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0757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冉先生131678894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075724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石家庄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询  价  函
 
 
 
 
 
 
                
 限高架 询价函
 
 
中交路建总承包分公司承接石家庄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施工,现执行采购询价 限高架 (物资名称) 相关费用,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根据材料清单提供报价,我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为石家庄市北三环。标段建设起点位于西三环南新城立交,终点位于中华大街立交附近,整个标段9k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服务区升级改造、停车场、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管线等配套附属工程。
1、工程名称:石家庄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一工区经理部
2、供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3、供货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4年8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5.1设计标志中的文字及底板均采用反光膜。反光要求按现行《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的有关规定执行,反光膜采用 IV 类反光膜。标志基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满足功能要求和安全性要求。
标志技术要求
1)材料
①标志板:采用 3004 铝合金板材。
② 滑动槽钢: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
③ 高强螺栓:高强连接螺栓和高强地脚螺栓(包括相应的螺母、垫圈),应采用 40B 或 45 号钢。
④ 公路交通标志板均采用符合现行《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要求的反光膜制作。
⑤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的技术要求等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要求。
⑥以上的各种标志材料,均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2)制作
①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等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2009 及公路行业现行规范的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
②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边。
③标志板与滑动槽钢、卷边加固件连接,在保证连接强度和标志板面平整,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或点焊。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5.2出场需提供工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原材料合格证等,并提供限高架合格证,合格证应有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质量等级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附带相关质量检测报告。
6、质保期:12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小规模企业、具有招标物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及垫资期限。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供材料必须为全新材料。
(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3   (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2)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
9、支付
(1)货款支付和支付时间:当月6日至下月5日作为一个结算期,每月10日前按月进行对账工作,完成结算手续;乙方应当在与甲方完成当月对账后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至甲方物设部,逾期送达或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30日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50%,次月支付余款的30%,第三月支付余款的1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此部分货款为不计息支付。但供应单位也应考虑工程计量进度情况可能对结算支付的影响。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计量款未到位,付款时间延长,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会部要求的足额发票后予以支付,甲方延期支付的各种款项不计利息,乙方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若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的,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  乙  方承担。
(2)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二、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书;
(3)有标价的材料清单;
(4)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保供方案及承诺等)。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附件一的报价函格式,报价人不得修改。
2、报价函的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报价人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前完成报价。
三、报价要求及材料清单: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工程概况和材料要求,报价应是完成上述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本材料合同采用固定单价,价格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全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管理费、质检、利润、税金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2、报价人应认真填写材料清单中所列各材料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价人没有填写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材料清单其它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报价人在材料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我方将不予接受,严重者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不予调整。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质量要求
计划交货期
备注
1
限高架
21*4.5

1
详见第5条质量要求,具体加工制作尺寸以现场实际为准。
2024年8月
 
2
限高架
21.5*4.5

1
 
3
限高架
10.5*4.5

3
 
4
限高架
5.7*2.5

1
 
5
限高架
4.5*2.5

1
 
6
限高架
6*4.5

1
 
7
限高架
23*4.5

1
 
8
限高架
23.5*4.5

1
 
9
限高架
22*4.5

2
 
10
人造花岗石
 

130


1.投标人按照包件及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2.交货期:预计从2024年8月开始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到场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13167889456
后附:报价格式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一工区经理部
  2024  年  8  月  9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铸铁护栏支架
1

2
铸铁护栏支架
1

3
铸铁护栏支架
3

4
铸铁护栏支架
1

5
铸铁护栏支架
1

6
铸铁护栏支架
1

7
铸铁护栏支架
1

8
铸铁护栏支架
1

9
铸铁护栏支架
2

10
人造花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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