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全院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23.0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全院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
二、相关标准:
(1)采购项目预算、搬迁设备清单
(2)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本项目内容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的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由老院区搬迁至新建院区,拆装、运输过程都要求具备很强的专业性,搬迁设备包括一般医疗设备、检验科设备和放射科设备,部分设备还须含安装服务等等。全院医疗设备约1400台,其中检验科设备90 台、放射科设备8台,具体以医院实际搬迁数量为准。搬迁过程所需打包包装的纸板箱、胶带、珍珠棉、木箱、泡沫箱、固定绳索等所有包装、防护材料均由服务单位提供。
报价说明: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其他搬运工具(手动叉车、吊装工具等)、拆装费、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车辆燃料费等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医院提高或增加费用。
三、技术规格:
(1)服务响应要求
1.中标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备专门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且有足够充足的人员配备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1小时之内及时响应。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缺陷搬迁范围内所需材料,缺陷材料的更换或维修在24小时内完成。
2.中标方必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中标方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中标方需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向法院、仲裁机构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2)每车次搬迁工作内容(公司需要派专人专科负责对接):
1.医疗类设备搬迁要求
1.1 医疗设备搬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督每辆车是否满载及摆放合理安全,是否做好保护、加固,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
1.2 医疗设备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从老院区原房间搬运至运输车上,做好固定和防护措施,不得出现碰撞挤压等损坏设备的情况。经我院设备所属科室和搬运公司负责任人确认并签字后,运输车辆出发。车辆到达新医院后,需听从设备所属科室人员指挥,将设备摆放至新医院指定房间内。
1.3 执行搬运工作需提前3天进入科室调研,评估搬迁所需包装、车辆、耗材、人员等,提前打包做好医疗设备防护工作。玻璃设备仪器、显微镜等精密仪器必须提前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双方确认包装防护方式。
1.4 搬运过程必须轻拿轻放,不可倒置、磕碰、挤压、摇晃设备。并由服务商和医院科室负责人双方确认设备及全部配件数量、状况后方可搬运。医疗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由搬迁服务商照价赔偿。
1.5服务商负责拆机后设备打包、运输。搬运至安装地点后负责拆除、回收包装。
1.6 服务商保证为医院提供搬迁服务所用运输车辆和工具,符合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装卸的要求,服务商有义务适当和谨慎完成设备装卸工作。
1.7 部分专业设备由医院自行负责拆卸、安装,服务商须进行必要的配合。
1.8 根据医疗设备情况有需要用到叉车等辅助搬迁设备请提前与科室沟通,所有医疗设备搬迁按实际用车数量、搬迁设备数量,填写签收《验收合格证明》,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结算。
2.其他商务要求
2.1医院内搬迁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服务商承担。
2.2搬迁所需的材料,运输所需的车辆、劳务以及相关设备的拆装等均包含在本项目中。
2.3服务商需配有相应车辆、专业团队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专业服务,其中运输卡车至少20辆(包括厢式汽车和敞篷卡车,车辆标准:储物空间(货箱内部尺寸)不低于4.1米长、2.1米宽、1.8米高,还需配备6米以上平板车及吊机、 各类叉车等装卸设备至少 各两套,设备数量根据现场勘查需要提供。 搬迁人员数量至少80人,司机、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和驾驶证,搬迁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并购买人员意外险,搬迁人员需统一制服或工作卡,并服从调配。
2.4服务商应具有相关项目的服务经验。
2.5服务商须提前自行前往搬迁科室现场勘查,并联系搬迁科室的负责人,确定搬迁实施方案及所需的具体人员、车辆、工具、防护材料等,如果因对现场勘查情况不清楚或者不齐全导致的相关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6在拆装、搬运等过程中应保证相关物品的完好性。
2.7对项目应进行必要的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2.8搬迁过程中应负责对搬入、搬出地点的保护,包括大堂、走廊、地面、墙角、电梯及搬运过程中容易被损坏的搬入、搬出地点的其他部位。每次搬运前应对搬入、搬出地点进行保护,以确保搬入、搬出地点的完好无损,不影响医院搬入、搬出后的正常工作。若造成损害,则应负责自费进行清除和修复。院区内搬迁的树木,景观,盆景需要有保证完整性。
2.9在搬运医疗设备及其他贵重物资时,服务商应对其喷漆或电镀的用海绵或塑料泡沫加以保护,易损部件装箱搬运。吊运大型设备时应事先制作保护性底座和框架等等保护措施
2.10服务商应建立设备搬迁应急制度,制定搬迁过程中的应急防范、救援措施,在搬迁过程中,如有事故发生,服务商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努力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医院;
2.11服务商应自行配备搬迁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工作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保证为医院提供搬迁服务所用运输车辆和工具适合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装卸的要求,服务商有义务适当和谨慎地拆卸、装载、搬运、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卸载医院设备;
