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7097-001,JG2022-17097-002,JG2022-17097-003,JG2022-17097-004]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监理公用综合码头通用码头工程施工通用码头工程3000吨级干散货泊位道路堆场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3000吨级通用泊位多用途泊位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导航辅助设施工程临时工程其他装卸工艺设备供配电照明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期视频监控系统水上视频监控VTS系统消拖两用船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环保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挡土墙工程土建工程供电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助导航设施工程陆域形成工程交通工程水工施工工艺施工水运工程甲级监理公用综合建设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运输机械设备供水监理服务费临时设备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全过程监理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安全监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普通公路养护建筑安装建筑构配件水工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勘察资料设计图纸监理规划劳动保护用具正常监理服务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有关协调附加监理服务额外服务计算机系统配置疏浚施工弃土处理抛泥区抛泥施工准备前期阶段工程缺陷修复编制项目总体计划整理建筑报建卫生防疫水上水下施工材料半成品构件监造检验质保书试验报告平行标准试验校核施工用款计划进行审查组织设计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平行复测审核质量控制施工安全防护督促承包人文明施工监督协调工作测量设备复测施工方的测量结果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质量检查整体验收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大检查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实测有关质量检查工程进度月计划前期工作计划设计计划施工计划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报表环境保护监理隐蔽工工程危险施工基坑开挖涉水作业挡土墙施工管廊管线安装爆破涉高空作业涉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旁站临时试验室桩点复测地面线工程划分驻地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设备的数量或新增部分仪器或设备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出行车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试验用房样品用房总监理工程师基建口技改口迁建口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709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文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0-83544076
中标公司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709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肇庆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4日 0时0分~2022年11月24日 11时1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否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否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否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10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10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10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3.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3.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3.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3.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1时15分 - 2022年11月24日 12时15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4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24日 11时15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文先生
- 代理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无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44076
- 招标监督机构: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 监督电话:0758-272318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公告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pdf公告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pdf
- 20220919封开长岗项目备案证(2205-441225-04-01-242203)(一式三份).pdf20220919封开长岗项目备案证(2205-441225-04-01-242203)(一式三份).pdf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心).pdf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心).pdf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心).docx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心).docx
- 九市-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1226-04-01-262689)(一式三份).pdf九市-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1226-04-01-262689)(一式三份).pdf
- 新基湾-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6-441200-04-01-568450)(一式三份).pdf新基湾-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6-441200-04-01-568450)(一式三份).pdf
- 悦城-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1226-04-01-665102)(一式三份).pdf
- SL202211030026-20221103193339.GZZB
- SL202211030026-20221103193640.GZZB
- SL202211030026-20221103192045.GZZB
- SL202211030026-20221103192711.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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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交通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7097-001 |
招标单位 |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交通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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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1-04 0:00:00 | 2022-11-24 11:15:00 | |
投标登记 | 2022-11-04 0:00:00 | 2022-11-24 11:15: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1-04 0:00:00 | 2022-11-24 11:15: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1-04 0:00:00 | 2022-11-24 11:15: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1-04 0:00:00 | 2022-11-06 11:15:00 | |
一阶段开标 | 2022-11-24 11:15:00 | 2022-11-24 12:15:00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1-24 11:15:00 | 2022-11-24 11:45:00 | |
二阶段开标 | 2022-11-24 17:00:00 | 2022-11-24 18:00:00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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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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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
(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
2.1项目概况
2.1.1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
封开县西江都乐滩河段(长岗镇X817县道路口~都乐)左岸,距离下游华润水
泥(封开)有限公司码头约1.2km,距上游怀阳高速广信大桥5km,东临G321
国道,距离广州市220km。
2.1.2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
江边村西江左岸,具体位置为德庆县悦城镇江边村。悦城镇东距广州约160公
里,西距梧州市约9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51公里,至梧州市约120公里,工
程紧邻321国道,交通便利。
2.1.3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
九市镇伦冲村西江左岸,具体位置为德庆县九市镇下圩村与伦冲村。九市镇东距
广州约18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8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70公里,至梧州市约
100公里,工程紧邻321国道,交通便利。
2.1.4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永
安镇四股村西江北岸,菠萝窦水闸下游700米,广东肇庆工业园(临港产业园)
临江大道南侧,具体位置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四股村与大社村。永安镇东距广
州约8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18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30公里,至梧州市约
210公里,工程紧邻临江大道,交通便利。
2.2项目规模
2.2.1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拟建设8个
3000吨级干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干散货船舶设计,使用岸线770m,
年计划吞吐量3900万吨/年,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
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2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拟建设5个3000
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5000吨级干货船设计),岸线使用总长476m,
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938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
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
准。
2.2.3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拟建设6个3000吨级通
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5000吨级船舶设计,岸线使用总长600米,年设计通过
能力为3497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
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4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3个3000吨级多用途
泊位(结构均按5000吨级预留),岸线使用总长354米,陆域面积约13.2万平
方米,设计年吞吐量305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0万TEU,并建设相应的水、
电等配套工程及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
但只允许中1个标,中标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如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
标段投标的,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业主方 | 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标段一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二 | 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三 | 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四 | 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注:1、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2、各标段中标人分别向对应标段的业主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分别与对应
标段的业主方签订合同。
2.3.1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土石方工程、
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工
程、环境保护工程、导航辅助设施工程、临时工程、其他、装卸工艺、供配电照
明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期视频监控系统、水上视
频监控及VTS系统等(不含装卸工艺设备、临时设备、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及消拖
两用船的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
“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
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
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
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
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3.2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水工建筑物工程、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
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环保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工
程、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
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
“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
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
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
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
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3.3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的全过
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
工程、挡土墙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土建工程、
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暖通工程、
绿化工程、助导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
“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
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
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
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
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3.4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
成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土建工程、供电照明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暖通工程、
交通工程、助导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
“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
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
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
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
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
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
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
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
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
(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
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
(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
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
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
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
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
人缴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3.4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
要求(最低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
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
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为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
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
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
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
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
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服务指南。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
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开标时间:20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开标室。
特别提醒:
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
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
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第34号通告要求的通知》等防疫文件的要求
(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
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若有疑问的,请拨打电
话:020-28866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
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他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
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
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
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大塘一路26号外经贸大厦2楼
邮政编码:526599
电子邮件:zqjtgxg@163.com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358061860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30
联系人:刘工、王工
电话:020-83544076
