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
金额
1397.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3000004041288001
预算金额1397.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2023-07-17 09:00:00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07 18:00:00
开标时间 2023-08-07 18:0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3000004041288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王建英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01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3-07-17 00:08:0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8-07 18: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7-17 09:00:00
公告标题 “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7-17 09:0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03004557517593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0300455751759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获取 招标项目编号 E4403000004041288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3000004041288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4403004557517593-20230715-049447-2     平台编码 SYGNSZ
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2c9e8ac288b9136c018957115cf459d3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7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76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17 09:00 至 2023-08-0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2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方工、王工
办公电话:28029386
传真:
手机号码:15019279462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昆鹏
办公电话:8378824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76001001
标段名称:“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07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835.77389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1)“双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鸽湖路(环观南路—洪丽大厦)施工图纸中的所有施工内容;(2)《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3)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项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有权力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承包人须服从,不得有异议。
计划总投资:1397.84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8-20 00:00:00.0 至 2023-12-14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2023-07-15 16: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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