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引入地方企业辅助开展采购活动招标公告(第四次)(2023-LJCGZ-F4001)
金额
6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ljcgz-f4001
预算金额69.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引入地方企业辅助开展采购活动
二、项目编号:2023-LJCGZ-F4001
三、项目概况:确定1家具备辅助开展采购活动功能的大型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长期派遣”与“临时派遣”相结合引入地方企业。引入的地方企业需长期派遣3名工作人员参与采购活动辅助保障,主要负责开标现场组织、评审活动及项目后续保障等工作,具体使用由我站自主调配。在组织重点采购项目开标评审时,根据工作需要,按天临时增派人员,填写临时用工单。所派遣人员均需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具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项目预算:预计需要临时派遣人数约为200人*天/年,一年合计14.2万元;长期派遣3人,一年合计55.5万元。预算共计69.7万元。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7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北门小白楼二层标书发售室。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附件格式提供):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5.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投标人具备具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在评审过程中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询价文件免费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0日15时00分至 15 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标书发售)、孙助理
办公电话:010-66871154、010-66871153           
移动电话:17301181982、15612161560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孔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870419 
移动电话: 1312001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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