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青岛公司竖井马甲等询价单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青岛公司竖井马甲等询价单


采购单位: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国道109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部七工区

发布时间:
2024-11-17 14:54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19 14:57

招标方联系人:
吕巍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105320503

监督方联系人:
马之兵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153270509

交货方式:
货物附随单证的转移:货物附随单证的转移: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货物清单等随车送达。

收货人:
吕巍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105320503

保证金:
100.0

发票种类:
专票

支付条件:
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封账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每月的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

发票抬头:
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370203061069589W

其他要求:
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封账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1800083000001 马甲反光背心 - 200.0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2 1822004235027 贴纸 - 50.0 60*25cm中国中铁标识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3 3919999332594 其他电器及电料 - 200.0 肩夹式可充电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4 1829999261107 其他杂备 4kg 60.0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5 3904148000002 强光手电筒 3W LED充电式 10.0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6 1810020033052 防护路锥 - 200.0 90cm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7 1829143055864 反光贴 - 20.0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8 3904178183840 灯带 - 1000.0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9 3904205026101 双头应急灯 - 10.0 头戴式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10 1816013346511 太阳能爆闪灯 LED 48W 6.0 华北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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