传真:/
电子邮件:gtc102@126.com
异议受理部门: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大塘一路26号外经贸大厦2楼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3580618608
招标监督机构: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4号
监管电话:0758-2723184
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项目代码:2205-441225-04-01-242203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项目名称: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建设地点:肇庆市封开县长岗镇西江都乐滩河段(长岗镇X817
码头(一期工程)县道路口~都乐)左岸
建设类别: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拟建设8个3000吨级干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干散货船舶设计,使用岸线770米,年计划吞吐量3900万
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170801.62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34160.33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93838.40万元
万美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27225.57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备案机关:封开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日期:2022年05月27日
更新日期:2022年09月13日
备注:
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
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
案证长期有效。
查询网址:https://gd.tzxm.gov.c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
(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
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已由封开县发展和改革
局以项目代码:2205-441225-04-01-2422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肇庆交投广
信港务有限公司。
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已由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
码:2205-441226-04-01-665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
公司。
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已由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项目代码:
2205-441226-04-01-2626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肇庆新区行政服务局文件以项目
代码:2106-441200-04-01-5684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
限公司。
初步设计已由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以《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封开港
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
022]774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初
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88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
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
87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8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
贷款,项目出资比例均为20%:80%。本项目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肇庆交
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委托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封
开县西江都乐滩河段(长岗镇X817县道路口~都乐)左岸,距离下游华润水泥(封
开)有限公司码头约1.2km,距上游怀阳高速广信大桥5km,东临G321国道,距离
广州市220km。
2.1.2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江
边村西江左岸,具体位置为德庆县悦城镇江边村。悦城镇东距广州约160公里,
西距梧州市约9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51公里,至梧州市约120公里,工程紧邻
321国道,交通便利。
2.1.3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九
市镇伦冲村西江左岸,具体位置为德庆县九市镇下圩村与伦冲村。九市镇东距广州
约18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8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70公里,至梧州市约100
公里,工程紧邻321国道,交通便利。
2.1.4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
镇四股村西江北岸,菠萝窦水闸下游700米,广东肇庆工业园(临港产业园)临
江大道南侧,具体位置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四股村与大社村。永安镇东距广州约
8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18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30公里,至梧州市约210公里,
工程紧邻临江大道,交通便利。
2.2项目规模
2.2.1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拟建设8个3000
吨级干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干散货船舶设计,使用岸线770m,年
计划吞吐量3900万吨/年,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
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2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拟建设5个3000吨
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5000吨级干货船设计),岸线使用总长476m,年
设计通过能力为1938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
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拟建设6个3000吨级通用
泊位,水工结构均按5000吨级船舶设计,岸线使用总长600米,年设计通过能力
为3497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
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4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3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
位(结构均按5000吨级预留),岸线使用总长354米,陆域面积约13.2万平方米,
设计年吞吐量305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0万TEU,并建设相应的水、电等配
套工程及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
但只允许中1个标,中标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如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
段投标的,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业主方 | 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标段一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二 | 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三 | 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四 | 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注:1、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2、各标段中标人分别向对应标段的业主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分别与对应标
段的业主方签订合同。
2.3.1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土石方工程、
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导航辅助设施工程、临时工程、其他、装卸工艺、供配电照明工程、
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期视频监控系统、水上视频监控及
VTS系统等(不含装卸工艺设备、临时设备、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及消拖两用船的购
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
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
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
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3.2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水工建筑物工程、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
程、给排水消防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环保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工程、
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
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
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
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
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3.3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
挡土墙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土建工程、供电工
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
助导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
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
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
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
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3.4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
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工
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土建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
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暖通工程、交通工
程、助导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为准。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
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
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
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
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
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
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
(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
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
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
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
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
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
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
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
绩证明资料为准。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
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
纳)。
(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3.4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
求(最低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
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
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
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
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
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
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
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监理大纲
(格式自定)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十、其他资料
(一)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
致招标人:,(招标人全称)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
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要求,现我单位对使用信用等级
申请如下:
一、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招标中,第次使
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和对应等级分值。
二、我单位承诺,在递交本次申请后,我单位将失去一次使用等级结果参与投
标的机会。当累计使用超过粤交基〔2014〕564号规定的次数,我单位同意按降低一个
信用等级对应分值来认定参与投标评审。
三、如果我单位发生违反粤交基〔2014〕564号规定使用信用等级结果的情形,自
愿接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处理,自愿放弃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
附件:本单位使用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全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明:此申请承诺书只需AA、A级企业填写,和附表一起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
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附表:
单位使用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
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标段名称 | 递交文件时间(年月日) | 使用信用等级(AA/A)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应如实填报信用评价等级使用情况的。
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要求
(一)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
1.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
动(以递交资审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8次,用完8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
级分值取定;
2.连续最近两个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活动(以递交
资审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取定;
(二)对于A级信用等级单位
当年度信用等级A级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递交资审文件
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B级分值取定。
(三)当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从业单位未承诺使用的信用等级分值的,AA级信用等级企
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四)若从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由AA降级为A级时,AA级信用等级已使用次数纳
入A级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合并累计。
(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获中标,我方承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承诺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报价中但不在监理服务费报
价中单列。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
保证金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三)其他资料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内容自行考虑。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全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监理服务费含税总价,按合同约定承担并完成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
订施工监理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接到发包人的书面进驻通知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进驻
现场并开展监理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罚。
6.我单位承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投标
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备、办公生活设施、设备等投入现场。
投标人(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年月日
(二)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含税,元) | 备注 |
1 | 施工监理服务费(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 | ||
2 | 试验检测费 | ||
3 | 其他 | ||
4 | 监理服务费含税总价 | 4=1+2+3 |
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包含了工作范围内的所有
费用,包括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含试运行,
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监理所必须的配套设施费,劳务、交通、税金、平行检测等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技术职称: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详见监理合同 |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日期:2022年11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文件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卷8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8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一卷2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2第三卷9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86
初步设计已由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以《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74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88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87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肇交基函〔2022〕78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均为20%:80%。本项目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委托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肇庆新区行政服务局文件以项目代码:2106-441200-04-01-5684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已由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项目代码:2205-441226-04-01-2626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已由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5-441226-04-01-665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已由封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5-441225-04-01-2422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招标条件
