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正性;
(2)中选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1)中选候选人排序、名称、比选申请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7.1中选候选人公示合同授予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比选申请活动。7.2评审结果异议(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4)被否决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3)中选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7.5中选通知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比选人或比选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中选人。7.4定标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比选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选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比选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7.7履约保证金限公告中选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选人名称、中选价。比选人在确定中选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7.6中选结果公告
(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为准;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7.8.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7.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露招标比选申请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7.8.5比选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比选申请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8.5投诉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申请或与比选人串通比选申请,不得向比选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比选申请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比选申请8.5.2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5.1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比选申请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标段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自购买比选文件之日起,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比选人发出的函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比选人反馈信息,否则比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序号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密封情况 | 比选申请保证金提交情况 | 比选申请报价(元) |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比选申请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监督人:启封人:唱标人:记录人:
评审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电邮至(邮箱地址)。采用传真或电邮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比选人处。......2.1.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第标段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第标段评审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中选人名称):中选通知书附件四中选通知书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在日之前内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元。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期:月。中选价:元。你方于(比选申请日期)所递交的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第标段比选申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
(未中选人名称):中选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选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比选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
年月日比选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受(中选人名称)于(比选申请日期)所递交的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第标段比选申请文件,确定(中选人名称)为中选人。
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标段关于的通知,我方年月日收到。(比选人名称):确认通知附件六确认通知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与本章正文内容不相抵触。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1)评审价低的比选申请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比选申请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比选申请函按比选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b.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比选申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3)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比选申请保证金: a.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比选申请有效期; b.若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 (4)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比选申请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 (7)比选申请报价未超过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8)比选申请报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9)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a.比选申请人应接受比选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比选申请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比选申请人义务; c.比选申请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比选申请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比选申请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比选申请人提供了下述有效的证明材料影印件: (1)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信息表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2.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3.比选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提供了有效证明材料:2020或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80%。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4.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2)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5.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2)比选申请人提供了“信用中国”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彩色); (3)比选申请人提供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彩色); (4)比选申请人提供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彩色)。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6.比选申请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1)比选申请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交通行业或大型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经理职务。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7.比选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列编内容 | |
2.2.1(1) | 分值构成(100分) | 商务:20分 技术:45分 报价:35分 |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所有合格申请人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小于等于5家时,评审价不去最高价和最低价(评审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
2.2.3 | 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偏差率=|100%×(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审标准(20分) | 类似业绩(10分) | 满足附录2业绩审查条件得基本分5分, 1、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2.4(1) | 商务评审标准(20分) | 主要人员(10分) | 满足附录4人员要求条件得基本分5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3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加1分超过5年再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职称,每有1人加0.5分,本项最多加3分。 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公司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5) | 项目建设方案(30) | 按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得18分 1、项目理解和技术方案质量:对本项目现状了解清楚,需求分析透彻,技术方案完整,设计思路清晰,架构设计好,系统功能、性能满足国家或部门建设规范,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 2、项目组织和实施方案: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清晰阐述项目团队、实施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风险控制、能力证明、商业授权等,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 3、服务:根据后续服务承诺内容合理性、针对性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4分。 4、培训:根据培训计划的健全性完整性针对性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4分。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5) | 技术指标(15) | 对比选申请文件四项目建设方案 附表-1“拟用于本项目软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表(符合性要求)中所列软件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性能要求进行逐项应答: (1)满足所有符合性要求得15分,若其中任一软件的任意一项符合性要求不满足,则不再进行技术指标评分,且该比选申请文件按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作不通过处理,详见附表1。 |
