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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法院关于1044号:SY34雕花和田玉吊坠挂件G22060901254(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1044号:SY34雕花和田玉吊坠挂件G22060901254的公告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日10时至2022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禹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禹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

市场价

起拍价

增价幅度

保证金

1044号:SY34雕花和田玉吊坠挂件G22060901254

120

100

2

1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禹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品信息咨询及预约看样请联系法院或涉案财物保管人电话:18737972140有意者请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在成交后不得以拍卖标的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理想期望状态而后悔,否则需要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拍品由财产保管人进行保管并发货,如有疑问请联系18737972140。

七、物品交接方式默认为邮寄,在尾款缴纳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辅拍机构进行统一发货,邮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邮费、保价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也可在竞买成功十五个工作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标的物存放地进行交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0月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禹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账号:801801402000000005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成交确认书办理等):0374-8351272 拍品咨询、看样电话:18737972140

联系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法院人民法院

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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