2.1.4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四股村西江北岸,菠萝窦水闸下游700米,广东肇庆工业园(临港产业园)临江大道南侧,具体位置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四股村与大社村。永安镇东距广州约8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18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30公里,至梧州市约210公里,工程紧邻临江大道,交通便利。2.1.3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九市镇伦冲村西江左岸,具体位置为德庆县九市镇下圩村与伦冲村。九市镇东距广州约18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8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70公里,至梧州市约100公里,工程紧邻321国道,交通便利。2.1.2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江边村西江左岸,具体位置为德庆县悦城镇江边村。悦城镇东距广州约160公里,西距梧州市约90公里,水路至肇庆市约51公里,至梧州市约120公里,工程紧邻321国道,交通便利。2.1.1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封开县西江都乐滩河段(长岗镇X817县道路口~都乐)左岸,距离下游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码头约1.2km,距上游怀阳高速广信大桥5km,东临G321国道,距离广州市220km。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3招标范围及内容2.2.4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3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结构均按5000吨级预留),岸线使用总长354米,陆域面积约13.2万平方米,设计年吞吐量305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0万TEU,并建设相应的水、电等配套工程及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2.3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拟建设6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5000吨级船舶设计,岸线使用总长600米,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497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2.2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本工程拟建设5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5000吨级干货船设计),岸线使用总长476m,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938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2.1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拟建设8个3000吨级干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干散货船舶设计,使用岸线770m,年计划吞吐量3900万吨/年,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2项目规模
(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导航辅助设施工程、临时工程、其他、装卸工艺、供配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期视频监控系统、水上视频监控及VTS系统等(不含装卸工艺设备、临时设备、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及消拖两用船的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3.1标段一: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2、各标段中标人分别向对应标段的业主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分别与对应标段的业主方签订合同。注:1、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发布。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中标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如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段投标的,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业主方 | 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标段一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二 | 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三 | 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标段四 | 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肇庆交投砚阳港务有限公司 | 见“注1” |
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建筑物工程、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环保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3.2标段二:肇庆港德庆港区悦城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
(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挡土墙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土建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助导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3.3标段三: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2)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为准)。(1)监理范围/内容: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相应的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土建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暖通工程、交通工程、助导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不含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3.4标段四: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水工施工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4)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7.4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7.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7.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7其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分。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第34号通告要求的通知》等防疫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特别提醒:5.4开标时间:20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联系方式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发布公告的媒介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若有疑问的,请拨打电话:020-28866000。
电话:13580618608联系人:文先生电子邮件:zqjtgxg@163.com邮政编码:526599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大塘一路26号外经贸大厦2楼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电话:020-83544076联系人:刘工、王工邮编:5100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传真:/
电话:13580618608联系人:文先生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大塘一路26号外经贸大厦2楼异议受理部门: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电子邮件:gtc102@126.com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监管电话:0758-2723184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4号招标监督机构: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以上人员要求职称的专业均以“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若“技术职称证书”未反映专业,则以“学历证”所示专业为准。本表所列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岗位证书、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投标人必须配备本表所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重复。投标人如未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或上表人员缺少任何一项证件或资质不满足本表规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适用于各标段)年月日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资格要求 |
1 | 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 | 3名 | 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备安全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土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名 | 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土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4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2名 | 土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招标项目概况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可使用一套人员进行投标。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大塘一路26号外经贸大厦2楼 联系人:文先生电话:1358061860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 系 人:刘工、王工电 话:020-83544076传 真: / 电子邮件:gtc102@126.com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水运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1、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2、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各标段分别报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标段。投标人可按以下其中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28866000;3、缴纳时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4、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非电子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开标的时间及地点)。[其中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 “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以上内容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资料(如有),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 ||
3.5.4 |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 | ||
3.5.7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无,但规范规定属监理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检测任务均由监理人承担。 | ||
3.5.8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网上递交。如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2、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站前西路肇庆市交通集团招标项目名称: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另行通知。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远程开标的形式,未参与投标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5.2 | 开标程序 | 1、先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在第一个信封评审后,再开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2、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个小时内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开标现场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可自备手提电脑进入开标现场。(注:须要通过加密投标文件时的机构数字证书或业务数字证书解密)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开标时,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标段最多不超过3个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4.1 | 定标 | 中标人由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如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 ,具体见合同相关条款。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具体要求:无纸化项目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下载。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措施: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广州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交易操作指引最新版操作指引。2、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开标过程中如遇需要中止电子开标的情况发生,可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新的开标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人未到达现场参与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终止评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标。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3 |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标准 |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各标段中标人分别收取。3.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但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支付该笔费用,且前往交易中心办妥出具发票的手续,否则无法出具中标通知书,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由此带来的后果将有中标人自行承担。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标段中标人支付;(2)本项目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①标段一:人民币5万元;②标段二:详见注1;③标段三:详见注1;④标段四:详见注1;(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缴纳方式:电汇、转账等付款方式;(5)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请转账划入以下账号:开户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帐 号: 3602000109000326441注:1、除标段一外,其余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均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发布。2、转账、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名称,凭相关单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 ||
10.4 | 解释权 |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格要求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费用承担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分包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的异议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5)监理大纲;(4)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1)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
投标报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2)监理服务费报价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服务费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服务费报价清单。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投标保证金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清晰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清晰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清晰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清晰扫描件。
投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管部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开标程序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解密完成后,按照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开标记录表的先后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招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对已进行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其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解密;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宣布开标纪律;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5.2.5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7)开标会议结束。(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评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开标异议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
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原则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同授予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自行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标段名称;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2.1.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标办法说明:上述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招标人有权保留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权利,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各标段)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若该投标人只在某一个标段排名第一的,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若该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的,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若该投标人未在任何一个标段排名第一的,则该投标人在各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受影响。本次招标活动中,某一标段若发生重新招标、质疑或投诉等情形的,不影响本次招标其他标段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开展和评标结果。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没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财务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 | |||||