2.2.4(3) | 报价(35分) | 评审价得分计算公式: a.如果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35-偏差率×100×E1; b.如果申请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35-偏差率×100×E2;(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其中:E1 是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的扣分值,E1=0.5;E2 是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的扣分值,E2=0.25。 |
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项目建设方案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1封初步评审2.评审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比选申请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选候选人。。1.评审方法第三章评审办法
2.2.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1.4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
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1初步评审3.评审程序。2.2.3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2.2.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2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1.5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审价得分的计算。3.1.4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若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如有),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比选申请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比选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比选申请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2)在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比选申请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1)在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3.1.3工程量清单中的比选申请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2.4评审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报价,使得其比选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比选申请。3.2.3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审价计算出得分C。评审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四舍五入”。3.2.2比选申请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比选申请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3.2详细评审
b.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a.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3.3.2评审委员会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比选申请人与比选申请人之间、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比选申请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比选申请人存在串通比选申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对比选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3比选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c.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比选申请事宜;a.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申请;e.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c.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申请或中选;
b.比选人直接或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抬高比选申请报价;a.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申请:f.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申请;(4)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f.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e.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d.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比选申请人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3.4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评审委员会不得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应按照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比选申请文件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3.5不得否决比选申请的情形3.4.4凡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3.4.3评审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比选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6.1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6评审结果
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甲方:合同协议书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工程/项目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臵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臵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第一条定义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已兹共同遵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1.5培训:按合同的规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的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1.14一方:甲方或乙方。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自身BUG等),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中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工程/项目开发[]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第二条合同标的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3.1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元整,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费用总额中。合同价格
第四条支付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4)乙方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户名:4.2甲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号:(2)乙方提交软件成果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协议软件开发费用,计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乙方提交软件成果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协议软件开发费用的%,计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1)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的%作为预付款,计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4.1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第五条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4.5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4.4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4.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到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账号:开户行:
5.4试运行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其达到附件[]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在初验合格后[]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5.3移交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组织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2初验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第六条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应用软件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5.5终验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证明保修期届满的证书。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的724小时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培训6.13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罚金。8.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软件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延期交付超过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8.1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数量、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第八条违约责任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9.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8.6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9.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损失。9.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9.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倍。9.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9.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9.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9.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0.5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的附件。技术开发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10.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0.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10.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致:(发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附件二项目经理委任书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签字)(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托(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比选申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发包人名称):(一)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格式)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抄送:(监理人)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二)履约担保(现金担保格式)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承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单位按本担保所应承担的义务。我们还同意,发包人有权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考察我单位履约情况来决定退还履约现金担保。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如果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因我单位在履约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工期、进度、质量等)时,将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此笔履约现金担保的扣款决定,所扣现金担保发包人有权全部、部分返还或根本不予返还。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签订(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我单位愿意出具履约现金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致:(发包人名称):
隧道系统与建设管理平台有数据交互、融合,所以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隧道系统的开放性,具有外来系统数据输入可靠性检查功能,以保证进入本系统的外来数据具有很高的质量。设计时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标准、规范等文件,在计算机技术上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计算机相关规程,使系统的开发设计有章可寻。1、标准性、开放性5.1总体需求技术规范年月日
4、易用性采用J2EE规范的应用服务器产品,有效支持大型企业应用系统的运行。支持运行环境的完全跨平台,支持系统在海量数据、大规模用户并发、复杂网络环境下具有优异的性能表现。系统各个业务模块应可以灵活配置,模块之间要具有关联性,以提高系统数据的复用性,并使系统具有灵活性、方便性,满足项目公司、参建单位不同层面管理需要。3、系统模块之间的关联性围岩辅助判别:通过资料研究分析国内外已有围岩分级方法,总结出影响围岩级别的因素并收集包含影响因素的完整围岩信息,然后通过支持向量机和贝叶斯等机器学习算法训练出高准确率的围岩只能分级模型。初期应用通过现场采集参数和云端计算的方式为现场提供辅助围岩分级级别,为设计变更环节提供前期判断和基础资料。开发后期通过图像识别功能将进一步优化判别效果并提升动态施工辅助决策的体验。2、系统建设
5.2功能需求推进资源整合与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做到数据、文件有据可循,信息和文件数据的不可抵赖性。从电子元数据和电子文件管控上,做到项目过程电子文件和数据的不可篡改性,数据上保证“一数一源”。在系统总体设计时,结合特点和IT技术发展,保持管理上和技术上先进,使系统未来有不断发展和扩充余地。5、系统前瞻性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建设管理平台的拓展子系统,不仅解决了在建项目对隧道围岩地质数据的信息化分析管理的痛点,也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竞争范围。因此,系统应首要满足操作简便易用、快速上手、操作界面美观。
5)表格签认完成后,需与建管系统内C类变更数据对接,在发起变更时,变更来源能够选择隧道类型。变更资料能够选择不同变更段落,以及该段落对应的所有附件及表格(包含图片、视频、表格)。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桩号部位需根据隧道系统推送内容自动填写。4)签章需支持一键签字、添加批注等功能。3)表内需支持CA电子签章,在流程审核过程中,自动签字审批。2)表格内行高需支持根据文字内容自适应调整。1)将原系统内采集生成的数据,汇总成报表格式,且表格支持打印导出。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1)服务端框架体系使用成熟框架,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方便的扩展特性。在搭配成熟框架的体系下,采用微服务构架,能够分离不同服务体系。保证各个业务的独立性,5.3.2WEB服务端技术要求2)利用静态类型可以在运行前由编译器检查出手误导致的错误,减少修复bug的时间,并因为静态类型的前置约束,可以使用更多的辅助插件,快速编码,减少重复输入,提高写代码效率。1)前端技术语言体系较多,支持mvc结构和前后端分离是大型系统的搭建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快速开发各种功能,有利于系统后续的可扩展性。5.3.1WEB前端技术要求5.3技术要求
数据库安全是项目最重要的保障部分,需具备备份策略,而如果支持主从热备是采用多台服务器同时在线的方式,解因单一数据库异常停机导致的服务不可用。5.3.4数据库要求BS架构需对主流高可用浏览器进行支持,首先应该支持最流行的火狐、chrome、360、搜狗等浏览器,其次建议支持edge、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5.3.3浏览器兼容性要求★3)结合建管平台目前总体技术体系,要求服务端整体开发使用JAVA技术栈。2)采用安全框架主要指可扩展的授权及完善的数据日志体系,能够时刻记录整个业务数据流的状态,并可随时回滚到任意状态,提高安全性。
5.3.6安全性要求3)关键业务在指定数量用户并发下的快速响应,响应时间应不超过5秒。2)稳定支持2000以上的并发用户。1)公路项目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数据量庞大,百万级数据是常见情况,系统需支持较大的表单量,需对百万级数据进行支持,而数据响应速度,直接决定了系统端的可用性,300万以上表单数据接口响应时间应在5s以内。5.3.5存储访问性能要求保证系统的高可用,读写分离和水平可扩展,则是从数据库性能和未来大数据量的扩展性方面护航系统数据的安全性。
6)数据采用安全的保护措施、设计安全的备份和恢复策略;5)Web服务器同数据库间使用安全的通信协议;4)最终用户客户端和WEB服务器间能够使用安全的通信协议;3)根据安全需要,设计好不同的身份认证,最高达到C2级;2)允许从Internet访问,并设计有相关安全措施;1)设计安全的物理网络和网络架构;
3)竣工档案可进行数据封装移交2)提供二次开发的接口、工具和平台。1)质检用表可由用户灵活定制;5.3.7扩展性要求8)网络安全总体要求达到等保3级标准。7)提供数据安全的应急方案;
5.3.9集成性需求4)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应保持不同平台的易移植方式设计。3)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支持负载均衡、集群(cluster)等方式部署;2)完备的数据库的可用性解决方案;1)完备的应用的可用性措施,包含良好的用户体验UI设计;5.3.8可用性需求
2)中选方应按高路信息公司要求的项目进度提交相应的交付物。1)在合作研发过程中,中选方已有原系统知识产权和源码应授权发包人使用,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总费用中,合作研发的新功能或版本知识产权属于发包人。5.3.10其他相关要求3)与其他应用进行集成时支持消息队列解耦方案和统一API方案的实现。2)与其他应用进行数据交互并遵从XML标准、JSON标准等;1)与其他应用统一认证、统一授权(SS0);
软件开发过程中文档要求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报告(自测或第三方)。中选单位需与业主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高速公路业务数据或信息严格保守秘密。所有资料、技术文档、业务信息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拷贝、修改、删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一旦发生,依法追究公司及个人相关法律责任。项目初验后,应组织业主相关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5.4约束条件6)中选方对本项目上线前,必须进行严格测试,保证无重大BUG和功能缺陷,上线后且在责任期内应持续优化,确保系统正常使用。5)中选方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文档、完整的源代码应进行文件管理并统一移交给发包人。4)中选方协助开发的系统在安全性、可靠性、保密性、运行稳定性、性能优化等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标准。3)中选方的开发过程、文档和源代码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开发规范。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许可证的全部正版软件。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提供的所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部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定义: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五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五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比选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1.10计量方法1.9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1.8承包人随时解决用户的各种技术问题,并为用户安排特殊应用项目的专项技术培训,此项费用不单独报价,计入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运输、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每部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比选申请报价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比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工程量清单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项目名称:隧道信息化管理系统 | 标段: | ||||||