2.12服务商搬迁过程中,应做好拆卸、装车记录,并做好包装及编号,拆卸完毕后由医院的日常管理人员在搬迁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运输至新场地后,由服务商和院方科室负责人双方对照搬迁记录单进行清点,防止物资遗失、损坏;设备、设施及其它物资进场完毕后,由医院科室负责人进行验收,经医院科室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的《验收合格证明》为医院付款的唯一凭证,未医院科室负责人签字的,不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2.13服务商进行搬迁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拆卸、安装现场需用电、用火的,须提前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报备,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14服务商进行搬迁运输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扣除服务费的,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15本项目其他相关要求
2.15.1提供搬迁打包所需的包装、防护物品(如纸箱,包装袋等)要求整体性能良好、数量充足。
2.15.2具备搬迁工具(如叉车,起重机等),运输设备(如厢体货车、卡车等)要求能够性能可靠,城市通行能力强。
2.15.3具备一定数量能够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搬迁工作人员。要求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及良好的搬迁业务能力。
26.15.4所提供的搬迁方案要求合理、科学、全面。包括搬迁物资流程合理,搬迁进度跟踪及时,搬迁物资拆装专业,搬迁过程服务良好等。
2.15.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力量安排合理,相关人员要求有丰富的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2.15.6能够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
2.15.7搬迁服务保证和安装类设备售后服务承诺方面,能够体现良好的实力。
2.15.8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能力和实力。
2.15.9公司的服务性整合能力强,服务素质高、服务业绩多,过程监管到位。
2.15.10中标服务商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配备的车辆、人员信息并付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单据等。
2.15.11中标服务商在接到采购人下达的搬迁计划5日内,提供详细的搬迁方案及防护措施。
2.15.12中标服务商在装车和卸车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在监控覆盖区域内完成工作。
3.违约责任
3.1搬迁过程中,服务商对本次项目搬运的所有资产完整性、安全性负全责。未按遵守医院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未做好报备、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
3.2在搬迁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服务商费用,同时服务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医院支付违约金:
3.2.1 服务商/服务商人员/服务商使用的车辆等工具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许可的;
3.2.2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服务商更换、丢失搬迁物品的;
3.2.3 服务商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服务,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2.4 未经医院同意将搬迁工作转包或分包的。
3.2.5未完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招标现场的承诺文件内容的。
3.3在搬迁过程中,服务商若不能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拆卸、包装、运输、安装、检查不合格,医院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进行服务,相关费用医院可直接从未付费用中双倍扣除,同时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商赔偿因搬迁不及时所造成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3.4医院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服务商应付给医院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通知搬迁之日起,30天内完成搬迁、安装及调试。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
1.双方在搬迁前须对重要设备确认其性能、工作是否正常,对于有缺陷、本身存在问题的设备须经双方登记确认。搬运全程保证资产的完整,包装固定稳妥,避免碰撞及剧烈震动,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资产价格按入库价格的使用年限折旧后价值计算,如修理后恢复原有资产状态,则由服务商承担相应所有费用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
2.搬迁前,应配合医院整体搬迁方案,制定搬迁顺序、时间,以便搬迁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1000元。
3.搬迁前10天,将科室需要的包装材料和纸箱运送、分发至各部门、科室。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1000元。
4.物品搬迁必须按照使用部门需求放置到指定的位置。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500元。
5.搬运过程中注意物品属性,不能挤压、叠放、易碎、倒放的物品需在外包装上进行标识。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500元。
6.物品搬运至新院区楼面时,需注意避免对地面造成刮伤、划痕或损坏,如发生刮伤、划痕或损坏等情况,服务商须予以修复或赔偿并额外扣除服务费1000元。
7.在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工作,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及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额外扣除服务费2000元。
8.如搬运工人不听从我院资产所属科室指挥,与我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由服务商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重新安排工人接手相关搬运工作,如发生情节恶劣的不负责任现导致财产损失由服务商赔偿,影响搬迁进度额外扣除服务费1000元。