2.1.4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1.4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 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者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不认为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 ||
2.1.4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也符合相应格式中有关签字、盖章的要求。 | ||
2.1.4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高于最高评标限价。 | ||
2.1.4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其他其他情形 | 没有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监理大纲评审:40分商务评审:45分(1)监理业绩:10分(2)监理机构:35分①总监理工程师:20分②其他主要监理人员:15分3、其他因素评审: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监理服务费报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同一标段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区间为0%-3%,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3)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9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2.00%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主要监理岗位职责(3分) | 对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与对策(4分) | 对监理内容理解全面,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认识充分,措施得当,方案切实可行,安排周密。优秀的得[4.0-3.6]分,良好的得(3.6-3.2]分,一般的得起评分3.2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程序完整,措施针对性强。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安全监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控制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针对性强、重点部位突出,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实施方法科学。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质量监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控制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针对性强、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实施方法科学。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费用监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程序完整,方案明确、科学、合理,措施有针对性。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进度监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控制方案明确、科学、合理、可行。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施工环境监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程序完整,方案明确、科学、合理,措施有针对性。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合同管理的程序和措施(3分) | 程序完整、方法科学、控制措施可行性强。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疏浚土处理监督管理措施(3分) | 管理措施具有合理性、有效性,船舶运输轨迹、艘次、抛泥记录等监督措施合理可行,施工全过程跟船旁站监理人员安排合理。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信息管理的程序和措施(2分) | 方法科学、信息传递及反馈路径简洁,控制措施可行性强。优秀的得[2.0-1.8]分,良好的得(1.8-1.6]分,一般的得起评分1.6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3分) | 组织协调的方法科学,措施有力。优秀的得[3.0-2.7]分,良好的得(2.7-2.4]分,一般的得起评分2.4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31分) | 交工期的监理措施(2分) | 控制措施有针对性,能保证按期交工。优秀的得[2.0-1.8]分,良好的得(1.8-1.6]分,一般的得起评分1.6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 对本工程的建议(2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优秀的得[2.0-1.8]分,良好的得(1.8-1.6]分,一般的得起评分1.6分。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45分) | 监理业绩(10分) | 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3.2监理标段业绩要求(即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的得6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自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3000吨级,或沿海5-7万吨级新建码头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0.5分;投标人自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5000吨级(或以上,含结构预留或设计),或沿海10万吨级(或以上,含结构预留或设计)新建码头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1分;(1)+(2)最高得4分。注: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4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公告3.3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自其从业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曾担任总监主持过内河3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并且质量合格的新建码头工程,每增加一项加2分,最高加8分。注: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45分) |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15分) |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合同、进度管理工程师: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1名,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备监理工程师: 1名,机电或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地质监理工程师:1名,工程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监理员(包含水工、安全、环保、土建、资料等):5名,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全部满足,得9分;以9分为基础,少一名合格人员扣2分,扣至0分为止。2、在满足上述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基本要求且得9分的基础上:(1)水工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3)合同、进度管理工程师具有原交通部水运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岗位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以上人员要求职称的专业均以“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若“技术职称证书”未反映专业,则以“学历证”所示专业为准。 | ||
2.2.4(4) | 其他因素(5分)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5分) | 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得5分,A级得4.75分,B级得4.45分,C级得3.65分,D级得0分。未提供信用评价等级证明的,得0分。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一年度(2021年度)的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使用次数有关规定执行粤交基[2014]564号文的要求。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广东省确定,原则上按 B 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C 级或 D 级的,但在广东省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为 D 级的,则按 C 级对待。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 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B 级对待。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 | |||||
2.2.4(3) | 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计算方法 | 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的,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的,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为监理服务费报价所占权重分值(F=10分)。E1=2,E2=1。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服务费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评审(监理业绩、监理机构)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服务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评审(监理业绩、监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3项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评标程序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评审计算出得分D。(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及技术评估得分。3.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进行评审,确定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对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3.2.3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评估得分=A+B+D。3.2.2A项得分为各评委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根据修正完毕的各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出得分C;3.4.2经评审,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如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1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A+B+C+D。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及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5综合得分计算:
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7.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7评标结果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监理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一)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6)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条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6)一方:发包人或监理人。(5)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监理机构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简称总监。(4)监理机构:由监理人派出并代表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3)监理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监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监理人。
(2)项目:发包人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1)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或临时工程(包括向发包人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具体情况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1.1.3工程和服务(9)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派驻到施工场地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机构。(8)第三方:一般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当事人。(7)双方:发包人和监理人。
(1)监理服务费用:是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监理服务费用(2)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5.3条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5.4条约定所作的延长。(1)日:即日历日。合同中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4日期(3)服务: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3法律除专用术语外,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2语言文字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其他(2)暂列金额:指已在投标时监理服务费用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附加监理服务或额外监理服务等的金额。
(3)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协议书;(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适用于本监理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1.5合同协议书(7)其他合同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5)专用合同条款;(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3)本工程的勘察资料、设计图纸、图纸说明、技术规格书等设计资料。(2)本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1.6.1发包人在监理合同生效后,且在取得相关文件、资料7日内,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1.6技术资料和监理人文件
1.7.3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也可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1.7.2第1.7.1款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且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联络监理人应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及其他监理文件,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1.6.2监理人提供的文件
1.10图纸和文件的保密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严禁贿赂1.8.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分包。监理人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1.8.1监理人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1.8转让和分包
2.2监理工作条件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1遵守法律2.发包人的义务1.10.2监理人提供的文件,未经监理人同意,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5代表发包人根据监理人有关针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费用、合同和安全等问题的请示应及时予以商定或确定。对上述请示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自收到书面请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7日,重大问题不得超过28日。逾期未予书面答复应视为发包人同意。2.4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为监理人提供进驻现场的相关条件,解决非监理人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人员的撤场和相关事宜;并避免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2.3协助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履行监理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2.8发包人指令的下达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2.7支付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监理人、监理工作范围、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及时书面通知第三方,并在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监理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的监理。2.6授权通知发包人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应提前7日通知监理人。
3.1.1遵守法律3.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3.监理人的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9其他义务发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
3.1.4保证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3.1.3完成各项监理工作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1.2依法纳税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3.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日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监理人。3.2履约保证金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1.5其他义务监理人应按第8.2条约定为监理人员办理保险,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发放劳动保护用具,确保监理人员的安全。
3.4.2监理人应保持派驻到工程所在地的重要岗位监理人员稳定,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应无故不到岗或被替换。3.4.1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应能够胜任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工作,重要岗位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4监理人的人员管理3.3.3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发包人及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3.3.2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或其授权的监理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3.1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应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与发包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监理人更换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14日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现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2.1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2监理服务范围监理人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并满足合同要求。发包人对监理人的监理机构设置要求见专用条款约定。4.1监理机构形式4.监理服务3.4.3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进场。
