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服务001包合同合同公示
金额
50.1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74583
预算金额50.13万元
招标联系人-15942752333
中标联系人-13842778228
公告正文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000-74583-001-001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服务001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000-74583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河迎宾路88号
联系方式:15942752333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联系方式:13842778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本次链路服务所需相关设备,原运营商如拆除设备及系统,投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偿完成不低于同品牌型号的设备补全;IP地址更换、线路更换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更换,投标人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相应服务切换工作,确保各级法院组网完成。
1.中级法院具备专线接入双活能力。
2.专线可用率达到99.9%,专线带宽扩容能力≥2倍。
3.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故障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
4.提供专线运行必要的配套服务能力。
(1)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2)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采购人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供应商为采购人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且带宽具备扩容能力;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采购人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采购人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且自愈时间<50ms。
5.提供的专线满足双路由保护、双链路资源、双局向接入。
6.每季度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7.提供两会、重大会议、大要案审判期间线路现场重保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1,360.00元
合同金额:501,36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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