9.中标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搬迁义务,并建立搬迁记录,中标服务商逾期搬迁的,每逾期一日,须按照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日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中标服务商逾期达5日以上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中标服务商任何费用,并要求中标服务商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中标服务商还应赔偿医院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所有货物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2.中标方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方法等。
3.验收由采购人、中标方及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4.中标方在搬运过程中,需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安全运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如造成货物缺失或损坏而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由中标方在交货期内以新的、同等品质规格提交给采购人替换使用,同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整体搬迁的仪器设备需按采购人要求迁移到新安装地点,经采购人和第三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验收标准参考出厂指标数据进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证书(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1.2付款方式:完成所有设备搬迁工作,并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5%,整体运行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
1.3因设备需报废等原因导致无需搬迁的设备,相应服务费用不予计取。
2.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检查室的安装深化设计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方案制定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按医院搬迁相关要求执行。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项目名称:全院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
二、相关标准:
(1)采购项目预算、搬迁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台) | 预算 (万元) | 移机服务工作内容 | |
1 | GE 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 M360 | 1 | 56 | 出图、拆机、安装调试、墙体复原、补充泄露液氦、基座水泥承重、保证正常使用 | |
2 | 西门子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 设备(64 排 CT) | SOMATOMgo.TOP | 1 | 15 | 出图、拆机、安装调试、墙体 复原、基座水泥承重、保证正常使用 | |
3 | 西门子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 设备(16 排 CT) | EMOtion16 | 1 | 15 | 出图、拆机、安装调试、墙体 复原、基座水泥承重、保证正常使用 | |
4 | 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 (西门子 DR) | multix fusion max | 1 | 15 | 出图、拆机、安装调试、墙体 复原、天轨、保证正常使用 | |
5 | 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 (柯达 DR) | DR7500 | 1 | 15 | 出图、拆机、安装调试、墙体 复原、天轨、保证正常使用 | |
6 | GE 数字化移动式摄影 X 射线机(DR) | XR220 | 1 | 1 | 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 |
7 | 上海怡友全景口腔 X 线成像系 统(CT) | PAX-400C | 1 | 2 | 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 |
8 | GE 医用血管造影X 射线机(DSA) | Optima1GS330 | 1 | 38 | 出图、拆机、安装调试、墙体 复原、天轨、保证正常使用 | |
9 | 医学检验科类设备 | / | 90 | 20 | 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 |
10 | 其它科室类设备 | / | 1302 | 28 | 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 |
11 | 设备保险费 | / | / | 23.05 | | |
合计金额(小写):228050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备注:所有移机设备协助医院连接 信息系统 |
(2)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本项目内容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的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由老院区搬迁至新建院区,拆装、运输过程都要求具备很强的专业性,搬迁设备包括一般医疗设备、检验科设备和放射科设备,部分设备还须含安装服务等等。全院医疗设备约1400台,其中检验科设备90 台、放射科设备8台,具体以医院实际搬迁数量为准。搬迁过程所需打包包装的纸板箱、胶带、珍珠棉、木箱、泡沫箱、固定绳索等所有包装、防护材料均由服务单位提供。
报价说明: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其他搬运工具(手动叉车、吊装工具等)、拆装费、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车辆燃料费等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医院提高或增加费用。
三、技术规格:
(1)服务响应要求
1.中标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备专门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且有足够充足的人员配备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1小时之内及时响应。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缺陷搬迁范围内所需材料,缺陷材料的更换或维修在24小时内完成。
2.中标方必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中标方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中标方需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向法院、仲裁机构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2)每车次搬迁工作内容(公司需要派专人专科负责对接):