③发包人书面提出高于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的要求,监理人为完成此要求而增加的投入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②发包人书面提出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外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完成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①由于非监理人(含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所延长的服务时间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2)附加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与信息管理及有关协调。4.2.2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进行下述监理服务。
④发包人将部分或全部外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因此而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③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人的额外服务;②如果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监理人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方案,该建议方案的编写和提交应视为额外服务;①监理合同生效后,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作为额外服务;(3)额外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④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缺陷责任期提供的监理服务范围见专用条款约定。
各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确定,对附加的、额外的监理服务按本监理合同相关条款执行。4.4服务内容4.3.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3.1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3服务要求⑤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
4.5.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4.5.4施工承包合同。4.5.3施工监理合同。4.5.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4.5.1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4.5监理服务的依据
4.7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4.6.2监理人在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限与授权,在监理合同和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中出现矛盾时,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4.6.1监理人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监理服务。4.6监理职责4.5.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4.5.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按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合同的终止不应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5.2合同的终止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5.1合同的生效5.合同的生效、终止、服务时间和期限、变更、暂停与解除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4.3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理人履行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必要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其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调整。5.4.2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机构形式、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5.4合同的变更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按专用条款的约定。5.3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或延长的服务时间,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5.5.l出现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致使监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5.5合同的暂停与解除5.4.6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对费用进行调整。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对费用进行调整。5.4.4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晚于合同约定开工时间90日,或非监理人因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超过约定期限90日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对费用进行调整。
5.5.5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5.5.4发包人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期限后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款第5.5.l(l)项或第5.5.2款的约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180日,监理人可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解释。若发包人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所涉及的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5.5.3监理人无正当的理由,未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发包人可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解释。若监理人在28日内未能给予合理的答复,发包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5.5.2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解除本合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引起的费用变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特大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书面通知28日之后未回应的,监理人应再次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仍未回应的,监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所涉及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应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6.1.2附加监理服务的费用正常监理服务费用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全部费用,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计算。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时间应以实际发生的工日数为准。6.1.1正常监理服务的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由正常监理服务、附加监理服务和额外服务三个方面的监理费用组成。6.1计算方法6.监理服务费计量与支付
额外服务费用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具体方法的选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额外服务的费用(3)提供的服务要求变化:服务要求变化部分所对应的监理服务费乘以调整系数,若服务要求高于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调整系数大于1,反之则小于1具体由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附加服务工作日数乘以中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平均费用与法定每月工作日数的比值。(1)附加工程工作量乘以中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与计费额的比值。附加监理服务费用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具体方法的选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暂列金额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暂列金额额度见专用条款约定。6.2暂列金额因增加附加监理服务、额外服务或工程概算调整时,监理服务费应进行调整。附加监理服务费用应按第6.1.2款约定进行调整,额外服务费用应按第6.1.3款约定予以调整。工程概算调整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用应依据现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调整后计费额所对应的基价,按中标时监理人所报专业程度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值进行计算调整。6.1.4监理服务费的调整(2)额外服务工作日数乘以中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平均费用与法定每月工作日数的比值。(1)额外工作工作量乘以中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与计费额的比值。
(2)监理人于每月7日前将上月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正常施工阶段期限内按月平均计量支付。6.3.2计量支付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发包人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监理服务费总额的10~20﹪向监理人支付第一次付款,具体比例在专用条款约定。6.3.1第一次付款6.3支付
(8)依据合同条款第7.2条约定发包人对监理人的赔偿金,应于协商确定后在对监理人当期支付费用中一次性支付。(7)依据合同条款第7.1条约定对监理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扣款,发包人应从当期对监理人的支付费用中一次性扣回,如当期不能足额扣回,顺延至下期直至扣回为止。(6)依据合同条款第10.2条约定对监理人的奖励,发包人应在监理人的当期支付费用中一次性支付。(5)基于工程概算变化而导致监理服务费需要调整的费用,其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于当月至施工阶段结束期限内按月平均计量支付或按双方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的计量支付方式进行计量支付。(4)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合同条款第6.1.l款的约定计量并支付。(3)附加监理服务、额外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在附加监理服务或额外服务所对应工作期限内按月平均计量支付或按双方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6.3.5结算(2)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第7.2条确定的发包人对监理人的赔偿金,应由发包人在日常支付中向监理人支付。(1)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第7.1条确定的监理人对发包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由发包人从对监理人的日常支付中扣回。6.3.4违约金和赔偿金发包人没收监理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时,不影响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他款项的支付。6.3.3关于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对监理人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人其他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款第6.1.1款的约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人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6.3.7支付争议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后,应按上述条款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人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到期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监理人的权力,如发包人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费及违约金,并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第5.5.4款约定的监理人的权力。6.3.6支付期限(2)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7日内,监理人应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未结清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他应由发包人向监理人支付的剩余款项,扣减其他应由发包人从监理人扣回的款项的支付申请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该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费用。(1)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工作结束后7日内,监理人应将至交工验收申请之日前实际发生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监理人赔偿金后余额的支付申请提交至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该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费用。
(1)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7.1.1监理人的违约7.1监理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7.违约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支付监理人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一律采用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4货币
7.1.2监理人违约的处理(6)监理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5)监理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4)监理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撤离合同约定的重要岗位监理人员的;(3)监理人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2)由于监理人不履行监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1.4监理人的赔偿责任(3)发包人和监理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9节的约定办理。(2)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1)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按监理人实际完成的监理工作计算监理服务费,并暂停对监理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己扣款金额,包括监理人应支付的违约金。7.1.3因监理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和结清监理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改正。当发包人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0日后未见纠正,可以向监理人扣以违约金,并可通知终止合同。在发生第7.1.1(1)、7.1.1(3)、7.1.1(5)项情形时,发包人可直接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选派其他监理人继续完成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但不免除监理人在被解除合同前所完成监理工作应承担的责任。
(1)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人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7.2.1发包人的违约7.2发包人的违约和赔偿责任7.1.5监理人对发包人未授权的监理服务范围不承担监理责任。监理人对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人与发包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人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第7.4条的约定办理。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发包人赔偿,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赔偿金为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所对应的监理费与监理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的乘积。
发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费用。7.2.2发包人违约的处理(5)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应尽义务。(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3)非监理人原因停工期间,发包人不批准监理人暂时退场,且不支付停工期间的费用;(2)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履行监理服务所必需工作条件;
7.2.5发包人的赔偿责任(2)监理人按第7.2.3款暂停监理服务28日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监理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监理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赔偿权利。(1)发生第7.2.1(4)项的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7.2.4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发生除第7.2.1(4)项以外的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通知后的28日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监理人有权暂停监理服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监理服务费用。7.2.3监理人有权暂停监理服务
(3)监理人的人员及设备撤离所需费用;(2)监理人为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投入的办公、生活、试验设施建设等未摊销的费用,部分试验设备、办公用具提前折旧费用;(1)合同解除日以前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监理人的其他金额;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日内向监理人支付下列金额,监理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7.2.6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和结清发包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并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应向监理人赔偿,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应据实赔偿监理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包人或监理人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无论是发包人还是监理人,逾期未提出书面索赔意向书,则失去索赔权利。7.3赔偿责任的期限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但有权要求监理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发包人和监理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9节的约定办理。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4)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监理人其他损失;
8.1保障8.保障与保险发包人赔偿监理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累计限额为监理服务费总额的10﹪。监理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服务费总额的10﹪,当达到此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没收监理人的履约保证金。鉴于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7.1条和第7.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除非专用条款另行约定,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款其他条款约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7.4赔偿的限额
