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航道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建设项目SZHD-LSSD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苏州航道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苏州航道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数字孪生航道是智慧航道组成部分,是其在可视化、预测分析方面的重要体现。因此利用数字孪生技术,依托苏州内河干线航道,开展苏州航道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实现航道监测、分析、养护等业务管理“智慧蝶变”具有重要意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苏州航道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即SZHD-LSSD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京杭运河苏州段、苏申外港线、苏申内港线航道相交区域及其连接的航道,航道里程约 30公里。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数据底座(倾斜摄影、精细化建模)、数字孪生应用(航道运行可视化、航道交汇处大场景监测、伴随式水上全息助航)、数据对接、数字孪生引擎、数字孪生渲染服务器等。
招标内容为上述工作内容涉及到的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软件设计、系统开发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验收和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2.3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并上线试运行;
(2)试运行期3个月后,完成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最终验收;
(3)系统维护期:自数字孪生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需保证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企业业绩: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
3.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近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或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4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联 系 人:张东方
电 话:0512-68150846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董健、李月明
电 话:025-86602545-8004
E-mail:1902941156@qq.com
工作QQ: 190294115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它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19: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00。
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系统登录”-“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4: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4: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