1.医疗类设备搬迁要求
1.1 医疗设备搬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督每辆车是否满载及摆放合理安全,是否做好保护、加固,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
1.2 医疗设备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从老院区原房间搬运至运输车上,做好固定和防护措施,不得出现碰撞挤压等损坏设备的情况。经我院设备所属科室和搬运公司负责任人确认并签字后,运输车辆出发。车辆到达新医院后,需听从设备所属科室人员指挥,将设备摆放至新医院指定房间内。
1.3 执行搬运工作需提前3天进入科室调研,评估搬迁所需包装、车辆、耗材、人员等,提前打包做好医疗设备防护工作。玻璃设备仪器、显微镜等精密仪器必须提前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双方确认包装防护方式。
1.4 搬运过程必须轻拿轻放,不可倒置、磕碰、挤压、摇晃设备。并由服务商和医院科室负责人双方确认设备及全部配件数量、状况后方可搬运。医疗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由搬迁服务商照价赔偿。
1.5服务商负责拆机后设备打包、运输。搬运至安装地点后负责拆除、回收包装。
1.6 服务商保证为医院提供搬迁服务所用运输车辆和工具,符合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装卸的要求,服务商有义务适当和谨慎完成设备装卸工作。
1.7 部分专业设备由医院自行负责拆卸、安装,服务商须进行必要的配合。
1.8 根据医疗设备情况有需要用到叉车等辅助搬迁设备请提前与科室沟通,所有医疗设备搬迁按实际用车数量、搬迁设备数量,填写签收《验收合格证明》,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结算。
2.其他商务要求
2.1医院内搬迁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服务商承担。
2.2搬迁所需的材料,运输所需的车辆、劳务以及相关设备的拆装等均包含在本项目中。
2.3服务商需配有相应车辆、专业团队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专业服务,其中运输卡车至少20辆(包括厢式汽车和敞篷卡车,车辆标准:储物空间(货箱内部尺寸)不低于4.1米长、2.1米宽、1.8米高,还需配备6米以上平板车及吊机、 各类叉车等装卸设备至少 各两套,设备数量根据现场勘查需要提供。 搬迁人员数量至少80人,司机、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和驾驶证,搬迁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并购买人员意外险,搬迁人员需统一制服或工作卡,并服从调配。
2.4服务商应具有相关项目的服务经验。
2.5服务商须提前自行前往搬迁科室现场勘查,并联系搬迁科室的负责人,确定搬迁实施方案及所需的具体人员、车辆、工具、防护材料等,如果因对现场勘查情况不清楚或者不齐全导致的相关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6在拆装、搬运等过程中应保证相关物品的完好性。
2.7对项目应进行必要的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2.8搬迁过程中应负责对搬入、搬出地点的保护,包括大堂、走廊、地面、墙角、电梯及搬运过程中容易被损坏的搬入、搬出地点的其他部位。每次搬运前应对搬入、搬出地点进行保护,以确保搬入、搬出地点的完好无损,不影响医院搬入、搬出后的正常工作。若造成损害,则应负责自费进行清除和修复。院区内搬迁的树木,景观,盆景需要有保证完整性。
2.9在搬运医疗设备及其他贵重物资时,服务商应对其喷漆或电镀的用海绵或塑料泡沫加以保护,易损部件装箱搬运。吊运大型设备时应事先制作保护性底座和框架等等保护措施
2.10服务商应建立设备搬迁应急制度,制定搬迁过程中的应急防范、救援措施,在搬迁过程中,如有事故发生,服务商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努力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医院;
2.11服务商应自行配备搬迁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工作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保证为医院提供搬迁服务所用运输车辆和工具适合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装卸的要求,服务商有义务适当和谨慎地拆卸、装载、搬运、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卸载医院设备;
2.12服务商搬迁过程中,应做好拆卸、装车记录,并做好包装及编号,拆卸完毕后由医院的日常管理人员在搬迁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运输至新场地后,由服务商和院方科室负责人双方对照搬迁记录单进行清点,防止物资遗失、损坏;设备、设施及其它物资进场完毕后,由医院科室负责人进行验收,经医院科室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的《验收合格证明》为医院付款的唯一凭证,未医院科室负责人签字的,不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2.13服务商进行搬迁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拆卸、安装现场需用电、用火的,须提前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报备,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14服务商进行搬迁运输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扣除服务费的,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15本项目其他相关要求
2.15.1提供搬迁打包所需的包装、防护物品(如纸箱,包装袋等)要求整体性能良好、数量充足。
2.15.2具备搬迁工具(如叉车,起重机等),运输设备(如厢体货车、卡车等)要求能够性能可靠,城市通行能力强。
2.15.3具备一定数量能够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搬迁工作人员。要求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及良好的搬迁业务能力。
26.15.4所提供的搬迁方案要求合理、科学、全面。包括搬迁物资流程合理,搬迁进度跟踪及时,搬迁物资拆装专业,搬迁过程服务良好等。
2.15.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力量安排合理,相关人员要求有丰富的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2.15.6能够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
2.15.7搬迁服务保证和安装类设备售后服务承诺方面,能够体现良好的实力。
2.15.8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能力和实力。
2.15.9公司的服务性整合能力强,服务素质高、服务业绩多,过程监管到位。
2.15.10中标服务商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配备的车辆、人员信息并付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单据等。