9.1争议的解决方式9.争议的解决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工程所在地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8.2保险8.1.2如果监理人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8.1.1在监理人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包人应保障监理人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和干扰。
10.其他在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9.2友好解决(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0.2.3除专用条款中约定或招标时特别明确外,发包人对监理人的奖励不应从已中标的监理服务费中提取奖励资金。10.2.2为奖励优质监理服务而设立的奖金,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2.1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或产生经济效益,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10.2奖励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10.1合同双方的关系
本专用合同条款是依据通用条款进行编制,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特点、环境及针对工程的特殊要求,在此进行补充或明确,但不得影响通用条款的主旨和本意。(二)专用合同条款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0.4利益矛盾监理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提交的竣工资料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竣工资料
项目名称:。1.1.3(2)项目:1.1.3(1)工程:。1.1.2(2)发包人:。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
1.6技术资料和监理人文件1.1.4(2)缺陷责任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地点:。
发包人授权代表:。2.5代表发包人向监理人提供:无。2.2监理工作条件2.发包人的义务1.6.2监理人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的期限:在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0日内。
(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情况超出上述约定,监理人需向发包人支付3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抵扣,相关情况将据实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监理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报发包人备案。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承诺的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期内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且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的要求。其中: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非因死亡、重伤病、不可抗力原因更换的,监理人需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次10万元的违约金。监理服务期内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拟更换替代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其业绩、荣誉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非因死亡、重伤病、不可抗力原因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需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次30万元的违约金。3.1.5其他义务3.监理人的义务
3.5监理人的人员管理发包人有权采用项目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对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及网络环境的有关要求和配置,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接受。相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软件、硬件等)由监理人承担。(6)计算机系统配置(5)施工期间发包人将随时对监理人跟船旁站情况和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驻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监理人跟船旁站不到位或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驻施工现场时间与监理人考核情况不一致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监理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被发现累计超过三次,再扣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行业内将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进行通报并将其信用等级按D级上报。监理人自被通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的招标项目的投标。(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必须跟船旁站监督好承包人的疏浚施工和弃土处理全过程。如由监理人以外的人发现承包人不到指定的抛泥区抛泥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监理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被发现累计超过三次,再扣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行业内将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进行通报并将其信用等级按D级上报。监理人自被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的招标项目的投标。(3)监理服务期内,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缺席发包人组织的会议,需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次2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主要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承诺的人员配备并常驻现场。同时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驻施工现场的时间由监理人负责考核,并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如有违反将据实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5.7如果监理人需要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人员进场计划及计划调整,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的批准;所有监理人员需经发包人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总监理工程师处违约金6万元/人次;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到位率必须达到80%以上,如不足80%的,其差额部分按违约金2万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3.5.6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在合同附件约定的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位,对于人员不及时到位的按违约进行:3.5.5监理人须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监理人员从业登记和业绩登记。监理人员进场后,发包人将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考核,同时在监理服务期限内,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将不准上岗,全部监理人员均须持证上岗。监理人应如实记录各监理人员及行政事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及工作内容,并在每月月末提交发包人签字确认。3.5.4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2天,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承担其他项目的监理任务。若出于某种原因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提请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1.5万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其它主要监理人员离开现场的时间每月累计超过14天,则监理人必须按第3.5.1规定派同样资质的人员来替换,同时按更换监理人员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4.监理服务3.6监理人因未履行上述任何义务产生的违约金或被发包人索赔不适用赔偿限额的限制。3.5.11监理人应自行配备履约监理服务的一切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并承担相关维护、使用及管理费用。3.5.10若发包人认为监理人承诺配置的人员不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而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派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对于监理人没有足够技术力量(专业人员)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专家为监理人工作或另行聘请技术督导单位,相关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发包人据此扣减相应监理服务费,但不因此豁免监理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3.5.9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人应配备1名监理人员,且所安排人员应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更换。3.5.8监理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挂牌,做到标志明显,形象分明。
(1)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4.2.2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4.2.1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4.2监理服务范围监理机构形式:按水运项目常规模式,按投标文件设置的组织机构形式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4.1监理机构形式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协助发包人或在发包人委托下办理下列各项报建:施工准备前期阶段4.4服务内容4.3.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遵守验收程序和时间规定,遵守工程来往文件签署程序和时间规定。4.3服务要求(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范围:执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已完成工程缺陷修复情况、确定工程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图纸和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办理各单项报建(供水、供配电、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及派专职人员协助业主整理各项报建资料文件。督促承包人申办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报建;办理初步设计报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检查工程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质量,并派人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并检验合格证、质保书及试验报告;协助发包人协调设计,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方便施工,以确保施工质量,与承包人同时进行各种平行标准试验,校核承包人标准试验结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量控制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应当认真对质量、进度和投资费用进行“三控制”,以及对施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进行监督,负责施工现场及各方人员的协调工作。监理需自带相关测量设备,检查、复测施工方的测量结果。施工阶段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建议交发包人批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提交发包人批准,按批准后的进度计划监督承包人执行;
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健全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程序。开工前,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工序的重要程度和控制的必要性划定出A、B、C三个等级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实施不同的等级质量控制活动。A级:应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必要时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共同检查;B级:应由监理人、承包人共同检查,发包人选择性参加;C级:应由承包人的质检部门进行检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现行标准、规范,编辑本工程适用的质量验收的有关条例,作为本工程验收的依据;审查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检查、督促承包人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以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全面提高施工质量;建立完善的施工图和设计资料的签发制度,即设计单位→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施工图和设计资料必须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注明收发时间。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切实落实施工图会审的制度,组织由发包人、设计院、监理人、质监站、承包人参加的各项工程图纸会审,解决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
出现质量事故,监理人须协助发包人审理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供发包人决策,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组织事故处理鉴定会议,将事故结论的资料归档。发现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严重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停工命令,但应事先知会发包人;编制监理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质量控制报表给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积极配合城监大队的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如发现材质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事先知会发包人后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材质进行再试验,其试验单位可由当地质监部门指定;如试验合格,其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否则由承包人支付;完善隐蔽工程签证制度。分项工程及其检验和实测项目的各工序完成后,经过承包人自检,再经过现场监理人员确认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出检查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统一制订有关质量检查的表格,报请发包人批准,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应低于相关规范要求;
检查工程进度、绘制“工程形象进度图”,每周及每月上报“进度控制报表”;“进度控制报表”在施工阶段,督促承包人编制工程进度月计划和“人员、设备需求图”,监理人员将按图分解落实;定期向发包人汇报总进度计划控制情况;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根据项目需要,编制项目总体计划,前期工作计划、设计计划、施工计划根据总体计划来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度控制
根据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编制资金计划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资控制定期组织工地协调会,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协调各专业承包人的工作交叉时间,与发包人共同努力使之不互相影响;内容包括:工程计划进度、实际进度、总进度的调整等,并对进度控制提出咨询意见;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根据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审查承包人的现场增加费用的签证。对于工程的变更,应从投资经济方面提出分析报告,协助发包人组织有关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会议,把因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增幅降至最低;审核承包人的请款报告,供发包人作为拨款依据;施工材料使用变更前,应及时了解材料价格及其变动,尽量控制工程造价;定期编制投资控制报表,对影响投资目标实现的长期和短期因素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用款计划进行审查,并与计划用款进行对比,及时了解项目资金动向和调整资金计划;
4.对于承包人不积极采取措施排除安全事故的隐患,施工中不积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施工,承包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负责任的,以及没有被批准的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的,下达暂停施工令,报告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对于不戴安全帽进场施工,监理同样采取暂停施工措施。3.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及规程、强制性条文。加大工程质量控制力度,严格执行23条禁令;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记录。2.严格审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工程技术,进行监理对安全工作交底,提出现场统一要求,抓好预控工作。施工进场现场会议上进行监理工作的交底,明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及采取的方法和措施。1.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产”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承包人进行施工生产,实现安全目标。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安全施工,要求承包人加强安全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危险源告知工人以便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安全监理:
承包人环境保护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设计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指令集承包人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计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承包人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据不整改,同一隐患长期出现的,给予经济处罚。5.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3)施工场地的布置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其概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地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6)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合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收集和积累有关现场设计变更、签证和合同执行情况等资料,作为索赔文件,在发包人要求时参加索赔谈判,协助发包人处理法律纠纷;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向发包人上报各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隐患,尽量降低发包人被索赔的可能性;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由承包人起草,经监理人审查后送发包人决定定稿,与第三方签约后发给监理人副本一份,正本由发包人归档保存;协助发包人审查施工合同文本,在发包人要求时参加合同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管理
与发包人一起开列工程上有缺陷及未完成部分清单,以便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有关资料;安排由其他方法进行的各种验收,并与发包人在场监督及见证;审核竣工验收报告,督促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验收阶段督促承包人制定完整的施工安全、城市环境卫生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现场周围行人人身安全、交通便利和安全;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4.5监理服务的依据监理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仍应按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人应安排人员对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人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保修期阶段协助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项目建设竣工资料。审查承包人竣工验收档案;协助发包人办理试投产手续;承包人为有缺陷部分完成修复后,重新进行验收,以便作最后验收;
