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cgs-2023-06-02
预算金额68.8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旭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琳195715807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路村三组村委会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旭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襄阳九号商业区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CGS-2023-06-02
2、项目名称:大路村三组村委会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832262(万元)
5、最高限价:68.832262(万元)
6、采购需求:铁路桥旁道路加宽、村委会南侧挡土墙修砌、民房旁增加停车场及边坡绿化、村民附属房屋墙面美化改造、村委会门口花坛及卫生室门口踏步维修、民房与马路边分隔装饰栏杆、原路边污水管道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需按格式要求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类注册证书(需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书、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七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和安全员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之后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7 月 04 日至2023年 7月 1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旭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九号商业区四层)
3、方式:①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②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③采购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不办理邮寄。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张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张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十堰市营商环境,本项目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堰市城区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了专业人员开展定向服务,有融资意向的供应商可根据文件要求提交《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
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出入健康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湾区花果街道大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张湾区花果街道大路村
联系方式:15272291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旭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九号商业区四层
联系方式:19571580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琳
电话:195715807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