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智慧统计服务平台项目服务合同合同公示
金额
69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智慧统计服务平台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统计局拟对深圳市智慧统计服务平台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智慧统计服务平台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元):6937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工期调整。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月(1064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分为四个阶段建设完成。 (1)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建设需求确认。 (2)第二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硬件交付验收。 (3)第三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功能开发工作,并通过项目初验。 (4)第四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月内(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2024年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要求及《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构建经济大省之统计强省在新征程中打造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奋力走在全国前列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甲方实际业务需要,需将项目建设情况分别与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汇报后再进行初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第三阶段工期延长1个月,现项目已于2024年4月2日完成初验。 二、试运行期间,由于国家统计局要求将原联网直报系统切换至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项目需配合调整数据源,重新进行元数据指认并调整表格配置;同时针对统计业务特点,系统数据及功能需要通过多个报告期来对数据进行验证,验证的数据量及周期较其他项目大幅增加。上述两项工作导致试运行期间工作量大幅增加,需较长时间来处理。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于2024年9月17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为避免因工期紧张影响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按照项目预定建设目标完成交付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项目第四阶段工期延长3个月。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统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楼9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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