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监理人在承监工程范围、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内,独立行使现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4.9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4.8.2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范围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对于特别严重影响质量、安全和环境,如:隐蔽工工程、危险施工作业(如基坑开挖、涉水作业、挡土墙施工、管廊管线安装、爆破、涉高空作业、涉受限空间作业)等,需要到现场旁站、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工地试验室,抽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和工程划分及驻地办工作。4.8.1建立监理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体系,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程序施工;督促承包人文明施工、健全安全生产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4.8其他服务内容4.5.8《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粤交基[2002]766号)。
5.3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5.合同的生效、终止、服务时间和期限、变更、暂停与解除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如监理人或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应按相关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规范规定属监理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检测任务均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的试验室的检测仪器按规范要求配备,或由监理人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对于此类委托检测,监理人须事先将委托的检测机构、委托检测项目及检测频率等报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委托,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后续审批手续。相关检测成果的提交必须满足工程进度需要,若不满足,则每项每逾期一天按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10监理人的试验检测任务
5.4.5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其各种费率和费用不因物价变动导致监理服务费的增减而给予弥补或调整。5.4.4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若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致使监理服务期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施工准备期为60日,监理服务期限延长不超过180日的,监理服务费总额不作调整,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或给予监理人任何经济补偿。对超过约定监理服务期限180日后增加的费用,监理人可以向发包人申请直接成本费用补偿,如由于监理服务期延长而产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管理费等直接费用。5.4合同的变更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结束时间:工程的实际缺陷责任期期满之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结束时间: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进场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周内。
6.1计算方法6.监理服务费计费与支付5.5.2对通用条款本条补充约定如下:因发包人以外原因,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通知。5.5.1(3)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其他情形:/。5.5合同的暂停与解除5.4.6如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项目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发包人主观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终止相应工程的服务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监理人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二次或多次进出场产生的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或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减少相应工程驻场监理人员的数量,但监理服务费总额不作调整,工程复工后则监理人必须根据发包人通知要求按投标文件约定派出人员驻场。
6.3支付6.2暂列金额额度:无。6.2暂列金额6.1.3额外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不适用。6.1.2附加监理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不适用。6.1.1本项目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
注:①达到付款条件后,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支付手续。发包人同意按以下的支付节点与金额比例,支付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6.3.2计量支付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预付款从施工期的第1个月开始扣回,每个月扣回监理服务费总额的1%,直至扣回全部预付款为止。6.3.1第一次付款: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发包人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28天内按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10%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监理费支付 | 支付节点 | 支付比例 | 备注 |
预付款 |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 28天内 | 支付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10% | 预付款从施工期的第1个月开始扣回,每个月扣回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1%,直至扣回全部预付款为止 |
施工过程监理服务费 | 每月支付监理进度款 | 监理费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款的比例的80%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当累计支付监理费进度款(含预付款)达到监理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 | 监理费进度款=(监理合同总价×当期审批合计完成建安工程费÷施工招标控制价)×80% |
工程交工监理费用 |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 |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90% | |
监理结算费用 | 监理费结算完成后 | 监理费结算价经招标人审定后,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97% | 以最终审计审定的最终价款为准 |
尾款 | 缺陷责任期满后60日内 | 剩余监理费在缺陷责任期满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 |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按以下标准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下表相关内容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或发包人与监理人之间其他约定不一致的,以违约金计收结果孰高者为准。本条款项下违约金不适用赔偿限额的限制。(8)违约条款细化如下:7.违约发包人支付监理人履行的监理服务的费用一律采用人民币支付。6.4货币②监理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在应付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监理人的违约金、损失赔偿以及其他监理人应承担费用,不足部分,仍然由监理人补齐。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对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人与发包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据实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通用条款本款修改为:7.1.4监理人的赔偿责任监理人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违约项目 |
1 | 职业操守 | 监理工程师如在质量管理、计量和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量不合格项目或承包人为实施的项目进入月度计量的情况,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按以下标准处理:(1)扣除2万元违约金,同时监理人必须立即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如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监理人须据实赔偿;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2 | 职业操守 | 监理工程师不得借职务之便违规向承包人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介绍务工人员,如有发生:(1)扣除2万元违约金;(2)监理人必须立即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并将分包队伍、材料供应商及有关人员清除出场。 |
3 | 职业操守 |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发生越权审批或肢解变更项目、变相越权审批等行为,每次扣除0.5万元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扣除1万元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以发包人实际损失额的30%赔付给发包人,同时监理人必须撤换立即该人员。 |
4 | 职业操守 | 如发现监理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报业绩资料有弄虚作假的:(1)发现一项扣除2万元的违约金;(2)情况恶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不退还监理人的履约担保金。 |
5 | 职业操守 | 投标文件中所报主要监理人员中的工作经历或证件有弄虚作假的:(1)发现一人处扣除0.5万元的违约金;(2)情节恶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 |
6 | 职业操守 | 监理人或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承包人索要各种费用、物品或器具等,每发现一次处扣除5万元的违约金,并撤换该人员。 |
7 | 职业操守 | 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不退还监理人的履约担保金。 |
8 | 职业操守 | 每发现一次试验检测中心数据作假的行为,扣除2万元的违约金。 |
9 | 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检查和签认现场资料,如违反,扣除1000元/项/次的违约金。 | |
10 | 监理人员未发现施工现场严重违规作业或发现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扣除2000元/次的违约金,监理人须立即撤换有关人员。监理工程师抽验频率达不到20%或规范规定的频率的:按被检项目单元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视实际情况进行补检。 | |
11 | 监理工程师抽验频率达不到20%或规范规定的频率的:按被检项目单元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视实际情况进行补检。 | |
12 | 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承包人的试验室或采取旁站的方式采集抽验数据,发现一次扣除500元的违约金。 | |
13 |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的计划统计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及工程变更资料,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扣除500元/项/次的违约金;出现人为错漏、不负责任乱签字、不按合同条款规定计量导致出现偏差且单项偏差达到20%或以上的,扣除1000元/项/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必须立即撤换有关人员。 | |
14 | 监理人未按要求建立有关台帐及整理有关资料的,或台帐及资料反映的内容与工程实施进展脱节的,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监理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及工程汇报材料,或未及时提供的,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 | |
15 | 监理人应负责编制竣工档案与结算文件的一致性,重点审查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一致性,若发现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不一致,每发现一处扣除500元的违约金。 | |
16 | 人员 | 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监理人员的,扣除2万元/人的违约金。 |
17 | 人员 | 发包人如要求核查监理人员的证件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监理人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的,按下列条款处理:(1)扣除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2)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扣除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 |
18 | 人员 | 发包人发现监理人填报的监理人员不完全满足相应岗位资格要求(如工作经验、监理服务年限、年龄、执业资格证等)的,按下列条款处理:(1)扣除2万元/人的违约金;(2)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扣除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 |
19 | 人员 | 发包人将进行考勤,并形成考勤记录,每发现1名监理人员缺席1天(合同约定可缺席的除外),扣除500元违约金。监理人员缺席累计超过14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扣除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 |
20 | 设备 |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仪器、设备的数量或新增部分仪器或设备,如监理人拒绝执行,发包人将按书面通知要求到位的最后期限起算,扣除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 |
21 | 工期 | 因监理原因,整个工程未按期完工(包括任何一个合同段没有按期完工),监理人须承担以下责任:每拖延一天,发包人按未按期完工合同段承包人的拖期损失偿金的5%扣除。 |
9.争议的解决通用条款本款:不适用。7.4赔偿的限额发包人或监理人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无论是发包人还是监理人,逾期未提出书面索赔意向书的,不代表放弃索赔权利。通用条款本款修改为:7.3赔偿责任的期限
10.2.2优质监理服务奖励办法:无。10.2.1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或产生经济效益,发包人对监理人的奖励办法:无。10.2奖励10.其他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监理合同附件格式竣工资料:提供符合要求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各一套。10.3竣工资料
(5)专用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4.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3.监理服务费总价:(大写)元(¥)。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8)其他合同文件。(7)招标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
10.本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份,双方各执份。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7.监理服务期:。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其应支付的监理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5.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全称并盖章):监理人(全称并盖章):(本页无正文内容)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编:邮编: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一、发包人职责为切实做好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为该项目工程的实施提供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本项目(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
2.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对承包人的施工安全提出明确要求,把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同时交底。落实承包人制订实施性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指导生产作业;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二、监理人职责5.联合监理人对施工现场及取、弃土场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并解决的各项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精神;3.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做好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发包人(全称并盖章):监理人(全称并盖章):承包人承包人本合同一式8份,双方各执4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违约责任4.配合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及取、弃土场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并解决的各项安全隐患。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监理人员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
附件三:履约保证金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发包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发包人与监理人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廉政合同附件四廉政合同监理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1条履约保证金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办理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格式执行专业担保人、银行、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发包人的义务