2.15.11中标服务商在接到采购人下达的搬迁计划5日内,提供详细的搬迁方案及防护措施。
2.15.12中标服务商在装车和卸车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在监控覆盖区域内完成工作。
3.违约责任
3.1搬迁过程中,服务商对本次项目搬运的所有资产完整性、安全性负全责。未按遵守医院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未做好报备、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
3.2在搬迁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服务商费用,同时服务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医院支付违约金:
3.2.1 服务商/服务商人员/服务商使用的车辆等工具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许可的;
3.2.2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服务商更换、丢失搬迁物品的;
3.2.3 服务商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服务,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2.4 未经医院同意将搬迁工作转包或分包的。
3.2.5未完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招标现场的承诺文件内容的。
3.3在搬迁过程中,服务商若不能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拆卸、包装、运输、安装、检查不合格,医院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进行服务,相关费用医院可直接从未付费用中双倍扣除,同时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商赔偿因搬迁不及时所造成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3.4医院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服务商应付给医院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通知搬迁之日起,30天内完成搬迁、安装及调试。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
1.双方在搬迁前须对重要设备确认其性能、工作是否正常,对于有缺陷、本身存在问题的设备须经双方登记确认。搬运全程保证资产的完整,包装固定稳妥,避免碰撞及剧烈震动,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资产价格按入库价格的使用年限折旧后价值计算,如修理后恢复原有资产状态,则由服务商承担相应所有费用并扣除服务费1000元。
2.搬迁前,应配合医院整体搬迁方案,制定搬迁顺序、时间,以便搬迁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1000元。
3.搬迁前10天,将科室需要的包装材料和纸箱运送、分发至各部门、科室。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1000元。
4.物品搬迁必须按照使用部门需求放置到指定的位置。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500元。
5.搬运过程中注意物品属性,不能挤压、叠放、易碎、倒放的物品需在外包装上进行标识。如未做到影响搬迁进度扣除服务费500元。
6.物品搬运至新院区楼面时,需注意避免对地面造成刮伤、划痕或损坏,如发生刮伤、划痕或损坏等情况,服务商须予以修复或赔偿并额外扣除服务费1000元。
7.在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工作,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及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额外扣除服务费2000元。
8.如搬运工人不听从我院资产所属科室指挥,与我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由服务商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重新安排工人接手相关搬运工作,如发生情节恶劣的不负责任现导致财产损失由服务商赔偿,影响搬迁进度额外扣除服务费1000元。
9.中标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搬迁义务,并建立搬迁记录,中标服务商逾期搬迁的,每逾期一日,须按照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日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中标服务商逾期达5日以上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中标服务商任何费用,并要求中标服务商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中标服务商还应赔偿医院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所有货物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2.中标方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方法等。
3.验收由采购人、中标方及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4.中标方在搬运过程中,需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安全运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如造成货物缺失或损坏而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由中标方在交货期内以新的、同等品质规格提交给采购人替换使用,同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整体搬迁的仪器设备需按采购人要求迁移到新安装地点,经采购人和第三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验收标准参考出厂指标数据进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证书(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1.2付款方式:完成所有设备搬迁工作,并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5%,整体运行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
1.3因设备需报废等原因导致无需搬迁的设备,相应服务费用不予计取。
2.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检查室的安装深化设计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方案制定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按医院搬迁相关要求执行。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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