序号 | 名称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a.将原系统内采集生成的数据,汇总成报表格式,且表格支持打印导出。 b.表格内行高需支持根据文字内容自适应调整。 c.表内需支持CA电子签章,在流程审核过程中,自动签字审批。 d.签章需支持一键签字、添加批注等功能。 e.表格签认完成后,需与建管系统内C类变更数据对接,在发起变更时,变更来源能够选择隧道类型。变更资料能够选择不同变更段落,以及该段落对应的所有附件及表格(包含图片、视频、表格)。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桩号部位需根据隧道系统推送内容自动填写。 | 项 | 1 | |||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比选申请文件标段(项目名称)比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年月日
四、项目建设方案三、比选申请保证金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比选申请函目录年月日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或根据比选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人名称):一、比选申请函六、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3.工期:,试运行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比选申请函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一)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比选申请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比选申请保证金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特此证明。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3、系统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并结合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需求,描述如何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实现建设目标。2、总体架构:阐述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描述系统架构,说明系统部署方案1、综述:比选申请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概述等,包括对现有政策分析,需求分析,技术难点分析、关键技术分析等。项目建设方案应结合本项目技术规范、建设条件及自身技术能力进行编写,编写格式如下:项目建设方案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比选申请人应在此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转(汇)款凭证复印件。
填表须知:附表-16、其它与补充说明: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有不同理解可补充说明。5、技术服务与培训:对技术支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说明,进行必要的服务承诺,给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4、实施方案:对本项目的组织结构和分工界面进行描述,给出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并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说明项目保障体系,对系统测试、项目验收和成果交付方案进行描述,需体现对项目组织的理解与组织配合。
附表-1 拟用于本项目软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表(符合性要求) | ||||||
序号 | 类别 | 技术规范对应章节 | 主要性能性指标 | 拟提供的软件服务 | 厂商 | |
序号 | 类别 | 技术规范对应章节 | 主要性能性指标 |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 | 比选申请文件对应页码 |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5.2.1 | 将原系统内采集生成的数据,汇总成报表格式,且表格支持打印导出。 |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5.2.1 | 表格内行高需支持根据文字内容自适应调整。 |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5.2.1 | 表内需支持CA电子签章,在流程审核过程中,自动签字审批。 |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5.2.1 | 签章需支持一键签字、添加批注等功能。 | |||
1 | 围岩辅助判别模块升级 | 5.2.1 | 表格签认完成后,需与建管系统内C类变更数据对接,在发起变更时,变更来源能够选择隧道类型。变更资料能够选择不同变更段落,以及该段落对应的所有附件及表格(包含图片、视频、表格)。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桩号部位需根据隧道系统推送内容自动填写。 |
4、本表中的主要软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该比选申请人技术指标视为不满足对应的符合性或筛选性要求。3、本表中“厂商”的填写方式: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将拟提供软件的厂商填写在对应的表格中。2、本表中“比选申请文件对应页码”的填写方式:比选申请人根据填写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将拟提供软件的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所在页码填写到对应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后面的表格。(2)“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如为功能性要求,比选申请人应结合拟提供软件的证明文件填写“满足”或“不满足”。比选申请人拟提供软件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的描述与证明文件不一致,则以证明文件为准;如果证明文件中的主要参数不全,比选申请人可另附说明,但须就具体参数作出针对性的说明或承诺;(1)“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如为具体参数要求,比选申请人应结合拟提供软件的纸质样本或检测报告或其它纸质技术指标文件(以下简称:证明文件)上对应的技术参数,填写拟提供软件的具体参数,并将证明文件附在该表后。拟提供软件证明材料中如有多个系列型号,比选申请人应在拟用的型号条目上及要求响应的指标上进行标注,以便审阅;1、本表中“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的填写方式:
2.以上证书均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其它比选申请人认为可以附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注:(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时间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比选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 |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比选申请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比选申请人为上市公司,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比选申请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财务状况表(三)近年财务状况表注:本表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二)比选申请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20或2021年 |
一、注册资本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责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流动比率 | % |
序号(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以上证明材料及本表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证明材料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用户名称 | |
项目用户地址 | |
项目用户联系人 | |
项目客户电话 | |
合同总金额 | |
合同中软件的金额 | |
签订合同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五)比选申请人信誉情况表4.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3.如近年来,比选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名称、简介所在页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
项目 | 比选申请人情况说明 |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 |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 | |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 | |
注:(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2、本表及证明材料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gsxt.gov.cn、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打印截图)。注: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技术职称 | 学 历 | 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 | ||||
工作年限 | 类似项目经验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 | |||||
经 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选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 |||||
备 注 |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第五章3“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比选申请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在此附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补遗书、企业荣誉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承诺书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以上证明材料及本表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职务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并有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如上述人员在本表中填报的业绩与前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业绩相同,此处可以不再重复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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