监理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监理人的义务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监理队伍。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监理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违约责任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并盖章):监理人监督单位(全称并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全称并盖章):监理人(全称并盖章):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项目概况及规模:见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要求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要求第二卷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3.监理依据:监理范围:见招标公告。2.监理范围及内容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4.监理的技术要求:(7)其他监理依据。(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5)发包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设备要求:/。(2)专业监理人员配套要求:各专业人员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发包人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见招标公告。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要求:5.监理人员、设备要求:(2)符合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④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③造价控制目标:以概算投资为限额工程造价,应用现代项目管理手段按期、安全、环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本项目监理。②进度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的总工期完工,并交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①质量控制目标: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一次验收合格。7.监理工作目标要求6.监理文件要求:本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主席令第70号遵循的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投标人须遵循执行。1、遵循的法规二、遵循的法规及适用的规范标准8.其他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4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粤交基[2015]500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港口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沿海码头、护岸及防波堤分册)《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指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第37号)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JTS252-1-2018)《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规范》(JTS252-1-2013)《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引用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标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投标人应跟踪相关规范、标准的更新,以确保符合要求。以下所采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存在矛盾时,按现行标准执行。2、适用规范、标准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水运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技术规范》(JTS-T202-1-2022)《水运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TS-T227-2022)《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02-2-2011)《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57-2-2012)《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
《水运工程基桩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240-2020)《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T271-2020)《防波堤与护岸施工规范》(JTS208-2020)《水运工程施工监控技术规程》(JTS/T234-2020)《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125-1-2021)《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JTS239-2015)《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JTS238-2016)《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JTS237-2017)《码头结构施工规范》(JTS215-2018)《水运工程结构防腐蚀施工规范》(JTS-T209-2020)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水运工程施工通则》(JTS201-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2011)《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疏浚与吹填施工规范》(JTS207-2012)《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规范》(JTS206-2017)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三、发包人财产清单《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9]225号《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2.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1.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3.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
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将发包人财产全数完好地退还给发包人。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监理人对发包人财产保存完好,避免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发生;(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5.其他资料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3.技术标准、规范
五、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4.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3.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2.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1.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四、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发包人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监理合同及发包人的制度和管理规定。六、发包人的其他要求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根据实际情况自备。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请标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标段名称:项目名称: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第一部分商务文件(注:为方便评审和查阅,投标文件按照以下目录顺序编制页码。)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二、监理机构一、监理大纲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五、其他材料四、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全称)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二、监理服务费报价表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一)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根据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投标人名称)的名义进行投标,提交投标文件。
我方同意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投标的其他证明资料。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可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天内。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同意并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二)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如下:
投标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分公司)地址:投标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分公司)名称:(公章)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请按下述方式与我方联系:我方理解并接受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人。我方承诺所有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所有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是真实的。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日期:传真:联系电话: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印刷体):(手写签名):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手写签名):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
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注: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或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另外提供凭证;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并标明页码。资格审查资料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非电子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 |
3 | 营业执照 | |
4 | 监理资质证书 | |
5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 | |
6 | 其他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书的岗位登记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具体证书名称及编号为:。我单位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满足如下要求:我谨代表(投标人全称)郑重承诺如下:致:(招标人全称)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注: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及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特此承诺。如上述承诺存在虚假情况,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及对应的违约责任。(4)承诺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在项目(项目名称)上任(职位名称),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上述项目撤离)(3)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水运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项目为:。(2)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体职称名称及编号:。
人员简历表注: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汇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完工工 程 情 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情况表注: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经确定,若非业主要求,不得更改,否则业主将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注:1.表后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和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格式自定)监理大纲注: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致招标人:(招标人全称)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其他资料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特此承诺附件:本单位使用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三、如果我单位发生违反粤交基〔2014〕564号规定使用信用等级结果的情形,自愿接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处理,自愿放弃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二、我单位承诺,在递交本次申请后,我单位将失去一次使用等级结果参与投标的机会。当累计使用超过粤交基〔2014〕564号规定的次数,我单位同意按降低一个信用等级对应分值来认定参与投标评审。一、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招标中,第次使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和对应等级分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要求,现我单位对使用信用等级申请如下:
附表:注明:此申请承诺书只需AA、A级企业填写,和附表一起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年月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全称):
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要求备注:应如实填报信用评价等级使用情况的。单位名称(盖章):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单位使用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标段名称 | 递交文件时间(年月日) | 使用信用等级(AA/A)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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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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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从业单位未承诺使用的信用等级分值的,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当年度信用等级A级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递交资审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B级分值取定。(二)对于A级信用等级单位2.连续最近两个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活动(以递交资审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取定;1.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递交资审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8次,用完8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分值取定;(一)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
特此承诺!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办理支付手续。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获中标,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承诺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报价中但不在监理服务费报价中单列。致: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四)若从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由AA降级为A级时,AA级信用等级已使用次数纳入A级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合并累计。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其他资料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内容自行考虑。承诺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盖单位章):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监理服务费含税总价,按合同约定承担并完成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致:(招标人全称)(一)投标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罚。(4)我方承诺在接到发包人的书面进驻通知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进驻现场并开展监理工作。(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施工监理合同。4.如我方中标: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并盖章):6.我单位承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备、办公生活设施、设备等投入现场。
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包含了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含试运行,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监理所必须的配套设施费,劳务、交通、税金、平行检测等费用。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日期:年月日邮编: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含税,元) | 备注 |
1 | 施工监理服务费(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 | ||
2 | 试验检测费 | ||
3 | 其他 | ||
4 | 监理服务费含税总价 | 4=1+2+3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三)投标函附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详见监理合同 |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代码:2205-441226-04-01-262689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肇庆交投康城港务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项目名称:肇庆港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建设地点
肇庆市德庆县九市镇伦冲村西江左岸
工程
建设类别: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拟建设5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5000吨级干货船设计,岸线使用总长476米,陆域面积约7.92万平
方米,设计年吞吐量为散货1650万吨,件杂货50万吨,并建设相应的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
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85801.97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17160.39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52648.00万元
万美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15296.33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1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备案机关: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日期:2022年05月11日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25日
备注:开工建设前按要求做好项目节能审查
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
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
案证长期有效。
查询网址:https://gd.tzxm.gov.c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项目代码:2106-441200-04-01-568450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肇庆交投硬阳港务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项目名称: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建设地点:肇庆市肇庆新区永安镇贝水村,菠萝窦水闸下游约
程700米处
建设类别: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拟建设3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结构按5000吨级建设,年设计吞吐量255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0万TEU。港
口岸线长度354米,陆域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并配建有综合办公楼等生产及辅助建筑物。
项目总投资:71170.00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14234.00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48364.00万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8738.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万美元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0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备案机关:肇庆新区行政服务局
备案日期:2021年06月30日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26日
备注:
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
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
案证长期有效。
查询网址:https://gd.tzxm.gov.c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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