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109线2024年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5.28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cxz-2024006
预算金额15.2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979-848209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8681729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2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国道109线2024年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09线2024年专项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4〕248号)、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度公路养护事业经费预算的通知》(藏路发〔2024〕26号及《关于实施 2024 年国道 109 线青藏公路专项工程的通知》(藏路发〔2024〕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监理服务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109线2024年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DCXZ-2024006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15.2882万元

最高限价:15.2882万元

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标段划分及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全一标段采购需求包含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4年以来连续近3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企业提供)。

供应商近年(20211月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l类似公路养护工程监理业绩(相关业绩信息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查询,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鉴定书或工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此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年内(20211月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公路养护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相关业绩信息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查询,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此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上述人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社保机构出具)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响应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参与询比。

5供应商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不得为C级和D级,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不得为C级和D级,未被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6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不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或禁入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8 15 日至20248 17 日,每日上午0950分至1300分,下午1550分至1800分,供应商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单位法人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账户、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持本公告第2款所要求的所有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和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等(网上查询电子证明材料,不能查询的提供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至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128号获取询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等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jjt.xizang.gov.cn采购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3.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采购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10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40号                         

     人:王先生      

       话:0979-8482094(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128号

     人:杨先生

       话:18681729060(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人:杨先生

       话:1868172906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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